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能够说出我的行踪。”周森说道。
“你怎么说明?”洪媚嘲笑地看着周森。
“我中午在香菇街与蓝水街交界的那个餐馆吃过东西。只要一调查,我就有人证了。但是现在让你一弄,我真的是说不清楚了。”
洪媚楞住了,连忙解释:“我还不是怕你没证据,被人审讯吗。你这么胆小,一上刑,你什么都会按他们的意思来说。”
“谢谢你的关心!可现在我该什么办?”
“什么怎么办?不是已经说了吗,你陪我一起逛街的呀。”
“可我真的不是同你在一起啊。”周森说完,马上住口。
因为侍应已经送来了两人点的西餐。
周森开了一瓶红酒,给洪媚到了小半杯。
两人各自端起了酒杯,没有碰杯,因为洪媚根本没那个意思。
洪媚喝了一口酒,斜睨周森:“你真的在一个小餐馆吃过饭?”
周森点头说道:“当然是真的,就是香菇街与蓝水街交界的那个名字叫‘地三仙’的餐馆。”
洪媚念叨了一遍,记住了这个餐馆的名字。
又喝了一口红酒,洪媚站起身来。
“你不是还没吃吗?怎么?不合胃口?”周森好奇的问。
洪媚拿过自己的小包:“我记起一点事,我去打个电话。”
洪媚向一楼的收银台走去,那里有电话。
周森坐着继续吃东西,品尝着红酒。
突然,周森放下了酒杯,因为他透过大玻璃,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小孩,此刻他正在向周森做着手势。
这小孩是一个聋哑人,他看到了周森。
小孩向周森打手势:哥哥,你今天不去我家吃饭吗?
周森笑了,也打了手势:今天哥哥请一位姐姐吃饭。
小孩笑了:那位姐姐好漂亮,我刚才看到了。
周森:漂亮的不一定是好花,有的漂亮的东西有毒。
小孩:哦!我知道了,这位姐姐很凶,所以有毒。
周森:你快回去吧,回去记得给你爹爹带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