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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7章 怨尸(第1页)

结巴愣在那里,老黑上来了,对着结巴说:“结巴你愣在这里干啥?”

结巴说:“大、大哥你看。”

老黑过来一看,就哈哈大笑的说:“我说结巴兄弟你是不是看上棺材里的那个女人了?”

结巴一听赶紧解释说:“大、大哥,我、我。。。。。。”

越是着急越说不出话来,老黑说:“兄弟你别想了,那个只是棺材里的粽子,见风就化,你看现在都成了枯骨了,刚才我光顾着脚去了,现在才注意到,这些东西出土的时候都这样,比会动的粽子好多了,现在得赶紧的摸摸有什么东西。”

说着就用一根绳子朝着尸体的脖子上一套,我想这个老黑难道是传说中的摸金校尉?摸金校尉们进墓开工时,先在东南角点上一根蜡烛(所谓“人点蜡,鬼吹灯”),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在身上带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还有护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连******里都塞着玉石。动手时,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地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此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恭恭敬敬磕三个头,按原路退回去。

不过从老黑进坟墓的方式来看,不怎么像,倒是像一个盗墓辱尸的恶棍,我猜他绝不会像摸金校尉一样。果真我猜的没错,只见老黑把绳子套到尸体的脖子上,然后用力一拉,我听见咔啪一声脆响,我知道这个声音是脖子里的骨头炸断的声音。老黑这时又一用劲,直接把尸体拉了起来,此时的尸体只是一个皮包骨头的干尸,没有了多少分量。

老黑把尸体拉起来之后,我看见那具女尸,已经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模样了,刚才的睡美人面色安详,像睡着了一样,而现在的女尸,皮肤干枯,呈一种诡异的焦黑色,身上的衣服刚才还艳丽无比,现在变成了一条条的布条,上面的牡丹花也没有了颜色,成了黑乎乎的一片。女尸的头颅被老黑弄断了,很诡异的垂在那里,嘴巴张着好像在痛苦的呐喊。

我看到这里心里一紧,这个女尸我明明记得是闭着嘴巴的,现在却张着嘴巴。女尸这时黑洞洞的眼睛,正对着我,我感觉眼睛里发出一种非常虚无的哀怨。我现在身单力孤,不是四个亡命之徒的对手,如果不小心就会有性命之忧,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老黑嘴里喊了一声,我朝老黑望过去,只见老黑双臂用力,一下子把尸体摔了出去。

尸体如同枯木一样,直接摔在了地上,老黑摔在地上,就摸起了那个女尸,先是头部,在头上摸起了珠簪,只见老黑摸了一会,摸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那个东西就是刚才的珠簪,开棺的时候,上面还点缀着珍珠,我记得当时明晃晃的照人眼,像一只展翅的凤凰,也许是玄鸟之类的,在鸟嘴上挂着一大串东西,现在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当初的鸟头和一对翅膀,老黑拿着珠簪在手里,竟然把鲜血染在了上面,我这时忽然想起珍珠化血的典故。

其实古墓里出土过很多东西,独独没有珍珠,盗墓者说珍珠这个东西会随着人体的肌肤,化作红色的血液,无独有偶,杜甫的一首诗里就说过这样的事。话说年轻的时候有个从南方来的朋友送给他一颗巨大晶莹的珍珠,出奇的是在珍珠表面上隐隐约约地可以看到天然形成的字迹,可是仔细辨认之后,却读不出究竟是什么字。杜甫对珍珠非常珍惜,把它放在随身的小匣子里,以备不时之需。

过了很多年,杜甫的生活极度潦倒,他忽然想起了这颗珍珠,于是把小匣子打开,却意外地发现珍珠不见了。杜甫一直随身带着这个匣子,被别人偷走的可能性很小,那么珍珠究竟到哪里去了呢?杜甫仔细一看,匣子里多了一种红色粘稠的液体,顿时恍然大悟,原来珍珠经过这么多年竟然变成了血!为此,他还写了一首名为《客从》的诗,专门记载了这件事:客从南溟来,遗我泉客珠。珠中有隐字,欲辨不成书。绒之筐苟久,以侯公家须。开视化为血,哀今征效无。

其实古代人们的化学知识贫乏,对一些化学知识不了解,珍珠的主要物质成分是文石(即碳酸钙),其含量为90%,另外就是少量的氨基酸和水分。文石的化学成分极不稳定,容易溶于水,从而使珍珠的内部结构改变,失去光泽。与此同时,珍珠中所含的氨基酸等也是极易分解的有机物质,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分散解体,因此珍珠化血之说就不足为奇了。

而珍珠中的水分更加容易失去,因此,珍珠一般经历六七十年,就会渐渐失去光泽,经历150年左右将消散殆尽。这就是古墓无珍珠的原因。而珍珠佩戴在身上,人体皮肤不断分泌出的油脂与碱性汗液,致使珍珠颜色变黄,这又是人老珠黄一说的渊源。

老黑看着手上的血,脸上有点不自在了,我对老黑说:“大哥,这具古尸的怨气太重了,你不能再摸下去了,我看你手里的珠簪没有丝毫的光泽,应该是铜的,按传说,这里就活人陪葬,当初说是九个妙龄女子,现在看来还真是这么回事,活人陪葬本来就怨气冲天,你看看你手里的血液就知道了。”

老黑被我唬住了,但还有点半信半疑,老黑想了一会说:“狐狸兄弟这事有点不对劲,我怎么觉的有谁说过,这些关于血的事。”

我说:“我这也是听说的,我还听说这样的人一般会变成厉鬼,缠着人不放,到时候什么都保不住自己的小命。”

我说到这里看见老黑一哆嗦,知道自己说的肯定是说到老黑的心里去了,老黑看看地上的女尸,又看看手里的珠簪,这时老黑做出了一个我们想不到的动作,我差点吐了。只见老黑拿起珠簪放在嘴里就咬,那个珠簪和尸体放在一起这么多年,已经被尸气所侵,老黑贪财如命,竟然用嘴验金银。

纯金柔软、硬度低,用指甲能划出浅痕,牙咬能留下牙印,成色高的黄金饰品比成色低的柔软,含铜越多越硬,折弯法也能试验硬度,纯金柔软,容易折弯,纯度越低,越不易折弯。老黑一时性急,就用牙咬起来,咬了一下,当时哎呀一声,捂住了腮帮子,把那个珠簪扔在地上,接着吐出半颗牙,嘴里骂道:“他娘的,真是晦气,看穿的衣服挺好,原来是穷鬼,头上戴个珠簪,都不舍得用金子银子做,弄点破铜烂铁,直接把老子的牙硌掉了。”

说完之后,看看地上的珠簪扔的不是很远,连忙又捡回来说:“这个东西不能扔,弄出没准也能卖钱。”接着站起来说:“弟兄们这九个都是穷鬼,身上没有什么货,我们找那两个大的去。”

说着就要走,我看到这里就说:“大哥你不能走。”

老黑听见之后,把身子转过来说:“怎么滴?兄弟你这是吃错了药咋滴?想黑吃黑呀?在地下咱哥们说的算。”

说着话一手指着自己,一手拿着撬棍,摇着头一副找死的贱像,我手里拿着猎叉,真想直接给老黑扎一个透心凉,这时夜游神他们手里亮出了匕首,斜着眼睛看着我,我一看这个架势,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必须再忍一会。于是我努力的让自己笑着说:“大哥你看你说的,我哪能黑吃黑呀,这里头出的东西,兄弟我一个子都不要。我想说的是,大哥你看咱们都把尸体弄出来了,这个又是一个怨尸,让她暴尸这有点不太好,我看咱们还是把尸体弄回棺材比较好。”

老黑说:“什么?把这个臭咸鱼弄进棺材?老子什么都没有弄到,就够晦气的了,现在又要把咸鱼弄回棺材,你这是嫌老子还不够晦气?”

这时夜游神说:“大哥、大哥你别生气,狐狸兄弟说的对,干咱们这一行的,也不能做事太绝,我看咱们还是装殓好吧。”

老黑一听想了想,就说:“好吧,奶奶的,今天够倒霉的,弄了个穷鬼,还得弄回去,来、兄弟几个搭把手,把这个臭咸鱼弄回棺材。”

说着话就一下子把手里的撬棍刺进那具尸体,其他人都用手抓住女尸,老黑喊了一句起,然后把干尸抬起来,抬到与棺材平行的时候,一下子扔了进去。接着把棺材盖往棺材上一扔,然后对着几个人说:“走,咱们弄那两个大的去。”

说完就带着夜游神和结巴他们一起朝着两个大棺材走去,我一看这个红棺材的棺材盖没有盖好,就过去用力挪动起棺材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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