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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14 惯着(第1页)

14。

林景娴第一次做饭的时候差点把厨房炸了。

第一次做烧茄子烧成了炭烤茄子干。

第一次打荷包蛋打成了蛋花汤。

第一次煲汤把炖罐炖干了。

第一次煮米饭,是夹生的,水是水米是米,

第一次……还是不说了。

总之吃一口长生不老,再吃一口永登极乐。

油烟机没开,滚滚油烟在屋子里肆虐。

塞卡把她从厨房里揪出来,问她为什么要想不开?并且深切怀疑她开发了一种新型自杀手段。

劝她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

就算要学做饭也不能一蹴而就不是。

那段时间大约是她人生最倒霉的时候,出门买鱼被抢了包,手机银行卡身份证护照都在里面,身在国外,何止是麻烦,她怀孕六个月,饶是她徒手能揍一个小区的熊孩子,也不敢追上去,脸色苍白地躲在一家鱼摊儿里,人生第一次体验到憋屈和恐惧,直到塞卡过来把她领走。

胖胖的土耳其大婶像个小孩子一样自责——她那天睡了个懒觉,没陪她出来。

其实她已经很负责了,当时她刚过去的时候,其实凡事都可以自己做,但她希望身边有个很陪着,那样即便突发状况也可以应付,她好像忽然一夜之间长大了,她权衡了所有利弊,走了一条最愚蠢的路,别人都劝她回头,可她觉得没所谓的,她本就是个随心所欲的人,跟随内心就够了。但该有的准备她都要做好,去伊斯坦布尔之前她就定好了房子,离医院只有五分钟的车程,周围就是购物中心。各种程序,因为未婚的原因不好办,耽搁了很长时间,所幸最后还是顺利的,这得益于她的雄厚资金储备。塞卡是突然有一天找上她的,说是一位朋友介绍她过来应聘随佣,她说她什么都会干。

林景娴看了她的简历还有身份信息,最后决定把她留了下来。

没想到,一用用了七年。

那天她被赵小姐告知有一部作品和她风格特别像,连某些情节和桥段都和她惯有的风格很像,除了署名几乎都一样。

天真的赵小姐还以为是她开了小号,并且很得意地说:“我就是孙悟空,你呀,别想逃过我的火眼金睛,我可一眼就看穿了你这小妖精。”

还小心翼翼地试探地问她是不是想要换编辑合作了。

她是个特别懒的人,除非赵小姐和她有严重的理念不合,不然她怎么都懒得去换合作编辑的。

开马甲对创作者来说有时候是一种乐趣,但对当时的她来说,一点心思都没有。

赵小姐一下子严肃起来,要她一定要看看,真的很像。

巧合吧!她对于赵小姐的一惊一乍已经习惯了。

她在伊斯坦布看不到样书,赵小姐一页一页拍给她看的,然后她看了第一行字,就只觉得浑身冰冷加不寒而栗。

那是她的旧稿,初稿写于一年前,她离开西城的时候完成了三分之一,后来种种事宜耽搁,再捡起来的时候也就没了头绪,夭折了。

她让赵小姐给她拍到第六章节的部分,那是她完成的部分,从开头到这里,几乎一字不差。

后面是续写,她大致看了看,和她列好的大纲走向,几乎一模一样。

但不是她自夸,她觉得对方续写的部分,粗糙的可以。

关键是,她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提起过这部作品。

哪怕是赵小姐,当时觉得是个不错的点子,但害怕自己驾驭不了,所以基本是边写边反思,权当练习了,至于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她自个儿都不确定。

她是个恐怖悬疑流写手,国内这方面的优秀作家都是男性,女性的纤细注定和这种题材难以擦出剧烈的花火,但是她靠着纤细和精巧也算有了一席之地,之所以和赵小姐合作,也是因为赵小姐和她一样有着相同的爱好,和她的很多观念不谋而合,也非常喜爱她的作品和风格,甚至于有些崇拜她。

所以说,她的风格很好认,但是某种意义上也是很难模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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