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款游戏的出现,说起来,应该是跟她有着一定的冲突的。
如果从更好代入的角度上来说,李安安接下来应该照抄这款游戏的英雄设定这样会更好。
但是如果是从原创性来说,李安安却是不应该抄。
所以,该怎么说呢!
很纠结!
通过问大姐,也得知大姐家里做的其实不是网游之类的公司,而是提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也就是怎么说呢,比如说公安局有个什么系统,需要人去做,然后大姐可以帮你做。又比如说前段时间新闻上也提到的,广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运维,投资3800万,每年度。大姐家里的公司也有参与。
唉~
李安安还以为,自己能做个游戏出来呢。
不过为什么不呢!
反正!
她有钱啊!
有人说,要做出像是英雄联盟这样的游戏,至少得好几千万的投资。
而且,还要花费不少时间。
不过!
她不能让《传奇的联盟》把她的《英雄联盟》给比下去啊。
所以这一天!
李安安又多了一个十分大胆的想法!
要不……
她也做一个游戏公司吧。
当然!
仅凭她自己肯定是做不了的。
所以她得挖人!
这绝对是一个很作死的想法!
但是就如同有的人会花费千金来购买一幅名画。
然后大概是想了一下午。
最后……
李安安还是决定——算了!她还是不做了。
对啊!
都是咸鱼了。
还翻什么身。
倒不如好好地把书写好,快点完本,然后来个眼不见为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