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样子的他,她忽然觉得无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两人就这样静默地对峙着,淡淡的光芒从窗口倾泻而来,照着他黑白分明的眼,高挺的鼻梁,薄掅的唇,以及那刀雕的面容。
直到,突然搔动打破这一切——
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从他的裤袋里探出半颗头,紧接着转了转咕噜噜的黑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病床上的贝可人。
是一只小狗!
贝可人很喜欢宠物,所以一眼便认出了那是只茶杯贵宾,小小的,是漂亮的咖啡色,脑袋还没有拳头大。
皇甫流风见这小东西吸引了贝可人的注意力,立即把它掏出来,几步走到床前,放到了床上。
小家伙整个身体只有一个巴掌大,两条小短腿在被子上吃力地爬啊爬,忽然翻了个跟头,四脚朝天,因为被子不平整而一时翻不起来,只好拼命抖动着四肢。
贝可人笑了,她笑着捧起那只小狗,小狗立即很乖巧地窝在她的手心里,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她的手心。
“喜欢吗……”耳边,是他迟疑的声音。
贝可人低垂着眼专心地逗弄小狗,不经意地“嗯”了声。
皇甫流风松了口气,心中的石头落地,他继续说:“它叫可人。”
贝可人立即抬起头,看着他:“为什么?”
“它是母的。”
“……”这是个很烂的理由。
“想不到更好听的名字。”皇甫流风老实说。
他想了半天,也翻了很久的字典,可是看来看去,只觉得可人好听。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的名字能比的上“贝可人”。
贝可人又低头去逗弄小狗:“可是你会让我觉得你在变相骂我是狗。”
“那我再买只公的,叫流风?”皇甫流风紧紧皱着眉,极尽讨好问。
“你那么愿意当狗,可是我不愿意啊。”
“……”皇甫流风。
小狗在贝可人的手里闹得欢腾,卷卷的毛,毛茸茸的身体,可爱的泰迪头,看起来,就像一只上了电池的好动娃娃。
“你很喜欢狗?”皇甫流风忽然问。
“嗯。”
“那你就把我当狗那样……宽容地喜欢我。”他语出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