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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打工生活与爱情连载二(第1页)

在我跟魏文馨与花蕊接触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事情,和跟她们最后形成的关系存在必然联系,所以要记录下来。当然这和写小说有关,不然没得话说。

首先是介绍人进厂。这事直接归我管。事实上总务组长管全厂所有杂七杂八的事情,权力很大。但是这种权力不能滥用,滥用了会被上司修理。

魏文馨那天来找我介绍人进厂,在总务课门外站了好一阵,犹犹豫豫地不敢进来。一直到我有事出去才发现她。她叫了一声“罗组长”,声音小得像蚊子,脸红成个关公,样子十分可爱,令我怦然心动,心想也许可以把她弄上床去。不能说有这种想法就判定我是个流氓。看到青春亮丽一点的女孩子就想到上床是男人的本性。再说我受的教育不多,眼界十分不广,想不出男女之间除了上床还有什么令人神往的关系。

魏文馨脸红了一阵才说明来意。大致是她的一个远房亲戚,到这里已经有十多天,跑得两条腿都细了还没有找到工作,看我能不能帮个忙。我就问男的还是女的。魏文馨刚刚恢复了一点正常的脸颊又红成个苹果(因为我想要和她上床,所以再用关公的形容词就不大合适),期期艾艾地说是个男的,说了之后觉得太麻烦我,又赶紧加了一句:是个高中生。似乎觉得高中生素质要高一些,可以让我有些回旋的余地。其实是不是高中生毫不重要。在鞋厂,只有男女的区别,没有文凭的区别。就来一个博士后,一样得去做鞋子。但是这使我警觉起来,觉得有必要弄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引狼入室的傻事不能做。

要弄清这一点毫不费力。我在总务课混了多年,足够称得上“老奸巨滑”。魏文馨不过是个二十岁的女孩子,十足老实,问不到三句就露了底,承认是她的表弟,刚高中毕业从家里出来。

这个答案让我满意,但不能掉以轻心。所谓“一表三千里”,这个“表”字大有文章。许多古装戏里,可都是表哥表妹成了眷属。于是我说:这个表弟不是你的男朋友吧?要是的话,我可不帮忙。魏文馨连忙解释说:不是不是,绝对不是。真是我表弟。我舅舅家小三子。

我笑起来。她脸更红了。这说明两件事:一、魏文馨很聪明,明白了我调侃他的意思;二、魏文馨很老实。这种老实后来让我非常头痛,我不能揍她,也不能胡乱骂她。因为如果我这样做了,她就会像孟姜女一样哭得天愁地惨。如你所知,我是个没受过什么良好教育的粗人,在总务课干了这么多年后,骂人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偏偏娶了个不经骂的老婆,憋得我相当难受。这女人只能哄。可是大家都知道,女人哄惯了就会养成一大堆毛病,而且永远不能改正。

当时我没有这么惊人的远见。我的脑水不够我思考如此长远复杂的事情。我只是在想,要哄女人上床,总得先为她做些什么。但是我不能答应得太爽快,显得这件事毫不为难,这样魏文馨就不会承我的情。考虑这样的事情,我的脑水还是满够的。我假装很难的样子,犹豫了好一阵。魏文馨果然上当,着急起来,用低得如同蚊子叫的声音说道:罗组长,你帮我这个忙,我,我请你吃饭。

我又笑起来。这女孩子一点不懂行情。不过如果她请我吃饭,我就有机会挑逗她。在泡妞的技巧中,创造单独相处的机会很重要。

打发走魏文馨,我到厂门外看了看那个男孩子,晒得跟鬼一样黑。广东这地方太阳毒。不过长得还清秀。问了问,觉得真像读过几句书的样子。就想,既然要送人情,不如索性送大一点。刚好我们总务课缺一个舍监,就是他了。要知道,没有制鞋经验的男孩子如果分到生产现场很难适应,假使没有人关照,不用多久就会走人。在总务课就要好一些,我可以关照他。在魏文馨还不是我老婆的时候,这么大的人情是一定要还的。当然魏文馨也没有忘记她的承诺,不久就请我去吃饭。

按照魏文馨的意思,是要请几个有面子的老乡做陪客,表示对我的尊敬。但是我想趁吃饭的时候挑逗她,因此不能有很多人在场,就没有答应。我的理由相当的冠冕堂皇。我对她说:你一个月才多少工资,请那么多人干嘛?就是请我,也没有必要。我们是老乡,给你帮点小忙完全应该。

我这么说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给她留一个好印象,显得我又讲义气又会体贴人,是个相当不错的男朋友人选。这一招蒙小女孩最管用,量她也不能识破。

在吃饭的过程中,魏文馨一直有点惴惴不安。她在想没有邀请花蕊怕不好交代。由此可见她那时和花蕊的关系实在非同一般。按她们自己的话说是最要好的朋友。后来她最要好的朋友背着她和她老公上了床,所以这种关系可信度并不高。

那天魏文馨穿了件海军兰格子t恤,一条黑色的短裙,蹬双白色运动鞋,长发松松地在脑后扎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本钱也不坏。虽然不丰腴也不单瘦,胸部也过得去。特别在短裙下露出的两条腿,又白又长,相当引人注目。我觉得紧身短裙对于工厂的女孩子简直是一大创造,只要腿部没有重大缺陷的女孩子,一穿上这种短裙,凭空就多了许多性感。就观赏性来说,一点不输于风姿绰约的白领丽人。

魏文馨这么刻意打扮,可能是女孩子爱美的天性,也可能是看上我了,女为悦己者容。如果是花蕊,我就相信是后一种可能。但是魏文馨,我宁愿暂时相信是前一种,免得会错了意。操之过急,反为不美。

说是她请客,其实全由我作主。我径直带她去了附近的麦当劳。在美国,麦当劳如同我们街头巷尾的小吃店一样,毫不稀奇。但是对于工厂的打工仔来说,这地方就很洋气。不过口味不对,而且价钱如同抢劫,等闲不去受那份洋罪。

魏文馨见我带她进麦当劳,吓了一跳。我就装出一副轻车熟路的样子,找个位置让她坐下来,然后自行要了两份套餐。魏文馨不知道麦当劳的规矩,还以为餐厅都是先吃饭后付钱。所以钱也是我掏的。但这不要紧,我根本就没打算让她请我,而是我请她。这样一来,就算她再迟钝,也应该知道我对她有意思了。这就是我的目的。

总的来说,这顿饭的效果还算可以。中间我碰了个小钉子。但魏文馨是无意的,这要怪我自己。我抖擞精神,卖弄学问。正像你知道的那样,我只读过一个有名无实的中专,本来没有什么学问好卖弄。不过这些年我看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书。像杜拉斯、徐志摩之类,勉强也知道一点。要不我怎么敢写小说?如果每一个在鞋厂打工的中专生都写小说了,可能就轮到我们跑到外国去开工厂了。可怜魏文馨一个初中生,工作得像台机器,如何能够明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优美意境?她充其量也就看过一些琼瑶式的言情小说。可这些小说我又不爱看。所以魏文馨就一边冲我连连点头一边翻白眼,让我有点明珠暗投的惋惜。

这也不错。她翻白眼的样子傻乎乎的,相当惹人爱。

当然,不聊徐志摩可以聊些别的。我不是第一次泡妞了,经验相当丰富。一般来说,碰到多读了点书的女孩子,我就跟她谈文学,但要十分小心。万一她学问好过我,就会出洋相。这种可能性非常大。因为真正纯文学的东西我也不大懂,装装样子蒙人罢了。像魏文馨这样的,我也会先谈文学。这是因为可以显得我有学问,唬一唬她,占据心理上的优势。如果前辈大师知道文学已经堕落到只能用来唬女孩子,一定气得不行。但这跟我无关。文学于我来说,要是连唬女孩子都派不上用场,还理它干嘛?我又不能真靠写小说过活。

谈过文学之后我就和她说各种奇闻趣事,大都是杂志上看来的,荒诞不经。如果可能,我就偷天换日,把其中的主角置换成我自己。这可以让女孩子以为我阅历丰富,是个大有本事的人。我们就这么瞎扯着,吃着甜丝丝的苹果派和相当难以下咽的牛肉汉堡。

等到终于把那份洋落吃完,到了不得不回厂的时候,魏文馨偷偷问我在哪里付钱。我笑着说:钱早就付了。魏文馨着急起来,说:那怎么可以?说好是我请客的。多少钱,我给你。一边说一边往外掏钱。我笑着拍了一下她的头:大家是老乡嘛。走吧,回去,明天还要上班呢。以后有什么事只管来找我。

这一拍起的作用不小。魏文馨止住了往外掏钱的动作,脸红红的,乖乖跟我出了餐厅。

拍这一下也有名堂。如果她对我有意思,就是这种脸红红,乖乖的样子。我心里就有了底。万一对我翻白眼,那也不要紧。我送了个大人情给她,又请她吃麦当劳,这一下便宜总要占的罢?

ps:嘿嘿,正文虽然只有两章,这个公众版还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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