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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我们来得太晚太晚了(第2页)

在草原的这大半年来,我们目睹了狼群生存的艰险,一只幼崽要长大成狼太难了。眼看着我们守护的小狼们一只一只死于非命,我越来越害怕,我怕自己总有一天会承受不了,我怕进入狼的世界,听他们向我诉说他们的伤悲,我真的怕啊。

我感觉后颈一片潮湿,有水滴进发间,身后的呼吸在默默颤抖。我压抑着气息,不让喉头抽噎。一滴泪从左眼流过鼻梁,冰冰地滑入右眼,又被右眼重新暖热,收回眼眶,“不哭,她的死至少不是人为。”

我轻轻侧过脸,试着用小狼的视线,睁眼看看她此刻能看到的草原—昏暗的天空、破碎的云层、盘旋的兀鹫、等候的乌鸦……当我看到这些,我感到很悲哀……她只是个七个月大的孩子,就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天,也许到了明天就只剩尸体或者白骨。我们只能这样抱着她,陪着她。我怕她冷,怕她痛,怕她寂寞,怕她醒来哭着找妈妈。

我们无法把她带回小屋,回家的距离还远,沿路要背着已经有大狼身形的飞毛腿跳过沼泽很困难,最关键的是,飞毛腿只剩这一口气了,禁不住腾挪,我很怕她在回家途中就会死在我背上。我们也不敢离开,怕我们一走,乌鸦再来啄她的眼睛,秃鹫把她生吃活掏。

一直守到天黑,秃鹫们飞走了,我们才回家。

第二天天不亮,我们就去看飞毛腿。到了沼泽前,两人大吃一惊,狼和袍子都不见了!现场只丢下我暖在小狼怀里的那个饮料瓶,沼泽的冰面被踏碎,辨不出任何痕迹。踩碎的乱冰已经重新封冻,小狼应该是头半夜就被什么东西拖走了。

我们急忙在附近残存的积雪上寻找更清晰的线索。一串硕大的爪印让我们倒抽一口凉气,这些爪印大如人足,且更加深重宽厚,呈内八字行走。糟糕!熊掌!

我们防着兀鹫,防着乌鸦,可千算万算没算到还有熊!因为藏马熊太稀有了,而且我没料到都这个时节了,他们居然还没冬眠?可能是晚雪暖冬的气候造成的。拖走猎物是熊的习惯,难道飞毛腿竟成了藏马熊冬眠前的最后一餐?

熊出没!我们不敢贸然跟踪入山了。我们拍下爪印照片,转而绕着狼渡滩的扇形外围,找周边几家牧民打听最近是否见过熊的踪迹。

前山的牧民回答:“爪印看着是熊掌没错,但这东西很少见,牧民就算老远见了也分不清。他长得黑乎乎的,跟小牦牛差不多,没人会注意。”

傍晚时分,绕过中峰的外围,我们追查到后山边缘,那里有一家牧民的帐篷。还没走近就听见牧场主和他的帮人在吵架。我俩上前劝架,听他们各说各有理。

牧场主身上一股酒味,指着帮人脸红脖子粗地骂道:“他不老实,我亲眼看到狼群打了我一头牛,他死活不承认!”

帮人指天发誓:“牦牛一头都没少,菩萨看得见!我如果说谎,立马磕死在你脚底下!你自己数数就知道了!”

“不用数啊,”我说,“狼群吃没吃你的牦牛,去看看那头死牛尸骨不就清楚了吗?”

“死牦牛找不到,被狼群拖到山里去了。”

“什么?拖走了……”我一愣,狼群都是就地吃牛,从来不会费劲拖牛上山,难道又是熊干的?不会吧,这牧场主说亲眼看到了狼群,突然间,我心里一动:“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你在多远的距离看见狼群拖牛的?”

“上午,我吃完酒骑摩托回来,亲眼看见七八匹狼拖着一头牦牛,就从那个山垭口上去了。”牧场主就着地上一块积雪给我画了个位置,“狼就在这里,我在这里看见的……”

我一参照,牧场主发现狼群的山垭口离他视线距离少说两三公里,那么远的距离只能看个大概。这主儿大清早就喝酒啊,还骑摩托酒驾。我苦笑一声:“大叔,你能确定狼群拖走的是一头牦牛吗?”

“那么大一坨,黑乎乎的,不是牦牛还能是啥?”

我心里大约有数了,牧民分辨常见动物通常凭感觉,黑的是牛,白的是羊,黄的是狼,就连藏马熊和小牦牛都分不清。我严重怀疑牧场主看见的“死牛”是我裹着狼的黑袍子。

这么说飞毛腿的尸骸被狼群收走了?按照这路线和时间,狼群应该是趁夜把飞毛腿连袍带狼一块儿拖走的,我捆紧的袍子正好成了他们叼衔的“担架”。狼群一夜辛苦翻过食指山脉,越过中峰两座山梁,天亮时,他们翻越后山垭口,碰巧被这牧场主远远瞧见,使他误以为是自家的牦牛被拖走,引起了主仆争执。

这家牧民我们不熟,不知道他们对我们救狼的做法持什么态度,我不便给他解释,问清了地方,劝和一下我们便离开了。

我必须找回我的袍子,不然这个冬天非冻傻不可。最重要的是,这件黑藏袍是格林最熟悉的装束,也是我们能够相认的信物—野狼都不肯离人太近,没有这身装束,被格林远距离认出来的概率会大大降低。另外,尤其让我好奇的是狼群会替同伴收尸?这是一个重大发现。群体生活的动物中,蚂蚁会收埋同伴,大象也有墓园,可是以往我从没在任何狼书或者有关资料中看到过狼群会集体收尸。如果这群狼真的带走了飞毛腿的遗体,这是否能揭开一个长久以来的谜团呢?

在草原上,很多动物死去后,都被人发现过尸体,却从来没有人捡到过死狼或者死鹰(被人猎杀和被车意外撞死的狼除外),狼和鹰的尸骸去向一直是个未解之谜。因此草原人认为,狼和鹰是最为神秘的灵物,他们死后一定是回到天上去了。所以人们愿意在生命终结后将肉身交给鹰和狼,让他们把去世的人带上天堂。当然,也有不信神而信邪的人,他们认为狼残暴嗜血,狼的尸身一定是被同类吃掉了。关于这种说法,我们不太信,排除饥荒时的极端情况,我们在草原那么久,经常看见死狗死狐狸的尸骸,这些尸骸狼碰都不会去碰。同是犬科同类,狼连远亲都不吃,何况近亲。

我既牵挂飞毛腿的后事,又想知道狼群大费周章地取回同伴后又将如何善后。于是,我们循着牧民说的垭口上山搜寻。连找了两天,却一无所获。

第三天傍晚,我们搜山回家,正好撞见乔默在家门口跟两只野狗打架,争抢猎物,三只狗把猎物死咬紧绷,谁也不撒嘴!

野狗上门砸场子,那还得了!

我抄起棍子帮乔默。两只野狗撒嘴就跑,乔默叼着猎物一个倒栽葱。

赶跑了野狗,我回头再看乔默夺回的猎物。

“哇!好大一只旱獭!”我简直不敢相信世上还有这么肥硕的獭子!我一米七三的个子,把旱獭的后腿儿拎到腰间,獭子垂下的前爪能杵到地面。虽然獭子被野狗撕抢去了一条后腿,掏走了肠肚,但这剩下的重量我提起来都费劲。

“我算长见识了!”亦风捧着超级大獭子使劲看,《西游记》里摸索锦襕袈裟的金池长老也不过尔尔,“这么大的獭子亏你逮得着!佩服!神犬!”

“这么冷的天了,獭子怎么还不冬眠?”

“可能他失眠了吧,今年这气候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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