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贵阳市贵阳市息烽县有个寨子叫香树坪。由于交通闭塞文化落后,贫穷像大山一样压在人们头上,寨里的姑娘纷纷嫁到富裕的山外,山外的姑娘却不愿意嫁到寨里。久而久之,寨里的女人越来越少,光棍却越来越多。光棍汉的婚姻大事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寨里刑事案件逐年上升,可这里发生的刑事案件有个特点:很少有抢劫偷盗杀人越货,却大都跟女人有关。有强奸妇女的,有抢婚伤了人命的,有为通奸而谋杀丈夫或妻子的……
1995年10月12日,这天天气晴朗,头天夜里下了一场暴雨,空气十分清新。河水猛涨,浑浊的山洪翻着泡沫似脱缰野马奔腾咆哮冲向远方。学生娃背着书包,兴高采烈地向坐落在寨子北边的学校走去。突然,一个十一二岁的男生大声尖叫起来:“看!那是什么?”
同学们顺着男生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河边的刺蓬上挂着一截灰白色的树根状的东西,他们走近一看,那是人的一条大腿!
当天下午,息烽县公安局公安民警赶到村里,到现场给那条人腿拍了照,然后派人下河打捞。这时山洪已经消退,河里水位下降不少。几个民兵穿着裤衩在水里摸来摸去,在上游和下游各搜寻了三千多米,没有发现别的尸骸。周围的田坝里也被仔细搜了一遍,仍然一无所获。
法医将那条唯一的人腿带到村部办公室里进行了一番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初步结论:这是一起残忍的杀人毁尸案。
经过摸底调查,被害人初步确定为一个名叫沙正平的人。沙正平,男,32岁,身高1。70米左右。他原来家住20里外的营盘寨,5年前以“换亲”的形式入赘梨树坪张老憨家为婿,改名叫张正平。
侦破组来到张家,这户人家十分贫寒,只有几样简单的生活用品。张老憨六十多岁,为人憨厚朴实,老伴三年前去世,眼下和女儿住在一起。女儿叫张翠芝,就是张正平的妻子。张翠芝三十来岁,过早憔悴,额头上已有细密的皱纹,其实她的容貌还是很不错的。她怀里一个5岁左右的男孩,是张正平的儿子。
见到侦破组的民警,张氏父女略微有些吃惊。民警询问张正平的情况,父女二人一口咬定张正平于半年前出外做木活去了,除此之外,父女两人守口如瓶,一个字也不愿多说。
民警回到村部,有人提供了新的线索:本村社员张金柱与张正平有仇曾扬言要杀死张正平。
侦破组立即传讯张金柱。正当侦破组和张金柱交锋时,张老憨突然闯进门来,“扑嗵”一声跪在民警面前,泪流满面:“你们别冤枉好人!快放了我侄子吧!张正平……是我杀的!”
张老憨与老伴生有一男一女。儿子金元从小落下残疾,是个跛子。女儿翠芝却出落得水灵灵的,像朵人见人爱的山茶花。金元长大以后,张老憨老两口到处请媒人给儿子说媳妇,却始终没有着落。为了不让张家绝后,张老憨咬咬牙决定拿女儿换亲。
所谓换亲,就是有儿有女的两家人互相交换:张三女儿嫁给李四儿子,张三儿子娶李四女儿,双方都不吃亏。
张老憨的换亲主张公布不久,营盘寨的沙家就找上门来洽谈这笔“生意”。沙家也有一儿一女,儿子沙正平,女儿沙小娥,都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张老憨应允了这门亲事。谁知张翠芝却死也不肯同意这门婚事。她认识沙正平,知道此人是一个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的二流子,除了吃喝嫖赌,不干正经事。张老憨却不由女儿,对她又打又骂,翠芝只好含着眼泪认了。
就在即将办喜事的前两天,张老憨的残疾儿子金元放牲口时从悬崖上跌下来摔死了。张家想赖婚,沙家却说金元是自已不小心摔死的,当初为还亲的事两家还白纸黑字立了协议,咋能随便反悔?张老憨慑于沙家族大势大,于是只好同意女儿嫁给沙正平。不过他提出一个附加条件:让沙正平上门招亲为他老两口养老送终。
让张老憨想不到的是,沙家竟然爽快地答应了。
张正平入赘没多久,劣性暴露无遗。他不想干活,却顿顿想吃好的。他白天睡觉晚上赌博,输光了就变卖家产,到处拈花惹草,肆无忌惮地调戏奸污妇女。张老憨说他几句,他轻则回骂,重则大打出手。张翠芝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整日以泪洗面。她多次提出离婚,张正平都咬牙切齿地威胁说要杀死她。
1995年10月初,张正平去贵州盘县做木匠活。张老憨父女指望他改邪归正,挣点钱回来养家糊口。谁知张正平根本没做什么木活,而是干拐牛盗马、偷鸡摸狗的不良勾当。张正平赌博输光了钱,便回到家里变卖耕牛。10月7日他回到家里时已是深夜,宰了一只下蛋母鸡,大吃大喝一顿,便摔东西发酒疯。一听说他要卖牛,张老憨和翠芝都跪下苦苦求他:牛是庄稼人的命根,咋能卖?卖了牛,一家人怎么活命?张正平根本听不进去,他将张老憨骂了一顿,然后将张翠芝拖进寝室一通蹂躏……
张老憨越想越气,终于气昏了头。等张正平发泄完兽欲鼾声大作之时,他便找了把斧头摸进女儿卧房,杀死了张正平。
在女儿的帮助下,张老憨将张正平的尸体大卸八块装进粪箩,在暴雨的掩护下扔进了激流翻滚的射马河……
张正平被害一案真相大白,梨树坪淳朴的山民对张家父女二人寄予了深深的同情。然而法律是无情的,此案系家庭纠纷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本案中,被告人张老憨虽有60岁,但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具备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资格。主观方面,张正平不干活、赌博、调戏、奸淫妇女等,还殴打其岳父张老憨,张之女提出离婚未果,整日以泪洗面。案发当晚,被害人张正平赌完钱回到家,竟要变卖耕牛,遭到了张家父女反对,张老憨具有杀害张正平的主观故意;客观方面,张老憨实施了持斧头杀死沙正平,且在其女张翠芝的帮助下,又移尸灭迹的行为,侵犯了张正平的生命权利,因此,被告人张老憨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
张老憨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张翠芝帮助其父张老憨移尸灭迹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情节显著轻微,认罪态度较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