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3日上午,长春市体育馆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大会正在进行。审判员用高昂的语调公布:“查杀人犯邹本生、程艳霞,蓄谋杀人,碎尸灭迹,手段极其残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同案犯张维春在邹犯勾引下,积极参与杀人活动,罪行严重。判处杀人犯邹本生、程艳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杀人犯张维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会场微微骚动,人们交头接耳:“这三个东西,该杀!”“该杀是该杀,可惜那小岁数啦!”……
是呀,三名罪犯的年龄都不大:程艳霞31岁,邹本生26岁,张维春24岁。他们年纪轻轻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1981年夏天的一个深夜,朱国跃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家门,一头倒在炕上。母亲一直没有睡,她在等着儿子,已经等了好久了。这会儿,她看儿子脸色苍白,神情不好,便走到儿子的身边,轻声地问:“国跃,不舒服吗?”
“没……没有。”儿子回答。
“妈,你咋还不睡?”
“妈睡不着啊!”老人说。“国跃,今儿个跟小程谈得怎样?”
“没……没谈。”儿子吞吞吐吐地回答,“妈,别问啦,去睡吧!”
3个小时以前,妈妈把一件新衣服递给他,说:“这是我在北京给你媳妇买的,你给她送去,顺便告诉她,说我回来了,很想念她和小锋,让她回来。”
朱国跃带着新衣服来到程家,一进门,4岁的儿子小锋,伸着两只小手向他跑来,边跑边喊:“爸爸!爸爸!”朱国跃一把把儿子抱在怀里,不停地亲儿子的脸蛋,一股热流涌上心头,眼泪止不住滚落下来。他已经3个多月没有见到自己的儿子啦!
就在这时,程艳霞一阵风似地跑过来,一把夺过小锋,骂道:“混蛋,告诉你啥啦!啊!他不是你爸爸!”
孩子哇地一声哭了。
朱国跃强压怒火,温和地说:“艳霞,妈刚从北京回来,这不,她还给你买了件衣服。”说着把衣服递过去。
程艳霞抓过衣服,狠狠地摔在朱国跃的脸上,大声说:“我不认识你妈,你把这破东西拿回去!”
“你……”朱国跃忍了忍,又说:“艳霞,看在咱4年夫妻的情份,看在孩子的面上,回家吧!”
“我们没有什么情份!我要和你离婚!”程艳霞喊叫着,把朱国跃推出门外,门“嘭”的一声关上了。
“我们没有情份!我要和你离婚!离婚!离婚!”此刻,程艳霞的声音在朱国跃的的耳边回荡着。他忽地从炕上坐起来,又慢慢地躺下了。
“我们真的没有情份吗?”不!他痛苦地回忆着……
那是1977年6月的一天黄昏,晚霞把南湖公园的树木涂上了一层玫瑰色。在湖西的树林深处,他正和程艳霞亲密地交谈。
“艳霞,我家姐妹多,父母身体都不大好,家庭生活挺困难,我本人才不惊人,貌不出众,长春市条件比我好的有的是,你为什么就看中我了呢?”
“瞧你说的,谁怕你家穷,嫌你丑来着?”说着,便拉过他的手,一边轻轻地抚摸,一边说:“心不好,家有万贯,长得再俊也没用。你为人老实忠厚,又能干,心眼儿又好使,我就喜欢!再说,若不是遇到你这个好人,我说不定还在农村呢!”
两年前,他们在一个集体户。一次,上级抽调朱国跃回城就业,他想到程艳霞的父亲有病没人照顾,程艳霞本人身体也不好。千农活顶不住,便毅然把名额让给了她。姑娘不忘旧恩,使他很感动,便说,“那件事你不要老挂在心上,你的困难比我大,若是别人,也会像我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