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
大厦正门前坪。
宋助理接了个商务电话回来,原地就没了自家先生的影子。多半是盛小姐提前来了,先生同她一起走了。
先生是个内敛稳重的人。
几年前,他得到代父的批准,进入代氏集团工作,职位不高却表现出色。代家的人看不起他,却不得不承认:“他是天生的当权者。”
统筹全局、善于用人。
先生在代家隐忍了半辈子,眼看前方局势越发明朗,再熬几年就能熬出头。不曾想,他遇上了盛小姐。
起初宋助理并未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直到有天。
先生自请辞去代氏集团本部副总的位置,自愿前往大洋彼岸的榕城,去管理一个一穷二白的分公司。
这就好比古代,当权太子爷放弃一切。
实在令人费解。
宋助理劝过几次,这些年先生的付出他都看在眼里,这样放弃太可惜了。今天是他们来榕城的第三个月,日子一天天地过,宋助理也看明白了。
世界上没有先生喜欢的东西。
权财他都无所谓。
他喜欢什么?
他喜欢在工作日去榕城大学接盛小姐下课,他喜欢周末陪盛小姐练琴,他喜欢在五月份与盛小姐去明月街看海棠花,他也喜欢给她拍照,与她做一切她喜欢的事。
就算不做什么,只单单安静地陪盛小姐看爱情连续剧,先生都很开心。
与其说先生坠入爱河,不如说他找到了精神依赖。
从来没有人爱过他。
孤苦无依,从小受尽白眼和欺凌,盛小姐人如其名,就像无尽黑夜里悬挂在穹苍之上的莹白明月,光芒落在先生身上,映照进他心里。
先生抓住了她,不愿意放手。
宋助理原地站了几分钟,走下台阶打算离开。走了没几步,听到不远处传来熙攘的声响。他转头朝西侧看去,大古钟下聚集了不少人。
为首的女人贵气高傲。
秦家的大小姐。
秦父捧在手心里的宠儿,全家上下都对她顺从至极。她也很有手段,二十三四的年纪已经能在政界占得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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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
四周过路的人少,非常安静,能听见风声。
门口停着一辆亮着灯的白色宝马,女孩站在车前,手里抱着一束桔梗。五月初的天气,她穿着一条浅色的连衣裙,夜风荡起她的裙角。
莹白的月光落在她脸上,她眼眸明亮。
见到爱人的身影,盛明月刚打算迈开步子,男人先她一步冲了过来,弯腰伸手将她抱进怀里。动作来得突然,她没有任何准备。
他抱得很紧。
隔着不厚不薄的裙衫,她能感受到他手臂收紧的力道。
经济论坛会不顺利?
演讲失误了?
盛明月抿了抿唇,她缓缓抬头。他俯身将脸埋在她颈窝,她看不到他的神色,温柔道:“我出门的时候看见爸妈在翻黄历,在挑我们俩订婚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