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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你害我儿媳我灭你妻1999年遵化市1114凶杀案(第1页)

本文所要记述的是两起密切相关的杀人大案。案中涉及到的主要罪犯怨怨相报,使一位正值花季的无辜女孩葬身于罪恶的屠刀之下。四个祥和幸福的家庭也被拖入了凄凉痛苦的深渊。他们用血血的事实给人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教训:仇恨、愚昧和贪婪是人类的天敌,千万不可与之为伍。

在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东陵满族乡有一个小村庄叫新立村。这里为半山区,人们亦农亦林。几乎家家都有干鲜果树,生活富有多样情趣,家居小村西端的农民耿长河平时家中只有夫妻两人。妻子贾秀英原籍河北省承德地区兴隆县龙洞峪村,早年丧夫,1990年改嫁耿长河。她与前夫生有两子,大儿子娶妻单过;小儿子周志刚20岁。近几年来经常往返于新立村与母亲和继父同住。耿长河婚后没有生儿育女,视周志刚为已出。一家三口和和睦睦,生活倒也祥和幸福。

1999年初周志刚与邻村一名叫张小云的姑娘相识相爱,不久两人盟定婚约。当时小云才满18岁。她个头不高但容貌清秀性情温顺很讨人喜欢。未婚公婆因为没有女儿,对她又多了一份关爱和亲情。

1999年11月14日周志刚与张小云又一同回到耿家,当地群众把未婚儿媳住婆家称之为“住熟”。“住熟”期间姑娘的身份半客半主,公婆对她既有客气又有一家人的那种随和。张小云对周志刚爱恋有加,对耿长河夫妇也很尊敬。她很喜欢这个一人一姓的组合家庭,对未来充满着憧憬。

11月中旬已是初冬季节,农田已经没有多少活儿可干。但耿长河却经常到地里寻摸活儿做。

11月16日这天他与继子周志刚驾驶着自家的农用车到村外劳动,天已黑了还没回家。他的妻子贾秀英正在烧火做饭,灶膛里还烧着一个水氽子,当水将要达到沸点的时候她抬头看了看时钟,时针和分针恰好形成一条直线——下午6点整。她忽然有些不放心在外干活儿的丈夫和儿子,便站起身对西屋里的未婚儿媳说:“小云,我去田里找找你爸和志刚,你看着灶膛里的火,水开了灌暖壶。”张小云连连应着,而后到了过堂屋目送婆婆快步走出了家门。

贾秀英迈出门槛后趁着转身关闭大门的时候,又嘱咐小云说天黑了要注意看好家。张小云又是一连两声甜甜的应承。

耿长河与继子干活的地方,距家只有3、4华里之遥,贾秀英甩开脚步不大一会儿就到了。待3人收拾好农具坐上车以后,时间才过去了半个小时。6点40分左右便顺利到家了。当耿长河在前、贾秀英母子随后说说笑笑走进过堂屋时,老公公先喊了一声小云,没人回应。他便加大音量又唤了一声,四周仍无一点动静。他挑帘看了看东屋没人,又反转过身朝西屋扭头。西屋门帘半卷着,他隔门看见张小云蹲在炕沿下面纹丝不动。他以为她生病了,便紧跨两步迈进了西屋。

走近她才发现炕上一大滩鲜血尚未凝固,小云的脸色苍白,头上有许多血渍。这时他顾不得多想,慌忙上前把儿媳抱了起来,同时急呼:“小云,小云你怎么了?”贾秀英和周志刚都被眼前的情景吓蒙了,也齐声呼唤小云。但是,张小云——这位正值花季的姑娘十多分钟以前还在兴致勃勃地想着心事,这时却根本听不到三个人的急切呼声。她死了,死于非命。

耿长河夫妇很快意识到自家遭了劫难,便立即拨通了电话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刑警行动神速,不大一会儿便出现在杀人现场。

经法医尸检表明,死者张小云左胸内侧两处伤口深达胸腔致心脏破裂;左背部腋后第四肋间一处伤口,致肺部损伤,肋骨断裂;左大腿横行伤口一处;心脏破裂导致死亡。从耿家没有丢失财物、张小云也没有遭受性强暴以及作案时间短促、死者身负四处重伤等情况分析,初步结论如下:1、张小云死于他杀;2、凶手手脚麻利,凶狠残暴;3、作案动机非奸非盗,可能为仇杀。

由此推断凶手很可能就在小村之内,或许就是耿家的左邻右舍。

据此,刑警们与耿家夫妇共同摸排涉嫌对象。但耿长河却一再申明,平素他们夫妇与乡亲相处融洽,没有和谁结下冤仇。而且除非有深仇大恨,老实巴交的庄稼人谁也不会对他下此毒手。

后经刑警们一再启发,耿长河才向他们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他家的东院是自已的空宅基地,再往东便是张军家。张军当年45岁,家有妻子和两个女儿。他的妻子王桂芹负责经营土地和果林。两个女儿开办理发店,日子过得殷实,早已达到了小康。耿长河和他两家关系一直不错。近年来由于对宅基地上东侧两棵树的归属产生了纠葛。耿长河以原告身份诉到法院,当时尚未裁决。但他一再解释说:“虽然我们两家在打官司,但张军不会因为这点小事便这样坑害我,更何况张小云与这件事没一点瓜葛。”

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发现线索的刑警们听了他们的叙述以后很快做出了符合推理的判断,他们把张军列为涉嫌杀人对象,决定连夜传讯他。

当夜11点30分,即在张小云被杀5个小时后,夜深人静。耿长河家灯火通明,哭声阵阵;而张军一家人却早已沉沉入睡。当张军被唤醒以后,不止睡眼惺忪还连连打着哈欠问:“这深更半夜的找我干什么?”当他坐在刑警面前让他说清楚当天的活动时,他对答如流,侃侃陈述。上午干啥下午干啥,特别是傍晚6点以后的每时每刻甚至每一分钟在于啥都说得清清楚楚,且一一举出旁证。

这就说明他没有作案时间,应当从涉嫌对象中排除。以后又连续几次讯问,结果是一遍又一遍地旧话重复。

第二天,一件小事便得刚刚开始的侦查工作路转峰回。

在张军的多次叙述中都曾提到16日傍晚6点多他去王玉国的杂货店还买过门帘子;王玉国也证实他确实去过而且穿着一件绿色棉大衣。而张军自已却坚持说当时穿的是蓝色棉上衣。当讯问张军的妻子王桂芹时,她对这件棉大衣也是闪烁其辞、语无伦次。这就不能不引起刑警们的注意。

一件普普通通的绿色棉大衣里面会包藏着什么呢?难道与刚刚发生的命案有关?!

他们百思不解。但肯定是个线索。既然张军夫妇在这件大衣上做起了文章,那么干脆将计就计顺藤摸瓜,也在这篇“文章”上多费点“笔墨”。此后3天连续传讯张军。张军要么沉默不语,要么支吾搪塞。但完全看得出来他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两眼常常流露出绝望的神色。

他的妻子王桂芹见办案人员对那件棉大衣追问得越来越紧,便紧锣密鼓四下活动。

首先指使住在同村的娘家弟媳周秀琴把自家的一件绿色棉大衣送到她家,企图以此替代张军曾穿过的大衣;接着又唆使她的妯娌弟媳石素华谎说她的丈夫曾于11月16日借穿过张军的大衣,第二天就归还了。周、石两人不明白王桂芹这样做的目的,只是碍于情面都按照她的要求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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