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叶双双住进程家已有一周左右,生活方式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主要的原因当然是程墨这个主人每天早出晚归,也不知道究竟在忙些什么,通常她还没起床,他就已经出门了,而到了晚上,也通常是半夜三更才回来。这让叶双双很怀疑,程墨之前说过的在外面没有女人,很明显就是鬼话连篇。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她吃醋了,而是,既然程墨在外面有其他的女人,那她不就可以趁机抓到证据,最好是认证物证俱全,然后光明正大地结彼此的同居关系。
一想到终于可以摆脱掉他,叶双双心里暗爽不已。
好不容易到了午饭时间,又是只有她和管家明伯两人大眼瞪小眼的午餐时光,大眼的当然是她。她喜滋滋拿起饭碗大块吃起来,说真的明伯的厨艺真的不错,每一道菜堪称色香味俱全。在未来到程家之前,她本打算充分发挥自己黑暗厨神的天份,准备一餐黑暗料理好好招待程墨。但万万没料到居然会有明伯这样一个逆天的存在,别说黑暗料理了,就是擦擦玻璃这等小事都由明伯一手承包了。
而此时,全能管家明伯就坐在她面前,端着饭碗闷声吃饭,身姿挺直端正,吃饭的速度更是快得难以想象,不到五分钟时间,他就已经用餐完毕。眼看着他要走开,叶双双连忙问他:“明伯啊,程墨晚餐回来吃不?”
明伯回头看了她一眼:“二少爷最近公司较忙,估计不回来用餐。”
公司忙,忙他个奶奶的熊,分明就是夜夜笙歌在外面鬼混得乐不思蜀。她恶趣味地想着,程墨那风流鬼迟早叠被榨干,到时候自己就有理由可以甩掉他。
明伯一顿,又说:“不过二少爷说了,如果叶小姐想念他的话,可以派人送到公司去见他。”
谁想念他了,夜夜风流的家伙最好被炸成人渣。
明明在外面都有女人了,还敢胁迫她跟他同居,这是打算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了?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没想到那家伙居然也好这口!
叶双双恨恨地想着,不过转念一想,回到j市这么久,她一直都呆在家里当米虫,每天吃饱了睡睡醒了吃,日子过得相当混吃等死,久而久之顿觉没什么意思。不如趁机到程墨那里去瞧瞧,没准还能给他找点不愉快。
主意打定,她立即朝明伯露出一个甜的腻死人的笑容:“那就麻烦明伯派人送我过去。”
司机,居然还是明伯。
她简直给跪了,天天面对着明伯那张严肃的面瘫脸,就算是木头都会发火的,偏偏明伯还不是一般的管家,虽然干活贵干活,但他的地位在程家并不低,就连程墨都要敬他三分。但经过这几天自己的观察,明伯为人警慎,做事万能,奉行只做不说,任凭她询问的话,能回答的简单回答,带着一点点私密味道的,统统沉默以对,堪称忽悠人的绝世高手。
车子是辆白色宾利,据说是程墨留下来给她代步的。这孙子倒是财大气粗,随随便便就是名车豪宅。
一路上,叶双双像个好奇宝宝一样发问,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真的很关心程墨:“明伯啊,程墨一个人管理公司,岂不是会很忙吗?我听说他还有一个哥哥,怎么不见程大哥呢?”
明伯一边开车,一边透过后车镜看了她一眼,心里琢磨这位叶小姐都被二少爷领回家了,居然对程家的事情一无所解。
他是看着二少爷从小长大的,前几年二少爷便已到了试婚年龄,追求的名媛千金不计其数,但二少爷从来都以事业为由推脱了,看都没看一眼,任凭老爷夫人苦口婆心都劝不住。这回忽然打电话来说是要带未婚妻回来,着实令他有丝惊讶。
他很快就将这个消息报告给远在本家的老爷和夫人,得到的无不都是迷茫加惊讶,直到老爷亲自打电话过去询问之后,这个疑惑才解开。
二少爷居然以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为聘,求婚叶家三小姐?
叶家的大小姐和二小姐大名鼎鼎,在名媛圈中都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可这叶家三小姐是什么人物,饶是明伯见多识广,也一时想不起来叶三小姐究竟何许人物。
而现在,他已经见过叶双双,并且相处了一段短暂的时间。明伯对此只有一词可表:怪胎。
叶三小姐是个怪胎。
叶家的家世同样不错,照理说叶家千金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气势,这位叶三小姐就没有,整天穿着普通的休闲装到处晃悠,见到他时会称呼一声明伯,态度算不上恭敬,但看得出来发自真心,虽然偶尔对自己的身份各种腹诽猜测,但总的来说,现在的年轻人能保持那份朴实,已经很不简单了。
其二,据他了解,叶双双在叶家并不受待见,仅是一个受人白眼的私生女,但他这段时间观察下来,她似乎完全不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偶尔在报刊杂志上看到关于叶家的新闻,也是一笑而过,令人完全猜不到她的想法。
最后一个,当然就是个人的直觉了,叶三小姐没有大小姐的高傲,却不知打哪练就了一身好武艺,别的不说,光是走路都是无声无息的,就连自己亲手教导的二少爷,可能也比她强不了多少,这让明伯很意外,好好地女孩子家家不学习名媛文化礼仪,偏偏去习武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