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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乱世枭雄(第2页)

“艾晴,钱财乃身外之物,救人才最紧要。明日,你便去救济灾民。”

我笑,就知道他会这样:“放心吧,我会的。”

大拇指按住他两侧的太阳穴,问他轻重如何。他点头称好,闭眼享受。油灯下,他的脸泛出柔和的光晕,蕴味十足。犹豫一下,思量该怎么劝他好:“嗯,罗什,你不妨用些手段劝吕光,会更有效果。”

他睁眼,不解地看我:“是何手段?”

“就,就是……像预言那样的谶言。”我结结巴巴说着,按住太阳穴的手不由停了下来。

看他眉间微拢,跪坐在他身边解释:“比如说,刮大风的话,你可以对吕光说:这风不吉祥,将有叛乱发生。只要他肯放粮救灾,就可以不必劳师动众,叛乱自然就……”

“艾晴!”他打断我,语气有些不快,澄澈的眼眸无半点瑕垢,“弄虚作假之事,非我所愿。何况折腰追附吕氏一门,罗什实在做不出。”

唉,我就知道他会拒绝。如果他愿意,早在龟兹时就可以这么做,也可少受多少折磨。他这孤高不群的心性,不知在这十七年间,还要再受多少苦。

自从进入姑臧,他的笑容越来越少。无人信奉佛法,而他偏偏不能去弘扬,每天为俗事烦恼,他的精神太过压抑。我描着他细长的眉,手指滑到他深陷的眼窝,想为他抚平那一道道日渐明显的皱纹。他眨着眼,专注地凝视着我,眉梢眼底渐渐蕴出喜悦。

我吻上他的眉,滑落下来时,他闭起眼,专心享受着我的吻。一路滑到他的唇,他刚要与我纠缠,我却离开,吻他的喉结,满意地听他发出微微的颤声。我再往下移,手指沿着他脖上的红绳触到了结婚戒指。这个戒指,从他送给我那天,我就坚持让他挂在衣服里面。不然,他一个僧人戴着戒指,实在太怪异,我怕他会被人轻视。

稍微离开他身子,轻轻解开他的衣襟。

“艾晴,你……”他惊得差点跳起,脸一下子红如艳阳,喘着不稳的气息挣扎着,“你干什么?”

我抬头,看进他深邃的如渊潭水,也有些脸红,轻声说:“想让你快乐起来。”

他面色倏然一亮,笑意渐渐漾开,眉心不再紧拧,纤长的手指插进我的头发拨弄。情动之时,他有些不耐,想把我拉起。

“你累了,我来吧。”我笑着把他按回枕上,满意地看着他在我身下闭目喘息。红晕尽染,半睁双眸,清浅水雾在眼里漂荡。最酣畅淋漓之时,他脸上的极致欢愉令我欣慰,我是多么盼望这个男人永远都不要皱起眉头啊。

“艾晴,我们可以考虑生个孩子了。”

激情过后,照例是温柔缠绵的拥搂。他无意识地拨弄我的发丝,温柔地看着我:“现在已经在姑臧安定下来,你不是说我们要待十七年么?这十七年里,若有个孩子,你便有更多的牵念可想,更多事情可做了。”

瞬间全身血液凝固住,又赶紧含糊地“嗯”一声,喷薄而出的悲凉绝不敢让他知道。从来没有记载说他这段时间里有孩子,唯一有的,便是《晋书》里那惊世骇俗的当众招宫女“一交而生二子”。那也是在去了长安后,他五十三岁之时,而不是现在。如果史书记载为实,那说明,起码在凉州,我无法有孩子。

穿越所积累的辐射,真的损伤了我的生育能力么?如果我一直不能生,到他五十三岁时,他真的会这样当众招宫女还接受十个妾么?可是以他对我的情,这怎么可能?这段记载,没认识他之前我只当是段好玩的奇闻。在他年少时,初识他真正身份,我也是很恶俗地首先想到这个。可是与他相爱之后,我却坚信这是谬载。否则,若是事实,我一个21世纪来的女性,怎可能接受与人共享一夫?我肯定会发疯。

“罗什,如果……如果……”

“什么?”

看着近在咫尺俊雅清隽的男人,眼里流出满满的爱到极点的宠溺,我怎么可以去相信谬误百出的史书而不相信他爱我的心?我拱进他温暖的怀,含糊地说:

“没什么……”

――――――――――――注解―――――――――――――

《晋书沮渠蒙逊载记》:沮渠蒙逊,临松卢水胡人也。其先世为匈奴左沮渠,遂以官为氏焉。蒙逊博涉群史,颇晓天文,雄杰有英略,滑稽善权变,梁熙、吕光皆奇而惮之,故常游饮自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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