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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劝君莫惜金缕衣笙笙做饭太好吃(第1页)

“你没事吧?”封明景不可置信地看着余安安,简直是满脸的疑惑。

余安安被他这个表情看得有些莫名其妙的,甚至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道:“我没事啊?”

封明景直接翻了个白眼,道:“我看你有事得很,你们自己对人家做了什么,自己心里头没有一点数吗?”

“这么讨人厌的人还死乞白赖住在这里,还得做饭伺候你们,这五块钱简直不是伙食费也不是工钱,这是人家余同志的精神损失费!”

“你要是不舍得钱那就算了,你们自己搞定吧。我看人家余同志也不乐意做给你们吃,这还是我厚着脸皮请求来的!”

封明景这一通输出,将余安安都给整不会了。

不是,余笙笙一天两顿饭管他们要五块钱一天!这还不是狮子大开口!

这明景哥怎么站在余笙笙那边的,难道他吃饭就不用给钱吗?

倒不是说她吝啬钱,就是这收费也实在是离谱了一些,跟那个钱婶一样的黑!都是黑心肝的!

但是封明景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眼下这个情形,余安安总不能真的自己去搞定伙食,贵了就贵了点,他们也要吃饭啊。

“那,那我给你拿钱吧,你先等下。”余安安强忍着一肚子的憋屈气,这才转身去钱袋里头拿出来二十块,递给了封明景。

封明景接过了钱,那是一句废话都没有说,转身就走了。

来到余笙笙跟前,本来冷着脸的封明景当即转了一副脸色,道:“这是二十块,你收着吧,我来帮忙烧火。”

余笙笙见封明景果真拿了二十块钱过来,脸上当即露出了一副笑意来,道:“那好,我收着了。”

今天晚上人多,她拿出来两条腌制的咸五花肉,又拿出了两条晒干的金鲳鱼。

将金鲳鱼和五花肉都泡过水之后切成小块,然后切上姜丝,放到锅里头去蒸。

这道菜简直就是下饭神器,咸香可口,超级下饭。

余家几兄弟都是第一次吃余笙笙做的饭。

先前他们经过营地的时候闻到这边厨房飘出各种各样的香味,每一次都是叫人垂涎欲滴的,就能料想到余笙笙的手艺不会太差了。

但是真的将余笙笙的饭菜吃到嘴里头后,还是被惊艳住了。

粒粒分明的米饭,搭配上这个咸香可口的下饭菜,鱼肉柔韧中带着鲜美,猪肉咸香中又混合着鱼肉的鲜,猪肉的油脂又更好地丰富了鱼肉的口感,总之,这两种食材的搭配简直就是相得益彰,又互相成就,让他们简直就是停不下来。

余家四兄弟还有封明景都吃了整整两大碗的米饭,吃最后一碗饭的时候,是用汤汁搅拌的,吃起来简直香得不得了。

他们觉得,这才算是他们上岛这么久,吃过第一顿正正式式像像样样的饭。

只有余安安吃得颇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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