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天佑将狼肉放在火上烤,没过多时便传来阵阵肉香。
林玄儿问道:“能吃了么?”
徐天佑用匕首割下一小块肉,放嘴里尝了一下,道:“熟了。”
林玄儿拿起一串狼肉,也不顾烫竟直接大口吃着。
徐天佑看着林玄儿,笑道:“我记得第一次见你时,你说这不是人吃的。”
林玄儿道:“行走江湖哪能挑三拣四的。”
待吃完狼腿,林玄儿又抬头看着天上星光,她突然觉得漫天星光没有萤火虫好看。因为星星离得太远,而萤火虫却是能触碰到的。
林玄儿道:“我突然不那么想当大侠了。”
徐天佑道:“为什么?”
林玄儿道:“每一个大侠都不知道手上染了多少血。以前在话本里看到只觉痛快,现在自已真实经历后,感觉挺渗人的。”
林玄儿补充道:“我想起杀人这二字便心里发毛。”
她又想起了赵天恒杀人的场景——那是她生命中第一次亲眼见到杀人。
不知是突来的晚风带来的凉意,还是林玄儿心中生起的凉意。她只觉全身有些发冷,不自觉间紧了紧衣服,双手抱住自已的双膝,往篝火处又挪近了些。
徐天佑沉默了会,问道:“那你要回天音阁么?”
林玄儿道:“不回。”
徐天佑道:“那你接下来准备干嘛?”
林玄儿反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徐天佑道:“我只想每日三餐有着落,不要饿着。”
林玄儿转溜着眼珠,笑道:“那我们做生意吧!说不准做成功了当个富商巨贾,这样便衣食无忧了。”
她又想起了听书都付不出赏钱的西门吹风,愈发觉得当大侠并不是什么值得向往的事。
徐天佑道:“可是我们没有本钱。”
林玄儿笑道:“我们可以先赚钱呀,赚够了就盘一家店,然后做点小生意,再慢慢扩大店面,把小生意做成大生意。我相信以我们俩的能力和智慧,不出五年一定能做出成绩。”
说罢,她便拿出从欧阳庆那“借”来的盘缠,仔细数着。
“这里有十五两银子和两百文铜钱,我们要好好利用起来。”
林玄儿从胸口处拿出这袋银钱时,也看到了身上这件昂贵的衣服。
此时,这衣服已被尘土染的脏不可耐。
衣服本是保暖遮羞的工具,然而这套衣服却成了他们的负累。这衣服太昂贵,以至于行路至路不好走的地方,两人不自觉间都放慢了脚步,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生怕弄脏了这身衣物。
若不是因为这套衣服导致两人行路速度变慢,或许便不会陷入只能在深山过夜的窘境了吧?
为什么当时要脑子一热买这身衣服?
为什么不听徐天佑的话当时把这衣服当掉换成粗布麻衣?
林玄儿越回想越觉得自已当时一定是脑子里进了水。
——一湖水。
林玄儿又盘算道:“你剥的这狼皮也能卖六百文钱,这样我们就有十五两银子外加八百文了。”
徐天佑愣了愣,笑道:“你当时可是把那狼皮以五百文钱卖掉的。”
林玄儿皱了皱鼻子道:“哎呀,当时我不懂嘛。而且当时我又没钱的概念。这次你去卖狼皮我就在旁边站着当木头人,绝对不多说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