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就冤案,什么冤魂?”林涛捶了大宝一下。
“所以说,法律和规范的制定,都有它的道理。”我自豪地说,“既然有这些规范,我们就必须要严格执行。”
说这话的时候,我想起了数年前,我第一次出勘命案现场。死者是我的同学饶博[5]。若不是严格的尸检,怕是也无法对几名伤害他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责了吧。
虽然我们的这个勘查结果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我们言之凿凿,杨大队和诸多侦查员也并没有提出异议。
按照我们的部署,侦查员们开始对全村的村民进行排查,排查那些和房塔先较为熟悉,而且喜欢打猎、具备自制枪支能力的人。
在我的要求下,重点排查对象是以前和房塔先结伴打猎的青壮年。我觉得,能用脚把一个180斤重的人踢下山谷,必然是个青壮年男性。
而林涛在会后,提出再赴现场的要求。
“你是说,要我们寻找弹头弹壳?”我惊讶地说,“那么空旷的地方,怎么寻找那么小的东西啊?”
“找不到也要找。”林涛说,“我的牛都已经吹了,枪痕是我们痕迹检验专业的专长。事实也是如此,一旦我们找到弹壳或者是弹头,就可以依据那上面的痕迹来和发射它的枪支进行比对。”
我也知道,枪支撞针打击弹壳底火的时候,在弹壳上留下的痕迹都是很有特异性的。而枪管里的膛线在弹头上形成的痕迹,也一样可以作为同一认定的依据。也就是说,案件至此,只有弹壳或者弹头,才是唯一可以作为证据的线索。
“我要是凶手,一定会把弹壳带离现场。”大宝说。
“是的。但是,弹头穿过人体,从上往下,打进泥土里,怕是连凶手都找不到吧。”林涛说。
“连凶手都找不到的东西,我们怎么找?”大宝说,“我们连开枪的地点都不能认定。况且,现在我们重新回到现场,天又该暗了,光线不足啊。”
“那是因为凶手啥也没有。我们嘛,即便是天黑,也不怕!”林涛神秘一笑,从勘查车的后备厢里拿出一个物件,说,“你们看看这是什么。”
这是一个长相和战争年代的探雷器一模一样的东西,只是小了很多,大小和一个大号的锅铲子差不多。
“这不是鬼子的探雷器吗?”大宝说。
“道理是一样的。”林涛说,“这是金属探测器,我把这玩意儿改良了,很小,易于携带,而且探测效果确实棒棒的。”
说完,林涛把探测器在我的身上扫了一下,发出了嘀嘀嘀的声音。
“那你还不如把机场安检的物件拿过来直接用。”我嘲笑林涛的故弄玄虚。
“和那个差不多,反正很好用就是了。”林涛尴尬地说。
虽然我知道金属探测器这个东西,但是我们很少用它。不过,我确实小觑了这个东西。在现代化社会,到处都是金属,所以用这个东西在一般现场寻找金属,一点儿也派不上用场。可我没有考虑到的是,这是个在野外的现场。在这个被植被覆盖的山顶上,想用肉眼寻找一个小物件确实不容易,但是用这个金属探测器寻找一件金属制品确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毕竟,荒山野岭,是没有金属物件的。
据说,他们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找到了弹头的位置,然后用了十分钟,就从泥土里挖出了弹头。
之所以用“据说”,是因为我实在爬不上山坡了,在车里等着他们凯旋。
找到了这枚弹头,不仅仅印证了方俊杰的推断——子弹是从上往下打的,也为破案坚定了信心。有了这个确凿的证据,只要能找到枪,我们就能进行认定。
我们一路哼着小曲儿回到了专案组,专案组还不知道我们这个好消息。在杨大队的率领下,所有的侦查员都眉头紧锁,翻看着卷宗。
“我们找到证据了!”我从物证箱里拎出一个物证袋,袋子里装着一个黏附有泥土的弹头。
“真的吗?”杨大队异常兴奋,说,“我们也有嫌疑人了。”
“哦?怎么发现的?”我问。
“通过一系列梳理,我们大概知道了有八九户人家是有枪的。”杨大队说,“但是这些枪是不是都藏起来了,谁也不知道。所以,我们用了一招‘打草惊蛇’。”
“打草惊蛇?”我惊讶道,这破案就和打仗差不多,三十六计都用得上。
“我们请示了市局,然后在村里张榜公布。因为这起原本大家都认为是意外事故的案件,涉嫌枪杀案,所以我们对所有的枪支都进行了摸排。”杨大队说,“现在公安局完全掌握了枪支的动态,并要进行搜查。今天晚上为最后期限,如果在这之前上交枪支,一律不拘留,只罚款。如果不交,就会按照涉嫌杀人进行处理。”
“结果,所有人都交了枪?”我说。
“是的,除了村主任家。”杨大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