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定是自家的那个蠢货惹到了马勇。
对于陈小姐这个女儿,陈老爷也不是全然不在乎的。
这可是他的第一个孩子啊。
否则家里庶出的女儿好几个,当初太太选定“陪读”人员的时候,陈老爷也不会让陈小姐去。
陈老爷想,出了国,虽然只是去伺候嫡妹的。
但只要陈小姐有点脑子,也愿意努力,就能抓住这次的机会。
哪怕要待在家里干家务,伺候人,只要想学习,都可以找到办法。
都不用学得太多,只得到些皮毛,就够陈小姐“逆天改命”。
结果呢,这个蠢货,去了国外两三年,还就真窝在家里当丫鬟,连英文都没有学会。
对于西式的一切,也都是一知半解。
陈老爷不是一开始就想把女儿嫁给马勇的。
他的嫡女已经嫁进了督军府,在省城这个地界上,没有人可以凭借武力来欺压陈家。
再把陈小姐嫁给马司令,就有些浪费了。
但,架不住陈小姐自己不争气啊。
她跟着嫡妹回国后,陈老爷曾经给她安排相了几次亲。
靠着所谓的“留洋”身份,庶女什么的,反倒被澹化了。
省城一些有头脸的人家,也愿意让自家儿子跟陈小姐见个面、吃个饭。
第一次还能唬唬人,两三次过后,就、就——
联姻是为了缔结两家之好,而不是结仇。
陈老爷只得把条件一降再降。
恰巧自家在玫瑰县的厂子有些麻烦,而那个地方是马勇的地盘。
陈老爷便想,索性就把陈小姐嫁给马勇吧。
一个只会领兵打仗的大老粗,还已经三四十岁了。
自家女儿年轻、模样也过得去,还留过洋,配他绰绰有余。
且陈老爷见过马勇,知道这位对文化人最是尊敬。
陈小姐在国外没有学到真本事,却也能靠着几句蹩脚的洋文唬唬人。
兴许,就能把马勇这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夫给唬住了呢。
马勇:……妈个巴子的,老子只是不识字,又不是傻!
“行了,老子把人也安全的送回来了,陈老哥,老弟就告辞啦!”
马勇都没有落座,丢下这句话,就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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