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冲阵的三十九人,你得帮我想办法。”
“那没问题。您看见护卫我的那些美少年没有,他们都是花郎道的郎徒,个顶个的武艺高强。”
花郎道乃后世跆拳道的前身,其郎徒不仅要武艺过得去,而且忠诚、勇敢,能够舍生取义。
崔耕满意地点了点头,道:“第二件事和第三件事,其实是一件事。你帮臧兄弟找一身合适的盔甲还有一件趁手的家伙。他身上的腰刀自卫还可以,用来冲阵就不行了。”
“没问题。”
臧希烈虽然悍勇,但并不高大,金乔觉很快就给他淘换了一身锁子甲。
然后,又帮他借到了一柄镔铁长刀,能有五尺上下。
臧希烈知道今日之事特别重要,掂了掂那长刀,皱眉道:“这玩意儿也不趁手啊。”
“怎么?太重?说得也是,这把刀都快四十斤了,我给你换把轻的。”
“哪啊,俺是说这把刀太轻!”
“太轻?”金乔觉眉头微皱,道:“这把刀是我从朴城主带来的大军里借的。你再要重的,可真没有了。”
“没有……”
臧希烈瞪着眼,往四下里寻么,最终,冲着众百姓道:众位乡亲父老,你们谁有重点的手家伙,俺要拿着它冲罗汉阵。呃……也不拘是兵器,只要够重,适合抓握就成。”
旁边的军士赶紧帮他翻译。
“……”大伙尽管乐意帮忙,但说实话,谁来参加法会,还带着上百斤的东西啊。所以,众百姓面面相觑,都没说话。
臧希烈一拍大腿,失望地道:“哎,看来是没有了。实在没办法,俺也只能用这把长刀了。”
“我……我……倒是知道有个物事,就是不知合……不合用。”人群中有个小乞儿站出来,弱弱地道。
臧希烈认识这小乞丐,疑惑道:“你不是去拿佛像给你爷爷了吗?怎么又来这看热闹了?”
“我……我不是来看热闹的,我是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那小乞丐解释道:“小的拿了佛像和金子,就找大夫回去给爷爷看病。赶巧了,众位来奉德寺,就从我家门前过,所以我就跟过来了。”
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家离这很近的。”
“那你说的趁手的家伙在哪?”
“也……也在我家。”
扑哧!
人群中有个人忍不住笑出声来,道:“拉倒吧,还你家?你有家吗?谁不知道,你和你爷爷都住在韦陀庙里。”
小乞儿道:“我说得就是韦陀庙。大家想想,那韦陀神像的降魔杵,有一百多斤重。若是能当兵器的话,岂不是正合这壮士使用?”
“这……”
那人被堵德一愣一愣的,不服气地道:“那降魔杵是生铁打造,足有一百零八斤,凡人能用得了?你这不是乱出馊主意么?”
臧希烈却是眼前一亮,道:“凡人用不了,俺却不一定用不了。走。这位小哥,走,带俺去看看。”
小乞儿顿时神气起来了,道:“能跟在崔大师身边的人,能是凡人吗?说不定,他跟韦陀一样,是天下降下来,特意为崔大师护法的天神哩!”
“哼,那也得他舞得起那降魔杵再说!”
……
说话间,众人在小乞儿的引领下,来到了韦陀庙前。
此庙已经败落,一个庙祝都没有,成了乞丐们的容身之地。
来到大殿内,小乞儿伸手一指,道:“就是这里了,壮士可能舞得动这降魔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