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绛紫醒来,习惯性地摸了摸青篱,指尖触及的是一片冰凉,身边早已没了他。
青棣子孙携吞噬卷土重来,太和幻境危矣,我去杀怪,勿念!
豆大的字,在液晶电视屏幕上闪烁着。
青篱还是走了。
他自以为将她排除在危险区外,就是给了她最大的安全。
殊不知,没有了他,残缺的她要如何度过余生。
莎士比亚说,爱情是种疯病。
她早已患上不治之症。
真是疯了。
绛紫摇身一变,成为时髦靓丽的女子,走在街上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边走边想,去找青篱,自己只会给他添麻烦,而她也不想永远地缩在青篱的保护罩里,无所事事。
沧沧他们都已去太和幻境救明歌,她不会捏仙诀,一个能让她在水下行走自如的仙诀。入太和幻境,只会给他们添麻烦。
她的术法令她无地自容。
吞噬是人造的怪物,一定有什么神奇的东西能消灭掉吞噬。
古人说,世间万物,皆相生相克。
既然有所制约,那么,找到方法制服吞噬,只是迟早的事。
但这样的事,宜早不宜迟。
不知不觉间,她已走了许多路,认真打量四周的景物时,天色已微微发黄,她抬头看天,估计要下雨了,得找个避雨的地方躲一躲。
绛紫扫视四周,赫然发现一家公立图书馆静静地坐落在闹市中,图书馆——闹市中的宁静地。
绛紫想也不想地钻入图书馆,登记办证,藉此可以大大方方地坐在图书馆里看书。
她在一排排书架间穿梭,迫切地想要找到一本能让她惊喜的书,一本关于吞噬的书。
半个小时的功夫,她就翻看了一大堆关于环境污染的书籍,抱着极大的希望,到头来希望化为泡沫。可想而知,她的心情有多么的糟糕。
她明明白白的告诉自己,绝不能打退堂鼓。
一旦坚强不屈起来,小宇宙就爆发了。
绛紫埋首于书堆,看得眼花之际,她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她想要的终于找到了。
绛紫第一次看到如此有趣的笔名——半仙。
半仙的作品大都是一些医药方面的书籍,一小部分书的内容涉及科技和未知世界。
她就是在介绍未知世界的书里,搜到半仙对吞噬的看法。
他说他在研究一件终极武器,希望它能一举摧毁力量可怕的吞噬。
半仙没有正儿八经的介绍吞噬,只是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了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