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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 腥风血雨 第六四一章 开始了(第1页)

除了这八条尚算创新的法规之外,《天佑新政》还用了大量篇幅,将一些社会各界约定俗成的规矩法则,全部落在了纸面上,赋予其不容置疑的法律的地位。

这些旧约新法林林总总有百条之多,既有‘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的政体阐述,也有‘尊老敬老、善待妇孺’的行为规范。其中竟没有一条与民风民情相抵触,完全可以看成是大秦朝的民众生活教材。

与《新政》诏书同时下发的,还有天佑陛下与武成王那次书房谈话的实录,只不过关于继承人选择的那一段,被天佑帝删节去了,没有刊行在册。秦雷问其原因,他很直接的告诉秦雷:‘你现在还没当上皇帝,难免不把这皇位当回事,可日后登基久了,说不定想改变主意。所以如果真想这么干,就在你坐上龙椅、把事情想明白之后,自己再去下旨吧。’

但仅是这些,足以震惊天下,在整个夏天里,从士绅大族到平头百姓,都在热议着这部法令……无论身在哪个阶层,从事什么行业,都能从中找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话题,令他们全神贯注,却又兴致盎然全部或者部分条款。

全部研究的不外乎三种人,士族地主、庶族地主和朝廷官员。他们希望通过对这部发令的解读,为全面的解析此次变法对自身的利弊……不止是眼下的,还有将来的。只有有利可图,或者至少利大于弊,他们才会支持或不反对这次变法,要是所受到的损害超过了承受范围、且无法在变法中得到弥补,那么爷们们说不得要起来斗一斗……好吧,就算你武成王权势熏天,俺们不敢当面锣对面鼓,但下绊子、使阴招总是可以吧?

所以在发令颁布之初,上流社会普遍不看好这次变法,皆以为是‘年青人的理想主义’,必然不会持久。因为在他们的认知中,只要有一部分人得利,另一部分人必然会受损,受损群体必然会奋起反抗,即使眼前被压住了,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日后总有翻身的时候。

但结果出人意料。无论是哪一方,都对变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认为自己是收益一方,至少是没吃亏……

对于世家大族来说,他们早就对南方那个复兴衙门垂涎三尺了,那强大的财力人脉汇聚在一起,足以抵御任何风险,产生难以想象的收益,造成绝对可怕的影响力,乃是保持家族长盛不衰的不二法门啊。

知道复兴衙门是什么吗?是控制!是垄断!那帮南方土财主已经完全控制了江北和山南二省的财政民生,完全垄断了两省的运河交通、银铁矿藏等一系列经济命脉。天下还有比这更舒坦、更暴利的营生吗?

所以在过去几年里,他们削减了脑袋,想往复兴衙门里钻,无奈国人地域意识及排外思想极为严重,根本不容许外乡人甚至是后来者加入。再加上秦雷预先设定的规则十分严谨,以至于复兴衙门成立至今,竟没有哪怕一份话事权外流,这才打消了这些外省人的觊觎之心。

现在王爷大开方便之门,要让各省或者相邻两省分别组建各自的‘复兴衙门’,对于这些大族来说,简直是干柴烈火,不激动都不行。

当他们得到了这只朝思暮想的,会下金蛋的母鸡后,什么重新丈量土地,什么官绅一体缴纳丁税、什么科举选官之类,都变得不那么刺挠人了……他们可都看到了,南方士绅对待官府的态度,那叫一个牛啊,完全将其放在眼里。

而官府却只能小心赔笑……这也是没办法的,比起士绅云集的复兴衙门,无论是人脉、实力、还是威信,两省官府都差得远呢。

不干活能拿钱,还比官府更体面,嗓门更大,这才是我们要过的生活嘛!

我们本来就是高贵无比的士族子弟,本来就厌倦官府那些管理俗务,本来就应该享受轻松自在的奢华人生……难道还有比‘复兴衙门’更好的选择吗?

当然他们也不免要担心,如果把朝堂全部让出去,万一哪天风向一变,会不会鸡飞蛋打,人财两空了呢?

但这个担心很快消失不见,因为他们从附在《新政诏书》的‘奏对实录’上,找到了这样一句话‘六部以下、省州府县,皆出于科举;然台谏则由各省复兴衙门推举。’再比照‘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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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庶族地主来说,那‘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以及‘重科举’两条发令,也是深得他们的欢心。

大秦朝进百年来,早已经形成了大地主家族统治城市,小地主家族统治乡村的稳定格局。大地主便是士族,小地主便是庶族。在新政出现以前,士族向来是通过官府控制县城以上的大城市。

而县以下也有一套乡、保、甲的机构直接行使政府的职能。但策划指挥之大权,却同样都掌握在士绅手中。这种习俗可谓历史久远,自从秦汉时期便是这些不支朝庭奉禄,不受朝庭官位,也不占阔绰公堂,而是守居乡村的士绅,对乡镇村屯进行间接的管理。

这便是所谓的‘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

你可能要为,士绅既不在朝,也不支薪,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绅权又从何而来呢?原因很简单,有句古话说得好,叫‘不怕县官,就怕现管’!只有保持相当的影响力,甚至直接掌握一定的权力,才能更好的维护家族利益。

而且儒家文化中还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优良传统。大丈夫就应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所以在这些读过书的庶族地主看来,要实现个人价值,势必需要通过造福一方的社会活动才能显现出来。所以他们去干也是自愿的、乐意的。

但乡绅们有个最大的苦恼,那就是没有名分!以至于虽然如此做了千年,但在与官府交涉中总有些底气不足,虽然平日里知府那样的高官,对他们都能客客气气。但真要翻起脸来,一个小小的县令就能跟他们拍桌子骂娘!

谁让大家一个是官,一个是民呢?

现在好了,《新政》里明确规定,‘里设老人,选年高为众所服者,导民善,平乡里争讼。’明明白白的赋予他们对乡里的管辖权。

再说朝廷整顿科举之后,想当官就要靠真才实学了,对于这些家境富裕、子弟多读书的中小地主来说,真是天大的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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