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49年以前,香江当局未限制内地的居民从内地移民香江,一般人皆可以随意往来香江和内地,香江也没有对内地籍居民进行身份登记。
1949年内地政权易手后,大量难民涌入香江。
为控制香江人口,政府开始实行边境管制,限制内地的居民入境,并开始登记香港地区公民并发出身份证。
首次登记在1949年展开,当时发出的身份证只是一张以手工填写资料的纸本。
1960年6月1日起,政府改发第二代身份证,这种身份证上有持证人的指模及照片,资料以打字机填上,并且加以过胶。
男性的身份证为蓝色,女性的则为红色。
李东胜的身份证就是在那个时候过来办理的,只是做以防万一的准备。
那时候的香江身份证还区分成年人身份证和未成年人身份证,成年人身份证为年满十八周岁香江居民申领,而未成年人身份证则是十一岁到十七岁可以申领。
其中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大小,只有成年人身份证大小的一半左右。
现在李东林手里正在看的那张身份证,就是一张比较小的蓝色卡片,上面有大哥十年前的照片,名字和一个指纹。
“你那会儿太小,带你过来也申请不到,而且办理了身份证,也都一直藏着不敢告诉别人。”
李东胜小声解释他手里身份证的来历,也说出当年为什么没有带他到香江来的原因。
“太好了大哥,有了你这张身份证,我们就可以在香江住下来了。”
李东林倒没在乎自已没有身份证的纠结,而是想到大哥有香江居留权,自已和妹妹当然也就有了留在这里的理由。
不管是李东林还是李东胜,或者是李晓萍,他们都不知道,此时香江执行的居留制度。
如果不是当年未雨绸缪,李父带着李东胜到香江,申领了香江的身份证,在他们出现在香江街头的时候,就会被当做偷渡者抓进集中营,让他们联系在香江身份证的亲戚做担保。
如果,他们没有在香江的亲戚,那么他们会被全部遣返回大陆。
此时的香江虽然并不拒绝来自大陆的偷渡者,但是还是进行了管控。
只有在香江有亲戚,愿意给他们作保,才能留在香江。
这样的政策一直持续到1974年11月,香江政府发布抵垒政策并开始执行。
在抵垒政策推行以前,大陆人员是可以自由来到香江的,只是随著内地到香江居留人士快速增加,对香江社会造成沉重压力,迫使港英政府加强对边境禁区的管理,试图减少非法入境者进入香江。
不过港英政府基于人道主义,并未全面禁止内地人来港,且当时大陆的局势仍然动荡,不少人仍希望可偷渡来港。
所以,凡是进入香江的偷渡客,必须有在香江的亲戚提供担保,保证能在香江生活下去,而不会成为社会负担,才可以获得居留权。
至于之后的抵垒政策,则是规定,内地非法入境者若偷渡到香江后能成功抵达市区,并接触到在香江的亲人,便可以留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