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九霄心下不由暗自嘀咕——
运气这东西,当真玄之玄!
结识洪剑飞之前,谁会想到这系列境遇?
这一趟大渊之行,收获实在是太丰富了!
大渊,当真是我的气运之地?
难道,要在这里建立大本营?
皇上皇后虽说待自已有如已出,并愿意全力辅佐自已,但呆在大渊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嗯,我还是倾向于以江汐府为根基。
那里,才是我的根。
……
二人为何会兴起拜师之念?
在得知自已醉倒后,凌九霄又独自干掉了近九十坛烈酒,而且还只是微醉时,张高飞直接被震懵了。彻底清醒之后,他非常认可众人给凌九霄刚刚加上的头衔——酒仙。
在张高飞想来——
凌九霄如此海量,岂是凡人所能有?
定是酒仙下凡无疑!
呵呵,我刚才都做了什么蠢事啊!竟然跟酒神比拼酒量?简直太不自量力了。
佩服惊叹之余,当即兴起了拜师之念。
若能拜酒仙为师,也算面上有光,也不算枉活一世。
……
无独有偶。
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的欧阳雄,同样认可了凌九霄毒尊的称号。
在他看来——
凌九霄吸收毒雾、抓取毒物和驯服毒虫的能力,已经超越了他的父亲。
以罡气圈震碎毒物,这个武功高手都能办到。
但敢于在激烈的战斗中吸收毒雾,还能做到一线不漏,这个难度就非常大了。
敢在激烈的战斗中,随手抓取已有灵智、且被对手操控的剧毒之物,这份胆量和本领…更是无人能及。
若能拜毒尊为师,也算光宗耀祖,也不算枉活一世。
……
蛮夷,就是这么爽直,就是这么可爱。
他们就像藏獒一样,不轻易服人,一旦认定了主人,就会衷心护主,永不背叛。
张高飞、欧阳雄都是典型的蛮夷。
爽直,正是他们的性格。
二人都是有本事、有身份、有地位之人,放眼天下,能让他们崇拜之人并不多。
就连自已的酋长父亲,也只算半个佩服之人。
半步超品李朝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