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胖子迅速的从衣兜中抽出一沓相片,狠狠的摔在我的脸上。
随着时间的流逝,眼前的画面逐渐变得清晰起来。照片上记录的图案,生生的烙印进我的脑海里。
我怎么也没想到,照片所记录的,竟然会是王有为的尸体。。。。那个变态杀人狂。。。居然死了?
画面上,王有为面色惨白的横趴在地上,瞪大双眼,鼻梁断折,脸上充斥着多处淤青。
我不知道是哪个混蛋杀了王有为,不过,据警方调查证实,当时犯罪现场只留有我和王有为两个人的DNA样本。
这样一来,我本身就处在了不利的境地。再加上昏迷之前,我曾经向刘胖子承认了自己殴打王有为的事实,这一来一去,我则是彻底说不清楚了。
尽管我抵死不承认自己杀了王有为,不过警方还是以过失杀人为由,将我依法逮捕了。
消息一出,Z警校上下一片哗然。曾经的明日之星,警界希望,破获了多起凶案的神探,从那一天开始,彻底论为人们口中笑柄。
曾经的同学纷纷排斥疏远我,校方也极力和我撇清关系,向媒体大众公开表示之前配合警察的调查行动,全是我个人的意愿,和警校没有丝毫关系。
开庭的那一天,整个Z省没有一个律师愿意出面为我辩护。
毕竟在大多数人看来,案情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案发现场只有两人,其中一个人死了,另一个被打中头部,重伤昏迷。
在简单的了解事情经过之后,大部分人坚信我因为恼羞成怒,和王有为起了争执,继而在昏迷前失手将他打死。更有少部分人猜测,我的昏迷不过是自己伪造出来的,为的就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即便没有在场亲眼看见事情的经过,可人们却只愿意根据三两条看似重要的线索,得出他们所认为的真相,并且深信不疑。
毫无疑问,人性,是丑恶的。当曾经的“风云人物”坠下“神坛”,每一个人都会乐于前来踩上一脚。
因为过失杀人,我被判了十年。
从那一天开始,我和这个世界,彻底失去了联系。
家人,和我断绝关系,同学朋友,不屑和我见面。曾经光明的前途,被无休止的牢狱之灾所代替,甚至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女朋友,和别的男人出入宾馆。。。。。
除了这些之外,最难忍受的,还是监狱里的暴行。
每一所监狱里,都有着它自己的法则,而这些法则的制定者,往往是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当一个即将成为警察的警校学生,与这些凶恶的罪犯共处一室,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已经可以想象。。。。
我被那些混蛋打了整整两年,五次进了重症监护室,差点没抢救过来。
即便如此,我却一直小心翼翼的活着,哪怕丧失了尊严与信仰,也在所不惜。
我忍了五年,就是为了等待一个能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而现在,这个机会终于出现在我面前了。
曹荣告诉我,出现在凶案现场的吊坠,或许和王有为死亡的真相有关。
而我曾经在赵素的身上看见,看见过与这一模一样的吊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