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的时间……其实也很珍贵。
爱这世界吗,应该是爱的吧,不然为何走之前还想再看一眼阳光,看一眼这冰蓝的天空。
有时候王扶风会忍不住想,倘若自己生活在一个父母恩爱的家庭,有阿娘的精心照顾,说不定能活到二十几岁,或者三十岁呢。
即便是阎王寻来,他也会死死攀住爹娘的手,不愿撒开。
“哈哈……”王扶风突然闭上眼睛,笑了起来。
笑自己渴望而不得,笑自己为他们愚蠢放弃生命。
六年又如何,只要能活着,能好好地看一眼这个世界,看百花盛开,看温暖阳光,看风雨和睦,看冰天雪地。
好半晌,他停住笑声,平静地睁开眼,“好,我活。”
没人能够束缚住一位芝兰玉树,聪颖灵透的公子,除了他自己。
当他决定为自己而活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对他敞开了怀抱。
鉴于这座王家别院实在是太偏僻简陋,许默在征得王扶风同意以后,将他乔装打扮带回了簪花小院。
温知允细心为他诊治病症,调养身体。
也就短短三五天,王扶风的身子就从单薄到透明,恢复了几分人的感觉,手脚有了温度,嘴唇上也有了血色。
兄妹几个都挺高兴的,尤其是姜笙,她刚进王家别院的时候,还以为这位扶风哥哥已经没了,都准备好掉眼泪了,结果又睁开了眼。
这种感觉,就像朱伯伯家的小狗要死了,家里人坑都挖好了,准备埋的时候,小狗突然叫了两声。
又惊又喜还有点微微的害怕。
直到王扶风的嘴唇有了血色,虽然依旧浅淡,但姜笙已经敢小心翼翼地靠近他,顺便问他要不要吃山楂糕了。
这几天,王扶风也对簪花小院里的兄妹六个有了初步的了解。
许默的优秀自不必说,凭借一件陈年旧案,让下任安水郡守换了个人。
长宴的话则让他惊奇,养病这几天一直想要再跟这位小兄弟多聊几句,却怎么都找不到他。
问了姜笙才知道,原来是被拎去训练身体了,每天回来就跟死猪一样,根本拉不动。
“扶风哥哥有什么话可以问我,我去帮你转达。”小姜笙眼睛亮晶晶的,像挂满了星星。
王扶风轻轻一笑,还没来得及说话,许默就疾步走了进来。
不等他停下,王扶风就漫不经心道,“王家人发现了?”
许默的脚步顿在了原地。
不愧是王氏家族最聪明的人,只凭借他走路的速度与神情就看出原因。
王家的确是发现王扶风不见了,在他抵达簪花小院后的第五天,开始满城寻找王家二子,并到处张贴告示。
好在没有通知官府,否则就不是寻找,而是通缉了。
“要我死的是他们,现在找我的又是他们。”王扶风嘴角露出一丝讥讽,“或者,是想亲自看我死没死?”
既然这样,就让他们放心吧。
不多时,安水郡流传起王家二子在野外离世的消息,听说尸身都被野狗啃噬到不成样子,认不出本来面目。
王家人哀伤不已,哭哭啼啼着将那具尸体抬回,埋进王家祖坟里。
至此,王扶风随风消逝,扶风公子迎风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