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成再次对云想刮目相看。
他听岳菲菲提过云想的事情,这样家庭出来的孩子,也不会有什么过人之处,寻常的很。
可是从云想拿起毛笔开始。
他的脑海里面就蹦出来四个字,大家闺秀。
就像古代名门养出来的女子般,看似柔柔弱弱,但是举手投足间,自有她们的气度。
即使现在很多上流社会的培养出来的小孩,也很少能让他联想到这四个字。
红纸上的字,苍劲有力,但是结尾却又有藏锋之意,真的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个女子的手。
这不是一朝一夕都能呈现的成果。
他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儿子非她不可。
就如同一块璞玉,只需打磨瞬间变成一块上等的美玉。
“好字。”
墨老爷子比他们懂字多了,喜爱的看了看字,感觉自己一定不会输。
“小丫头,你再多给我写一副。”
哈哈,他要让钱老头输的心服口服。
云想显然是理解错他的意思,以为是用另外一种字体再写一副。
笔尖在墨上沾了沾,再次下笔挥毫。
瘦金体相对于楷书,要求很高,也极不好写,而且对毛笔很有要求,今日的这只毛笔并不是很合适。
天增岁月不增寿
春满人间福满门
一共十四个字,她写的极为认真。
等着最终收笔,才轻轻的松一口气,好在没有写砸。
周围很安静,她抬头露出不解的目光,她写的不好吗?
一只大手落在她的头顶,墨星泽一脸骄傲的表情,先是对墨老爷子露出一个,怎么样,我选的人厉害吧。
随后恨不得把云想搂在怀里。
这是怎么样的一个宝贝,总是让他惊喜。
他知道她的毛笔不错,但是亲眼看到她提笔,他的直观感受更加的强烈。
心底有个声音告诫着他,以后一定不能让云想在外人面前表演写字,太过吸引人。
她写字跟她下棋一样,会不自觉的从她骨子里透着一股儒雅跟风骨。
对,没看错,就是风骨。
她应该是从小耳习目染,从身边的人身上感受并且不自觉的下意识模仿,日久天长,自身也有了这种味道,这种味道,她平常是看不见的,只有面对自己喜欢的两样东西上,才会展现出来。
每每想到这些,他越发的敬佩云想的那位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