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半个小时,林峰便把身上的伤治好了,不过,他发觉有些失忆了,很多事情记不起来了,他只记得身上有一张羊皮地图,摸了摸,吃了一惊,羊皮地图不见了!
就在这个时候,林峰听到有人向这边走过来,从脚步声来判断,那应该是一个壮汉,果然,一个戴着牛角头盔的高大男子走到了船舱的门口,他大约一米九五,穿着破旧的马甲,束脚裤加牛皮靴,满脸胡碴,胸口全是毛,当他看到林峰坐在那里,明显愣了一下,然后转身立刻就走了。
过了三分钟,又有脚步声传来,还是这个胸口长毛的大块头,他声音很粗重:“跟我来。”
林峰在极力回想往事,但脑袋很痛,明显不能一下子想起以前的事情,他站了起来,跟着大块头上到船头甲板处,才发现这稻船极为特别,看起来就像是一艘报废至少百年的烂船,桅杆上到处挂着骷髅头,也不知是真的人头骨还是假的,船舷上长着青苔。
除了林峰之外,还有八个人,其中一个是女的,八个人穿着都很奇特,可以说是朋克类的,每人身上或多或少都要挂些金属饰物或动物骨头,衣服就是那种复古的服装。
一个看样子像是老大的人坐在椅子上,他单眼,另一眼睛用圆布块遮起来,好像戴了单镜眼镜一样,他长发,阴森森地盯着林峰,用英语问道:“你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林峰都还在考虑,他脑袋还痛,想不起来,他知道是这伙怪异的人把他救起来的,“我忘记我是谁了,你们是谁?”
这是老实话,但在场的人认为林峰是故意这样说的,都笑起来。
单眼男人那只独眼像是有蓝色的烟气在流转,给人一种可怖的感觉,林峰见惯了大场面,倒还镇定。
“你再不说,我把你丢到大海去喂鱼!”单眼男人怒道。
“我失忆了。”林峰正经道。
这时,一个光头长胡子,双手戴着皮护套的男子说道:“头,留他在这里没什么用,丢到海里喂鱼算了。”
林峰说道:“你们是在哪里救我上船的?”
胸口长毛的大块头说道:“在公海。”
似乎有一点印象,但林峰想要搜索记忆的时候,脑袋就痛得利害,他干脆不想,“谢谢你们救我。”
“头,他在我们船上活不下去。”光头男子又说道。
其他人没有出声,船上唯一的那个扎着辫子的女子,看样子25岁左右,是八个人之中最年轻的,她穿着松紧腰短裙,长皮靴配黑色斗篷,林峰刚才看到她的斗篷里面藏了很多飞刀。
斗篷女子说道:“我们救他上来为了什么?”
光头男说道:“他应该在海里飘流了很多天,至少有一个星期了,只是好奇,想知道他遇到什么事了。”
“我遇到什么事情了?”林峰问道。
“你真的忘记你是谁了?也忘记发生过什么事?”斗篷女子冷道。
摇了摇头,林峰还想不起。
光头男子又对单眼男子说道:“泰迪,他来历不明,对我们不利,留他在船上没用,丢到大海比较好。”
“皮尔斯说的,大家有意见吗?”单眼男子说道。
只有斗篷女子说道:“救他上船,还没有弄清楚他的身份,就把他丢回海里,我不赞成。”
单眼男子说道:“洛莉反对,还有其他人吗?”
皮尔斯冷冷地盯着洛莉,说道:“你看上他了?”其他人笑了,“你的口味真差,我比他强多了,你没看上我?”
向皮尔斯竖起一个中指,洛莉针锋相对道:“离我远点,我会阉了你!”
随之,皮尔斯走了上来,他大约一米八五,比只有一米七五的洛莉要高不少,用结实的胸膛撞了一下洛莉,“来阉我!”
并没有人劝架,包括泰迪在内,都想看到皮尔斯与洛莉打架,眼看就要打起来,林峰说道:“我愿意替洛莉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