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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第1页)

我到塔希提不久,便遇见了尼科尔斯船长。那天早晨,我在酒店露台吃早餐,他走过来跟我搭讪。他听说我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很感兴趣,所以想来跟我聊聊这个人。塔希提的岛民对流言蜚语的热爱并不亚于英国乡村的农民,我先前问过一两个人有没有斯特里克兰的话,看来消息很快就传开了。我问这位陌生人是否用过早餐。

“吃过啦,我很早就喝过咖啡了,”他回答说,“但我不介意再喝点威士忌。”

我招呼了酒店的中国服务生。

“你不会觉得现在喝酒太早了吧?”船长问。

“你得由你和你的肝脏商量之后才能决定。”我回答说。

“其实我是提倡禁酒的。”他说着给自己倒了大半杯加拿大俱乐部威士忌。

他笑的时候露出满口乌黑的烂牙。他是个非常干瘪的汉子,身材偏矮,灰白的头发剪得很短,上唇有蓬乱的灰白胡茬。他有好几天没刮过胡子。他的脸庞有很深的皱纹,常年的日晒让它变得棕黑;他两只眼睛很小,是蓝色的,看上去非常灵动。它们贼溜溜地转得很快,连我最细微的动作都不肯放过,一看就是那种奸诈的流民。但当时他对我很是热情友好。他穿着破旧的卡其布西装,双手脏得应该好好洗一洗。

“我跟斯特里克兰很熟,”他说,这时他靠在椅背上,点燃了我递给他的雪茄,“他到群岛来,正是我帮的忙。”

“你在哪里遇到他的?”我问。

“马赛。”

“你当时在那边做什么呢?”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

“哎,我想大概是在沙滩上流浪吧。[151]”

从我这位朋友的外表来看,他现在也很落魄,我准备跟他交个朋友。要跟这些到南太平洋闯荡的白人相处,你需要付出小小的代价,但他们总不会让你吃亏的。他们很容易接近,聊起天来也很热情。他们很少摆架子,只要请喝几杯酒,他们就会把你当知心好友。你无须大费周章也能和他们混熟,如果他们高谈阔论时你肯洗耳恭听,那么他们对你不仅会推心置腹,而且还会感激不尽。他们把闲谈当作人生一大乐事,可以借此证明他们的修养有多么出色。大体而言,他们的谈话还算有趣。这些人见识虽然有限,但想象力却十分丰富。他们算不上安分守己的良民,但对法律还是相当尊重的,尤其是在法律有强大后盾的时候。和这些人打扑克是很容易输的,但他们的精明会给这种世界上最好玩的游戏增添几分特别的乐趣。我在离开塔希提之前已经跟尼科尔斯船长混得很熟,说起来在这段交情中我占了很大的便宜。虽然我请他抽了许多雪茄,喝了不少威士忌(他总是拒绝喝鸡尾酒,因为他其实是提倡禁酒的),虽然他曾经带着施恩于人的气派向我借过几块钱,而且后来也没有还,但我还是认为这些是不能与他提供给我的乐趣等量齐观的。他是我的债主。如果我严格围绕主题来写作,只用三言两语就把他给打发了,我的良心会觉得对不起他的。

我不知道尼科尔斯船长为什么要离开英格兰。这个话题他向来讳莫如深,对他这种人你也不能直截了当地提出这个问题。反正听他的口气,似乎是蒙受过什么不白之冤,他无疑把自己视为贪赃枉法的牺牲品。我猜想他大概是犯了诈骗或者暴力的罪行,他曾经抨击祖国的政府机构真他妈的死板,我满怀同情地附和他的看法。但令人高兴的是,他在祖国遭遇的倒霉事并没有损害到他狂热的爱国之心。他经常说英国是全世界最好的国家,带着很强的优越感,完全瞧不起美国人、殖民地人[152]、达戈人[153]、荷兰人与卡纳卡人[154]。

但我觉得他的生活并不幸福。他的肠胃不好,嘴里经常嚼着有助消化的胃蛋白酶药片[155];每天早晨他的胃口都很差,但仅有这种病痛的话,他也不至于如此颓废消沉。他对生活还有比这个更大的不满。八年前他有欠考虑地结了婚。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但他们有些人由于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他们无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违背了这种旨意。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同情的人。尼科尔斯船长就是这种人。我见过他的妻子。她当年大概二十八岁吧,但她是那种别人猜不出年纪的女人;因为她二十岁时并没有显得更年轻,等到四十岁也不会显得更苍老。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是特别紧。她那张嘴唇单薄的脸总是绷得很紧,她的皮肤紧紧地包着骨头,她的笑容、她的头发、她的衣服都很紧,她虽然穿着白色粗棉布服装,但因为总是哭丧着脸,看上去活像穿着黑色的孝服。我想象不出尼科尔斯船长为什么要娶她,娶了她之后又为什么不把她甩掉。也许他经常试图这么做,而让他悲哀的是竟然每次都徒劳无功。无论他走得有多远,无论他藏得有多深,我敢肯定尼科尔斯太太都会像命运般如影随形、像人心般冷酷无情地立刻跟到他身边。尼科尔斯是无法摆脱她的,就像前因摆脱不了后果。

流民和艺术家也许还有绅士相同,是不属于任何阶级的。贩夫走卒的粗俗鄙陋不会让他暗生嫌恶,皇亲国戚的繁文缛礼也不会让他如履薄冰。但尼科尔斯太太出身的阶层却很清楚,就是近年来变得颇有声势的下中等阶层[156]。她的父亲实际上是个警察。我相信他是个非常厉害的角色。我不知道是什么让她死缠着船长,但我想那不会是爱情。我从来没听见她讲话,不过她在私下很啰嗦也说不定。反正尼科尔斯船长怕她怕得要死。当他和我坐在酒店露台上聊天时,尼科尔斯有时候会发现她正从外面的马路走过来。她也不喊尼科尔斯,根本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她注意到尼科尔斯的存在,只是不动声色地走来走去。然后船长会很奇怪地感到浑身不舒服,他会看看手表,然后叹口气。

“好啦,我要走啦。”他说。

这个时候俏皮话和威士忌都留他不住。然而他是个能够毫无惧色地面对台风的人,只要身边有把左轮,他就敢于挑战十几个赤手空拳的黑人。尼科尔斯太太有时会派她的女儿到酒店来,那是个七岁的小姑娘,脸色很苍白,总是显得很不高兴。

“妈妈找你。”她尖着嗓子说。

“好啊,乖孩子。”尼科尔斯船长说。

他立刻站起来,带着他的女儿沿着马路走回家。我想这个事例很好地说明了精神是可以战胜物质的,所以我这段节外生枝的叙述至少还算有点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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