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完。
厉坤一怔。
怀里的女人拱了拱身体,手还扒住他的心口。
很热,在跳。
厉坤用最大定力,才让自己表现得不那么发抖。
迎晨闭着眼,心在笑。
真好啊,他没有推开自己了。
闹了这一出,饭也别想吃了。林德那是哭着求着,让厉坤把迎晨送回去。如果说,以前还是良好印象,那么经历这一次,可以说是生死之交了。
厉坤被他闹得心烦,“我送!你他妈别唠叨了!”
林德顿时一口大白牙,两脚一并,敬礼:“谢谢队长!”
夏末,夜风爽利。
厉坤开了半边车窗过风,副驾驶上迎晨歪头斜脑,还在“犯迷糊”。
犯迷糊就是为了等下车的这一刻,能光明正大地黏在厉坤身上。
她嘟囔软语,不放过任何一秒和他亲密接触的机会。借着酒醉,把自己完全吊在厉坤脖上。
迎晨搂紧他的脖子,脸颊往男人的肩窝处蹭。酒味儿混着她身上的香水味,生生调和成了一剂温柔暧昧。
厉坤浑身僵硬。
“唔……头好晕。”迎晨为求表演逼真,语气都是湿糯糯的。
她借酒壮了胆,人往上挪了些,嘴唇似有似无地贴住了厉坤脖子上的皮肤。
一刹那的温热如电流过境。
厉坤手握成拳,心猿意马了几秒,他恢复镇定,说:
“松手。”
没动静。
“我让你松手。”
没听见。
“别后悔。”
不后悔。
下一秒,厉坤语气平静,告诉她:“我肩膀上有只蝗虫。”
迎晨懵了片刻,反应过来后——
“啊啊啊!!”
人跟诈尸似的瞬间满血复活,方向辨认清晰,助跑速度过硬,她从厉坤身上跳下来,尖叫跑远。
等意识到自己露出马脚时,已经晚了。
厉坤双手搭在腰上,闲散懒洋,好整以暇地望着她。
迎晨心里一落,糟糕,中计!
厉坤无神无色,身后是漫天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