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顾忌到女孩刚从病中醒来,向来毒舌的陆瀚采没有再多说什么。
他陪她安静地吃完烧烤,将她送回了她和袁肖记名的学区房。
“要是明天我发现你不在这里,我就把你送回菟丝子墓园。”陆瀚采说。
“袁肖……”明宛神情骤变复杂,“你不希望我那样做,是吗?”
“你说呢?”
“总得有个理由吧……”明宛嘟囔道,“你不可能是在乎什么节操的类型……”
“其实我从刚刚就想吐槽了,你这拿我当初恋似的口气是怎样?”
陆瀚采呵笑道,“我不知道你想起什么,也不记得那么久远的事情了。”
“怎么,都过去十八年了,你有恋童癖?”他甚至坏笑着眯起眼。
明宛霎时涨红了脸:
什么嘛,死傲娇,他还不是一样!甚至比她还清楚那之后过了多少年!
“才不是!但你不觉得这很浪漫吗?”
陆瀚采毫不犹豫地回答:
“不觉得。人是会变的,小孩子就像是工业材料,根据后天不同条件的版型来印模子,随便上色,他们的色彩都是大人赋予他们的。他们并没有自我,只会一味地模仿。
“等脑子长好了,经过系统的学习和思考的淬炼,他们才渐渐形成自我意识和风格。
“人们通过扼杀过去笨拙的自己不断成长,每隔一段时间都是不同的自己了。过去的事情就应该留在过去。
“拿过去的眼光来衡量现在的人是很危险的,那意味着你对他的认知和喜欢还停留在过去,甚至可能还是被本人嫌弃和不屑的部分。
“他不会因此感激你,只会因为无法回到过去,或者无法理解你而感到烦躁。
“假如他不再保有你喜欢的样子,却利用这点来钓着你,你就是一厢情愿。”
明宛的脸上确实如他所愿地闪过茫然,但那转瞬即逝,马上,女孩就像是打不倒的不倒翁那样支棱了起来。
她确实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过什么,让他对感情变得如此不屑一顾,但是——
她想要告诉他,这个世上有些东西是永不会变的。
坚守爱的神性,不愿对世俗投降的人们;没有道理,就是想要靠近的朋友;以及……期盼再次相守。
如果他愿意回头,她就还在那里。
明宛的眸中仿佛还映着那个傲娇的男孩,他们携手走过的铁轨,在她的梦里出现了一次又一次。
为什么会忘了呢?
幸好命运垂怜,原来他一直在她身边守护着她。现在,轮到她来安慰他了。
“可不是也有一句老话——三岁看八十。我就觉得你没怎么变过啊?
“小小年纪就人好嘴坏的,现在也喜欢用不明觉厉的话来塞我。”
陆瀚采甩过来一个鄙视的眼神:
“所以这就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不要给自己的受虐倾向找借口,不是每个女人都跟你一样蠢的。”
明宛不服了,“我怎么就蠢了?我都打算让我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了?
“完了我还想嫁给爱情,我又做错什么?周公子不是你请来的吗?”
她满眼挑衅,眸子紧裹着陆瀚采的脸,似乎怕放过什么微表情。
很快,女孩唇角泛起悄然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