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蒲夏飞去厦门的那一天正好是季寒和陆金官司开庭的那天,席灏没有空送她到机场,只是在临行前深深的吻了吻她。
飞机冲上云霄,窗外湛蓝的天一层层的叠在一起,颜色由浅到深,远处是明亮的光晕,明媚开阔的感觉,宛如太阳下底下闪闪发光的大海。
他昨晚说等忙完季寒的事情就来厦门陪她。
盛蒲夏倚在边上眼眸下垂微微笑着,清澈干净的蓝色下是缭绕的云雾,偶尔能看懂如棋盘般分隔整齐的陆地。
都说恋爱里女人比较黏男人,可怎么到他们身上怎么两个人都那么黏彼此,想尽方法想和对方多处一会。
虽然是结了婚,但是对他们而言这段感情才刚刚开始,恋爱的腻歪期,想你想得发疯,爱你爱到死,随时想和你做。可他们之间又少了那些不稳定的因素,没有对未来迷茫的规划和不确定,只有一生一世,安稳幸福。
林姐捅了捅她的手臂,把无名指伸到她面前喜滋滋的将讲道:“怎么样,好看吗?前天我老公给我买的,说是结婚的时候没个好好的戒指,结婚纪念日补个我的。钻石虽然不大,但是老夫老妻了还这么有心,我真的是感动得一塌糊涂。”
盛蒲夏望着那闪闪的戒指忽然有些落寞,她摸了摸自己的手又很快松开了。
她的手上什么也没有。
以前倒是也不在乎这些东西,可现在不一样了,她有些羡慕林姐,却又怪不起席灏。他对她还不够好不够浪漫吗。
也许这些以后席灏也会给她的,只是时间问题。
小时候和其他小孩子一起玩过家家,简琰总是很吃香,那些女孩子挣着抢着要做他的新娘,她害羞就从不开说。往往到最后她只能做那个喊着一拜天地的媒婆,看着自己暗恋的人和别人成亲。
席灏从来都是不屑这些幼稚的游戏的,难得,记忆里有一次他和她玩起来过家家,让她当了回新娘,当了回主角。
游戏太逼真,他们在拜堂前还把席灏的房间布置了一番,所有红色的东西用上了,那时候还是夏天,热得不行,大红色的厚被整齐的叠在他的床上。拜堂完,他们怂恿他俩入洞房。
按照看电视的经验,两个人钻进了红色的棉被,底下是凉爽的竹席,上面是厚热的棉被,两个人像木头一样躺着一动不动。一群人躲在窗外偷笑。
她手上还戴着那个狗尾巴草做的戒指,和他的是一对。其实就是一样的狗尾巴草。是席灏随手采了给她做的。
只听见他说:“就陪你玩这一次,以后别哭了。”
年纪太小,也不懂太深奥的含义,只是很感激他。虽然他很少说话很少和他们玩,但是盛蒲夏隐约觉得这个哥哥还是很好的。
狗尾巴草戒指
狗尾巴是默默无闻的代表,花语是:暗恋。
初中的时候特别流行话语之类的东西,那时候才知道狗尾巴原来也有花语,就记住了。
现在想来,会不会有点巧合?
盛蒲夏戴上眼罩补眠,昨晚被他又是翻来覆去的折腾,后半夜大毛发情一直叫个不停,根本没睡着。
拍摄了一个多星期,她被海风吹得皮肤开始粗糙了,脸也黑了很多,涂了bb霜和脖子的色差就更明显了。
这个剧组的人她一个也不认识,也就几个主演她还知晓一点,除了演戏和他们也没有别的交流。
上厕所的时候听到了很多闲话。
她的胸是隆的,她完全是靠盛默上位的,她其实很水性杨花。
人好像就是这样,自己不好的时候喜欢把别人也说得一文不值。
深夜收工,海风徐徐,气温慢慢降了下来,夜色漆黑如墨,压在深蓝色的海面上卷起一浪一浪的波涛。
盛蒲夏扎起黏在脖颈间的头发,迅速逃离了现场。她太饿了。
中午的时候领饭发现最后一盒盒饭孤零零的躺在沙滩上,盒子都破了,黄色的沙粒被风一吹都渗到里头了。她就没吃。
小麻雀早已备好了泡面在保姆车里等她。
“真的太感谢了!”盛蒲夏喝了口热汤,大筷的吃了起来。
温饱后突然想起一件事情。
“小麻雀,你不是说要辞职吗,怎么又重新回来做了。”
小麻雀的大眼睛扑闪了几下,有闪躲的意味,磨蹭了一会答道:“以为在这里会遇见熟人,但好像应该不会,我就不想辞职了。”
“熟人?”盛蒲夏笑了两声,“我猜,是情人吧,旧情人。”
小麻雀低着头,沉默不语。
有时候这世界很小,小到一转身就会扎进那个人的怀里。
明明是两个毫不相干的职业,忽然有一天他们就这样交集了。这不是她想要的,她不愿意拥有一点点会遇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