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小国林立,以出产和田玉为名。
同大夏往来贸易频繁,只是这西域路上却是多艰险。稍有不慎,便会送命,迷失在这漫漫黄沙之中。
启程前,凌弃已经详尽从书架上寻了西域的书籍来看。因此,并未将这其中的危险告知梦依。快马加鞭,走了足足一月,才抵达大夏同西域的边境小城。
凌弃舍了大价钱,定制了弯刀长靴,衣料自然也是以黑色为主。虽天气越来越炎热,只是在沙漠中,黑色却能吸收阳光,不会让人被灼伤。黑色的外袍,在这里被称作是迪史达什。虽说白色的袍服端庄大气,但是在沙漠中却并不适合,往常西域的百姓们也只会在家中穿着。黑色耐脏,在沙漠中水源极为珍贵,有的地方常年缺水,几年都不会洗一次澡的。而若是要穿行沙漠中,必定选择黑色,若是选择白色,没几日便会变得同沙砾一个颜色了。
缠好头巾,凌弃便走出了客栈。来时,他已经同一个商队说好,路上搭伴而行。虽说凌弃独行惯了,但对于不熟悉沙漠地形的人,此举无异于找死。若是想好好的活下去,人多便不失为一个稳妥的办法。
商队的头目被人称呼为莫克老爹,是名非常随和的老人。他在沙漠中经验丰富,做两地之间往来的贸易,已经有几十年来。从幼年时,他便跟在父亲身边学习,后来父亲过世,他便顺势接了班。可以说,在这条路上,他是最好的向导。
算凌弃好运气,竟能碰到莫克老爹。平常的西域百姓虽然同大夏也有往来,可不如莫克老爹这般好说话的。
凌弃来时,莫克老爹将在给骆驼喂水。这里距离沙漠还远,因此水源并不匮乏,但也十分珍贵。手下人清点着从大夏买来的丝绸瓷器,这是此次之行最重要的东西了。
忽然,见一名穿着迪史达什的年轻人缓缓走来。莫克老爹见自己堵在了路上,连忙牵着骆驼给人让路。却不想,那年轻人一动不动,莫克老爹不由皱眉,一串西域通语便吐露出来:“小伙子,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年轻人回道:“昨日同大叔说好,今日要结伴而行。”声音低沉冷漠,在炎热的天气中,竟然意外的带来了几分清凉。
莫克老爹一愣,猛然想起:“你是昨天的那名汉人!”
年轻人点了点头,“正是在下。”
这年轻人正是凌弃,他不知自己为何竟然能听懂莫克老爹的西域话。好似他的脑海中本来就存在着这种语言一般,张口便很舒畅的吐露了出来。
莫克老爹一笑,说:“没想到小伙子这西域话说的竟然这样好。”若非凌弃的样貌委实不像一名西域人,单看他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倒是同那里的人没有什么区别。
凌弃自然不会告诉莫克老爹自己去西域的实情,便装模作样说道:“我在那里丢失了某样宝贵的东西。”
莫克老爹一愣,便哈哈大笑起来:“该不会小伙子爱上了那里的姑娘吧!”
凌弃假装沉默了半晌,才缓缓的摇了摇头。“我丢失了我的记忆。我每晚都会做梦,做一个关于沙漠的梦,我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于是,数月前,便起身来到此处,想寻访一下。没想到,竟然对这里有着奇异的熟悉。所以,我认定我的记忆便丢失在了沙漠中……”
听完凌弃的话,莫克老爹唏嘘不已。他曾也听说过有类似的事情,有的人撞到了脑袋,然后便失去了记忆。没想到这小伙子年纪轻轻,竟然也遭受了如此打击。长叹一声,上前拍了拍凌弃的肩膀,安慰道:“哦我可怜的孩子!真主会保佑你的,你一定会找到你失去的东西!”
凌弃稍稍抬了抬嘴角,轻声说:“但愿如此。”
出了这边境小镇的西门,外面的景致便有些不一样了。起先还能看到长着野草的土地,继续走下去,在翻过了一个山岗后,便看到了一望无际的沙漠。远处的黄沙仿佛同蓝天连接在了一起,让人无法窥到一丝方向。在这里的地方,除了观察星星月亮以及太阳的方向,几乎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辨别方向了。
凌弃骑着一匹高大的枣红色骏马,乃是西域的宝马,是他在小镇中从马贩子手中买来的。相较于在大夏的价格,已经便宜很多了。骆驼在沙漠中确实方便的很,只是一般是用来搬运货物。但若论脚程,却还是马匹的速度更快一些。
莫克老爹将凌弃竟然如此通晓这其中的门道,更加认定凌弃那一番话。虽说凌弃说的模棱两可,但难耐当地人大部分民众生性善良,即便是再来一个人,也有被欺骗的可能。
若说在大太阳下,穿着一袭黑衣,委实是件罪过。但凌弃这么多年来,早已经习惯了。即便是酷暑中,他穿着黑衣也不会流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