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好意思的笑笑,说:“我隐藏得那么深,都被你看得出来了。”
方律师说道:“很多委托人,委托我们律师帮忙,都很焦躁,怕我们不尽力。其实你们不需要这么担心,因为每一名律师,都想打赢官司,越大的赢率就是一名律师最好的广告。”
我说:“呵呵,好吧,吃东西,吃东西。”
我问她喝酒吗,她摇摇头说回去还要搜集整理证据。
我还是要问她,关于王达的这个案子,她在忙些什么。
方律师说道:“根据案情需要先整理证据或必要取证调查。申请和犯罪嫌疑人接触,然后是考虑跟对方交涉;根据整理好的证据准备诉状,到法院立案,立案后按法定程序参与审理。主要是这些,有特殊情况另议。”
我问道:“那要多久才能见王达?”
方律师说:“现在大部分需要公安部门的同意才能会见,一般申请后三四天就可以会见的。”
唉,还要三四天,如果找贺兰婷,贺兰婷愿意帮忙,直接就能见了。
还是要等了,我闷闷不乐的吃着。
方律师给我关于请律师方面,提了一点建议,首先要注意不要聘请拍胸脯的三包律师。打官司本身就是风险极大的活动,没有绝对的胜败。二是要注意不要聘请关系律师,法官大都为人正派,不会因为关系或小小油水就不顾饭碗跟你冒风险的。
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不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活动费用更是大方,往往倾其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方大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
最后一个是,理解律师,律师独立于委托人,只能在法律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帮助其委托人。不要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律师身上,特别是目前还不能根除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非法治环境的现实状况下。
方律师的话,是很负责任的,我敢肯定,她也是一个很负责任的人,不然不会告诉我这些。
她的最后一句话,让我心里更是想着要找贺兰婷才行:不要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律师身上,特别是目前还不能根除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非法治环境的现实状况下。
一顿饭吃得都是心事重重的,妈的,王达这家伙,这麻烦,真是比什么都麻烦。
方律师擦了嘴,对我道:“别担心,一切的担心都是徒劳的。”
我说:“你说得对,但这家伙,是我最好的朋友了,也是他们家唯一的希望,如果真要进去了,估计这辈子会毁了。”
方律师说道:“我以前也接过被诬告强J的案子。”
我好奇的问道:“然后怎么样了?”
方律师说道:“抱歉,我先上个洗手间。”
我说:“好吧,我等你。”
我心里是焦急,唉,也只能干焦急了。
找贺兰婷才能更快更容易解决问题,但我想不通,她为什么那么恼火,还狮子大开口咬我一百万。
一百万我去哪里给她?
而且,她气什么啊?王达涉嫌强J,就一棍子打死我,说我也是那种人?
靠。
这都什么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