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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陈诗羽说,“这是你们区分勒死和缢死的原因。”
我满意地点点头。陈诗羽最近一直正在恶补法医学教材,对法医学的推理判断,有了一些认识。尤其是经历了山坳里的命案,她更是对颈部受力窒息死亡的尸体现象有了一些直观的了解。
法医对于勒死和缢死的区分主要是看索沟的形态。缢死是用自身重力作用于颈部的,所以颈部的索沟自然有重有轻,有提空;而勒死是用外界机械力来作用于颈部的,颈部是类圆形的,所以受的力比较均匀,索沟也会比较均匀,而且绝大多数勒死的索沟都是有相交的。缢死一般多见于自杀,但勒死则多见于他杀。
“死者颈部的索沟很宽,表皮剥脱不明显。说明凶器绳索是一个很柔软、很宽的物体。”我说,“这凶手为什么不用更细、更容易勒死人的绳索来杀人呢?”
“没有准备?临时起意?”林涛说。
我点点头,说:“只有这样解释了。”
对于女性尸体,法医会常规对乳头、口腔、肛门、阴道进行拭子[3]提取。
我们对死者的阴道擦拭物还进行了精斑预实验。
结果令我们惊奇。
“弱阳性?”大宝说,“有精斑哎!这会是最有力的证据!”
“奇怪了,被水泡了两天,怎么可能还检验得出精斑呢?”陈诗羽说,“还有,弱阳性的精斑,能检验得出DNA吗?”
我笑了笑,说:“这个我得纠正你的思路。很多人,包括很多领导,总会认为某些案例肯定会提取到DNA,某些案例肯定不会提取到DNA。其实这样的思路是错的。能不能提取到DNA,都是概率性问题,而不是必然性问题。比如,一起强奸案件,尸体新鲜,环境干燥,那么提取到DNA的概率就非常大,但也不是必然能提取到的,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你没来之前的‘云泰案’,就是这样。再比如,一起勒死的案件,现场遗留绳索,很多人认为不可能有什么证据,但是有小概率可以在绳索上找到凶手的脱落DNA。所以,提取生物检材必须要细致地进行,再不可能的事情,都要去试一试,说不准就有发现。这具水里的尸体,若不是我们试一试,也不会发现精斑预实验竟然是阳性!这就是小概率事件。”
“那么,很多案件的破获都是巧合,对吗?”陈诗羽又歪起了脑袋,一脸天真烂漫。
我点点头,说:“我曾经说过,很多案件的破获都有巧合,但是没有认真、严谨的态度,就没有巧合。”
“看来内裤也要一并送去DNA检验室了。”胡科长说。
我点点头,说:“成败在此一举。”
“虽然有精斑,但是性侵迹象不明显啊。”大宝说,“死者的衣着那么整齐,而且会阴部也没有看到损伤。”
“衣着完整、会阴部没有损伤不能代表就不是性侵。”我说,“可以是在性侵后被害人自己穿好衣服又被杀害,也可以是凶手杀完人,又给被害人穿了衣服。有损伤可以提示有可能是强奸,但是没损伤不能代表死者自愿。反正有线索就要继续查下去。”
大宝点点头,尸检工作继续往下进行。
虽然凶器是不太顺手的杀人工具,但是凶手的力量还是很大的。
我们解剖死者的颈部皮肤,发现死者颈部肌肉有大面积的出血,这提示凶手心狠手辣,也提示因为工具不利而导致死者从窒息到死亡的过程很漫长。
“死者是经历了一个很痛苦的过程才死去的。”我惋惜地说。
“死者的舌骨、甲状软骨、环状软骨都骨折了。”大宝用止血钳复位了已经碎裂、变形的死者喉部。
我摇摇头,用剪刀剪开死者的气管和食管,说:“死者的气管和食管内没有水中异物,没有溺液,没有呛咳的气泡。说明死者是死后被抛尸的。她入水后,就已经没有了呼吸活动。”
“死者的胃里也没有溺液。”大宝打开死者的胃,说,“食糜形态已经不完整,食物已经进入十二指肠和小肠,估计死者是末次进餐后三到四小时死亡的。”
“死者的四肢关节有散在性[4]的约束伤和抵抗伤。”我指着死者关节处皮下的一些片状出血,说,“虽然有反抗,但是反抗不明显,说明凶手和死者的体力悬殊还是很大的。”
“尸体检验完了,你们觉得案件性质大概是什么?”胡科长问。
我摇摇头,说:“这个不好说。凶手看起来没有预谋,不像是因仇预谋杀人。但是性侵和侵财的迹象都是存在的,所以现在也不能判断是侵财、性侵还是激情,或许都有因素吧。”
“既然凶手抛尸,就有可能是熟人,所以还是先查尸源吧。”林涛说。
我点点头,说:“情况简单回复专案组。今天是大周末呢,我们回去休息一下,大宝你也回去思考一下怎么哄老婆。晚上八点钟的专案碰头会上见。”
“是前女友。”陈诗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