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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三章 迷失山海(第1页)

去九黎一行,来回万里,不知道要浪费多少时间,我放心不下应龙,从小镇离开以后,立刻赶回了小盘河。

我赶回小盘河的时候,恰好廖七儿要跟着丈夫回唐家的祖地八角楼。应龙从小没了娘,是廖七儿带大的,廖七儿拿他也当自己的儿子,她回八角楼,就放心不下应龙,正巧我赶了回来,廖七儿就跟我商量。

“七姐,真是不好意思。”我没有说出自己这一次远行的目的地,只是带着几分歉意,对廖七儿说道:“我还有点事,这次回来是专门安置一下应龙,他平时跟着你也跟习惯了,你看,能不能带应龙一块儿回八角楼住一段日子?”

“把应龙一个人留在村里,我还不放心呐。这不是只等着你给句话,只要你发了话,我就带应龙回去。”

我算是放了心,去家里收拾了一下,把应龙平时的衣服和杂物收拾了两个大包袱。我在收拾东西,应龙就倚着门框,默默无声的看。等我回过头,却发现应龙的眼睛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含着一汪泪水。

“应龙,你……”我只问了半句,心里顿时就明白了,我也是从牙牙学语的孩子长起来的,孩子的心,我怎么可能不懂。

应龙是个懂事的孩子,他没有得到过母爱,只有我这么一个至亲的人,可我常年奔走四方,把他寄养在松树岭,又寄养在廖七儿家,如今好容易河滩的局势没那么严峻了,我却又要出一次远门。

我心里充满了内疚,应龙长了这么大,可是我陪伴他的日子,掰开指头都能算的清楚。

“爹,七姨说,你要出远门了。”应龙看见我回头,赶紧扭了扭脸,用袖子把眼眶中的泪水擦掉,从背后拿出一双布鞋:“爹,七姨平时纳鞋底,做布鞋,我都在旁边看着,她说,家里头做的布鞋最舒服,穿上去走百里路也不觉得累,我自己做了一双,爹,你试试,出了远门,穿上这双鞋,就不会累了。”

“好孩子……”我接过应龙递来的鞋,虽然布鞋做的无比粗陋,上面的针脚也歪歪斜斜,可是在我看来,这双布鞋,千金难换:“应龙……”

“爹,我知道。”应龙弯下腰,一边替我把布鞋换上,一边说道:“你和我说过,做一个人,总不能只为自己活着,七姨有时候也和我说,你是个做大事的人,每天东奔西走,是为了救很多人,爹,我现在长大了,你出了远门,不用惦记我。”

我摸了摸应龙的头,一看见他此刻的样子,亡妻的影子,就不断的在脑海中闪现,我心里暖烘烘的,可是又觉得发酸。

廖七儿带着应龙走了,我独自一人朝南边徒步了八十里,到了贺小柱家所在的村子。远尘老道给应龙指配的婚事,我一直没有忘记。

我专门趁着吃晚饭的时候到了贺小柱家,一般这个时候,村子里的人都在家吃饭。等我到了这儿,贺小柱热情之极,让进院子,给我端饭。

贺小柱去端饭的时候,我看了看秀秀。秀秀如今是彻底好了,虽然还是穷家小户的闺女,但是收拾的干干净净,那张脸,也越发清秀。孩子见了生人会脸红,秀秀连招呼也不会打,我一说话,她就赶紧低下头,一声不响。

“秀秀,快跟你以后的公爹说句话。”贺小柱是个实在人,也不怎么会说话,把饭放到我面前,轻轻摸摸秀秀的头发:“秀,赶紧,快说话。”

秀秀是拘谨,但是很听话,贺小柱一说,她抬起头,怯怯的冲我喊了一声:“叔……”

“不要为难她。”我应了一声,秀秀恢复神智的时间还不长,什么都得临时学,能鼓着勇气喊我一声,就算是很不错了。

看着贺小柱还有秀秀,我心里很踏实,这是老老实实的乡下人,安分守己,秀秀看上去模样端正,又这么懂事,将来长大了,应龙把她娶回家,安安宁宁的过日子,我已经心满意足。

贺小柱不仅记得远尘老道搭救秀秀的恩情,还记得我们两家已经结了亲,吃了晚饭,又招待我吃瓜聊天,我不能在这儿久留,心想着能早动身一天,就可以早回来一天,故土有我牵挂的人。我给贺小柱留了一些钱,贺小柱就急了,硬推着不收。

“上次留下的钱,还没有用完。”贺小柱涨红了脸,说道:“亲家,我当时应允跟你家结亲,只是老道长救了秀秀,他又说你是个好人,我也是想给闺女找个好人家,亲家,我结亲,可不是为了给你家要钱啊。”

“老哥,你是本分人,我知道。我有时候在外头做一点小生意,家里有一点闲钱,这点钱没别的意思,叫秀秀吃的好一些,穿的好一些。”我笑着硬把几块大洋塞给了贺小柱:“将来秀秀俊俊俏俏的嫁了我家应龙,咱们俩脸上都有光。”

好说歹说,贺小柱才收了钱。我连夜辞别,从这儿直接朝南而去。

当年跟青罗老太婆聊天的时候,她和我说过一些关于九黎的事情。而且我也出过远门,路上没有什么波折,花了差不多两个多月的时间,到了九黎的外围。

入眼全都是山,远近高低,峰峦叠起,一座一座山,构架出一片仿佛一万年都没有人涉足过的原始之地。很多人都不知道,在这片好像无尽的古老群山的深处,还生活着从上古时代就居住在此的九黎部落。

之前的行程中,还能遇到人,一靠近九黎的外围,人烟就彻底的绝迹了。站在这茫茫的大山外,我就有点头晕,九黎十几个部落,分布在群山之间,那个瞎子所说的什么笔锋塔,是在九黎的主寨,我不知道通往主寨的路线,就只能一边走一边摸索。

我本以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耐着性子找,总能找到的,这片大山虽然广袤,可终究不会真的无边无际。然而走入这片大山之后,我才知道自己错的厉害。山海虽有尽头,但人在其中,就像一粒灰尘。

我至少在群山中行走了二十天,期间虽然发现过一些蛛丝马迹,但那些痕迹多半都是九黎的猎人留下的,根据这些痕迹,也无法判断他们朝什么地方走了。

又过了十来天左右,我有点心灰了,觉得总不能一直都这样没头苍蝇般的乱转。身上的水囊里的水已经喝完,我跑到一条山间的小溪旁,把水囊灌满,但是刚刚把水囊挂在腰上,我突然就感觉从身后传来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我唰的回过头,一眼就看见四五丈之外的草丛里,有三四个人。这三四个人显然注意到了我,隐伏在草丛中,各自端着弩弓。

这三四个人显然是九黎人,我能看见他们手里弩弓都对准了我,可是我非但没有紧张,反而说不出的兴奋。在这里寻找了有一个月了,总算是找到了九黎人。

“我不是敌人!”我脱口就喊了一句,但是话一出口,又觉得很多余,九黎人里面只有一少部分去过内地的才懂得汉话,这三四个显然是普通的九黎猎人,我喊的声音再高,他们也听不懂。

我当时跟青罗学过几句简单的九黎话,断断续续的喊了出来,对方相互对视了一眼,从草丛中站起,但他们的敌意还是很重,手里的弩弓一直都对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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