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支支吾吾地说了外星语:“我——咦——噢——小七——”
然后,脸都涨红了。
我捶打他刚缝制好的结实胸肌:“何天亮,你一个全能冠军,一个超级保镖,敢英勇杀敌,怎么连喜欢女人的勇气都没有?”
“人家皮薄,害羞。”他降低声线像个娘们。
“好啦,其实我一早看出来了,你暗恋唐小七,所以愿意为她出生入死。”
我又不是笨蛋,自然发现每次何天亮说起“唐小七”三字的时候,都是眼睛发亮,脸庞发烫。
所谓喜欢,就是体温飙升在38。6°C左右,处于一种类似发烧的迷糊状态。
何天亮腼腆地点头,竟然没有正面回答:“你有所不知。我们是大小姐与保镖的组合。我配不上她。连提鞋都不配。”
据说,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都会将对方想得太过高大上,然后觉得自己各种卑微入尘土,以为会在尘土里开出莲花。
可外人,只看到尘土上堆着鸵鸟粪吧。
我鄙视他:“尼玛,你为她可以连命都不要,怎么可以这么退缩胆小?”
他嗫嚅:“我——有一个不请之求。”
我没好气地翻白眼:“说吧,懦夫。”
他一气说完:“我想借你的身体,和小七去游乐场玩。”
我逗他:“呵呵,你确定只去游乐场,不去什么宾馆酒店之类吗?”
他笑容灿烂:“可以和小七去游乐场玩,已经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
“好。兄弟成全你。”
我是这样打算,我不但要帮何天亮泡上唐小七。
我还要找机会让何天亮睡了唐小七。
呵呵,这就是真兄弟。
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