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够倒霉的,是那块遮住物体的血色白布。
法医笑了笑,我大呼冤枉,相信城北分局的人会为我作证。这时王远河又哇哇吐上了,我心想这哥们怀孕了咋地?
我转身看向先前被遮住的东西,没两秒钟,待看清那是什么时,我腹部抽搐,也开始狂呕……
一台超大号的榨汁机,果汁杯里满满的都是暗红的液体,夹杂着一些白色浓稠,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血液,只是白色浓稠是什么呢?而果渣桶里全是灰白色的粉末,在滤刀网上还有小半块脑袋,半只眼睛不难感受到死者透出绝望的恐惧。
白色浓稠是脑浆……
“这绝对是目前所有档案里最惨的案子之一。”法医重新戴好手套,把血布盖住榨汁机,“凶手是割掉死者头颅后,用手按进榨汁机的。唉,八成这又成一桩悬案。”
老天,这……
我在一旁听得嘴巴张的老大!我们是同类啊,这得有多大仇,才干得出来?
或许法医的话落入少妇耳中,让其清醒了几分,她一把抱住离得最近的王远河大腿:“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她一连问了三句。
我们无法给出她想要的答案。婴儿又开始大声哭喊,少妇抬起头看向我怀里的婴儿,她冰冷道:“别伤害我宝宝。”话音刚落,发疯似的朝我扑过来,我有点措手不及,被抢过婴儿。忽然她变得安静,充满母爱的摇晃着婴儿,很快婴儿停止哭啼,安详的睡着了。
重案组的人赶来了,法医和鉴证科是直属市局的,向重案组汇报了下案发现场的情况,随后王远河带着城北分局的人撤离。
我正要离去时,重案组的有人瞧我穿着休闲装还停留现场,估计把当成了死者家属。他把我拦住,问道:“你和死者什么关系?”另一人嘴里嘀咕道:“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我是路过的交警,叫凌宇,只是停职了。”
“噢!是你!偶像啊。”说眼熟我的人反应特别大,拉住我的手:“我崇拜死你了,拳打记者,登上头条,前者是我最想干的事,后者是我做梦都想干的事。我叫唐然,请多多指教。”
得!
我啥时候有这个脑残粉了,还是重案组的。
重案组的人作了一下记录,各个角度全方位给本田车拍照摄像,把尸体运走,然后和交警大队打电话拖走了车,才带着抱婴儿的少妇回了警局。唐然的存在,让我免去了警局一日游。
交警大队拖走车的时候,我无意看到了车牌号:“BS527”,被黑色记号笔划了个大叉。
527?
十根葱……
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我隐隐感觉好像有啥跟这起案子至关重要的线索被我忽略掉,但是无论我多努力的回想,就是抓不住它。我焦躁的抓了把头发,管它呢,这案子已经归重案组管了,我一个停职的交警,瞎跟着搀和什么劲。
凝望着地上的一大摊血迹。
这时,有人从背后拍了下我肩膀,我出于防范意识横着跳出一大步,弓起腰回过身,眯着眼打量着身后来人。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中年男人,络腮胡子快遮挡住半边脸,裹着黑色的风衣,他拄着一根金属拐杖对我微笑。
就冲这打扮,我情不自禁的把他与这案子的凶手联想到一起。我脑海中浮想联翩,他如果有什么不轨的举动,以我的身手,将其制服妥妥的,万一他是凶手,我立了功,重回刑侦大队指日可待!
我绷着脸问:“你是谁?”
“人。”
“废话,难道是鬼不成。”我没好气道,此人简短的回答更是让我充满了怀疑,我悄然蓄势虬起肌肉,想一举擒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