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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5 章 呵邪恶的他4(第2页)

童樱这才松了口气,知道他在考虑了。

同时另外五人还在那里争执。

“……六个车站里面,最好的是天人院!”

“天人院那一站已经过了,还是让眼镜说一下,剩下的四站具体的设定!”

“我们应该在上一站婆娑城下车,至少那里是人间……”

“别再说这些了,有什么用?前两站已经过了,再这么耽搁下去,下一站修罗市就要到了,如果修罗市没人下车,我们几人就只有三个选择了……”

“……修罗市谁想下车?”

“大家是不是都想去屠宰场?毕竟是小说里主角闯过的,至少有作者在,有地图,知道的信息多……”

“可眼镜说的屠宰场……太血腥了,里面的动物像疯子一样,还有刀,还有什么人面动物身的怪物,确定那里食物正常吗?不会是要我们吃那些人面动物身的怪物吧……”

“那也比饿鬼县强啊,没听眼镜说,他设定的饿鬼县里面全是饿鬼,整个县城没水没食物,水都被污染了,喝一口直接归西,饿鬼都是脸色发绿的怪物,我们在屠宰场还能跑,可饿鬼县没东西吃,没有水……只能等死啊……”

“死神街呢,不考虑死神街吗?”

“没听眼镜说吗,死神街是最后一道,厉鬼横行,一个厉鬼我们普通人都得玩完,何况一群,你去啊?我可不去……”

“看来看去,还是修罗市靠谱啊,马上就要到修罗市了,你们去不去啊,快点拿主意啊。”

“修罗市?眼镜说那个地方,酷刑啊!犯一点小错就要上刑罚,我们下车,什么都不了解,连修罗市是什么样都不知道,肯定会犯错,我可不想到时下了车被人拉去割鼻子割耳朵的……”

一时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吵得不可开交。

吵了半天也没定下来到底哪一站下,按理说,排除已经过去两站,剩下的四站,哪一站都不是善茬,每一站说起来都可怕,哪怕有人提出去屠宰场,说那里最有希望回归现实。

可屠宰场是什么地方,那是个强者为尊的道场。

拼得是实力,眼镜的主角是力量疯批人设,金手指是速度加力量无穷,这哪儿是他们几个普通人能比的。

就这儿主角还是死里逃生。

七个人,三男四女。

一时间争论不休。

男人里,最显眼的是平头那位,身上有纹身,长得高有肌肉,看起来很会打架。

另外两个男人,其中一个是眼镜古含之,程序员兼写手,长相秀气,身材瘦削,说句不好听的,也算是瘦狗大军中的一员,可能跑得快一点。

还有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矮个,身上穿着制服,好像是某农

产品厂的职工。

女生有四人,除了童樱,还有一个扎马尾,看起来特别有主意的女孩,叫曹迎曼,她似乎喜欢健身,和童樱一样穿着背心,她穿着桔红色背心白色短裤,身上明显看出训练痕迹。

童樱训练痕迹没有她明显,因为她跳舞不刻意练肌,时常拉伸,身体线条较流畅,又常吃书里冒仙气的东西,所以皮。肉很嫩,犹如刚出生元气充足的婴儿,因为元气很足,皮筋骨肉都完美,所以肌肉倒不太明显,整个人有点像十几岁年轻小姑娘一身胶原蛋白的状态。

但曹迎曼不同,她专门练过肌肉,针对性的训练,全身的精华集中在肌肉上,肌肉很漂亮,动作间微微用力就能看到薄皮肉下微鼓的肌肉线条。

一个人的元气精血是有限的,注重哪里,元气精血就会涌向那里,注重筋骨,元气精血就在筋肉上,竞技打击举重类运动会比较出色。

注重练丹田,全身的精华就在核心处,这种人反而看起来干瘦,其貌不扬,那是因为他的生命精华都存在下关处,其它血骨肌的华光全部收敛,一切都为寿命让步。

有人练肌肉,那精华就会在肌肉上,会得到漂亮的肌肉和不错的力量。

而普通人元气则分摊在身体各个部位,分摊开则平凡。

除了童樱与曹迎曼,还有一位总是咳嗽的女士,就是喊司机停车的那一个,叫宋敏丽,以及角落的一个年纪女孩,她年纪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还在上学,学生气很浓。

曹迎曼出声道:“大家别吵了,我打算去屠宰场,至少我们知道那里的情况,相比其它三站,有绝对的优势,这么吵也吵不出结果来,不如举手表决吧!?(笔趣。?阁小说)?[(mhxqiu.com)]?来?笔趣。?阁小说?。??完整章节?(mhxqiu)?(com)”

少数服从多数。

穿着工作服矮个男子道:“举手表决有用吗?是想以多数逼迫少数吗?”

“那你说怎么办?”马尾女孩烦躁道,马上修罗站就要到了,公交车似乎一小时一站,现在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了,据古含之所说,公交车内的时间与六站外的时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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