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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菜因有灵魂而成佳肴(第1页)

一只并不算多大的野鸡,对于饿了整个下午的两大一小三个人来说,连五分饱都不到,反而是把因为忙碌而被遗忘和压抑的食欲彻底激发出来。以至于明明肚中已有三分饱,饥饿感却如星火燎原一样迸发出来。

浑身上下都释放者同一个信号:我好饿,我要吃!

“金大师,您做的叫花鸡实在是太好吃了。”保姆小江吮吸了一下手指头,心满意足地说道:“鸡肉又鲜香又嫩又滑,不柴不腻,轻轻一咬就酥烂了,荷香、酒香、鸡香的融合,就像是与生俱来的一样,融合后的味道像有一种很玄妙的感觉,像是虚无缥缈,又像是飘飘欲仙,明明就在眼前,可是想抓住的时候又抓不住,我感觉我的无法用语言去形容那让人感到很玄妙的感觉。”

“师傅,为什么你们都叫它叫花鸡呢?哦!我想起来了,是洪七公那个老叫花子发明的吗?”

啃完最后一块肉,又恋恋不舍得吮吸了鸡骨头之后,唐墨昂起头,再次开启了他的“十万个为什么”模式。没等到金大师回答小江的问题,直接横插一杠进来。

叫花鸡的这种做法,热力已经把香味浸入到骨头里去了,恰恰是这种浸入,又把骨头本身的香味诱发出来,怪不得唐墨连鸡骨头都要一舔了又舔吸了又吸,始终不舍得丢弃。

金大师捋一捋他的胡须,眼里带着慈祥的笑意,说道:“你只说对一半,叫花鸡相传是叫花子发明的,不过却不是洪七公。”

“据说啊,从前有一个叫化子,沿途讨饭流落到常熟县的一个村庄。偶然得来一只鸡,就想宰杀之后煮了吃,可他既没有炊具又没调料。于是他来到虞山脚下,杀鸡掉内脏之后,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就可以吃到美味的鸡肉了。”

“另外一种说法,是明太祖朱元璋年轻时家境贫穷。有一天他饿得不行了,到处找吃的。恰好碰见一个叫花子。这个叫花子给他偷了一只鸡,用荷叶包糊上泥巴烤,做好了给朱元璋吃。后来朱元璋登基,把这道菜定为宫廷御膳,叫花鸡由此闻名天下。因此叫花鸡又叫富贵鸡。”

“哇,还跟皇帝有关啊!”唐墨听着兴奋起来,想必没少从电视里看到皇帝朱元璋的影像。

“不论出处如何,都不妨碍叫花鸡成为当今的一道名菜。经过历代演化,取材更加考究,工艺更加复杂,味道也更能俘获食客的舌头。有人甚至把原‘中国四大名鸡’中的德州脱骨扒鸡、符离集烧鸡、沟帮子熏鸡、道口烧鸡摘掉其中一个,把常熟叫花鸡排进去,由此可见食客们对叫花鸡的喜爱程度之高。”

金大师又面向保姆小江,语重心长道:

“虚实相合,万物归一,其实这不仅仅只是道家学说的思想,也是我们做菜的一种境界、一种追求。与学说思想不同的是,做菜还能把这种玄而又玄的感觉更加具体化,能让人亲身感受到那种玄妙的感觉,也就是你刚才吃到这个叫花鸡时候的感受。”

“金大师,您是说,做菜也可以有思想有境界吗?”

“没错,人因有灵魂而成万物之长,菜因有灵魂而成美味佳肴,这其中的学问呐,可就深咯……”

金大师长长一声感慨,目光看着渐落的夕阳渐渐恍惚,仿佛在那漫天红霞间,又看见了当年饮食江湖的叱咤风云,想起了那道身着青花白瓷旗袍的妖娆身段,还有那滴刻骨铭心的血泪。

“人因有灵魂而成万物之长,菜因有灵魂而成美味佳肴……”

保姆小江在嘴边轻声地呢喃着金大师的话语。

先有叫花鸡带她领略神奇的味觉体验,后有金大师的金句名言点醒,她这个从没受过专业厨师培训的乡下保姆,在这一刻仿佛看到了一道光,看到裂开一条缝的大门背后,掩藏着的那一个充满奇幻色彩的全新世界。

其实她至今都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个身价以亿为单位计算的家族,曾经辉煌一时的餐饮世家,一直把自己这个既不是五星饭店的大厨,也不是专业厨师学校毕业的优等厨师留在厨房。虽然并不是包揽全家的一日三餐,但是有些菜,家主已经下了严令,只允许她做。

不是没有别的厨子满怀自信地做了端上餐桌,只是才被送进嘴里碰到舌尖,就被尝出来然后撤走倒进潲水桶里,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哪个厨子敢动那份“至尊菜单”里的任何一道菜。

在一次宴会之后,她隐隐约约听到一些醉醺醺的声音,大概是因为自己所做的东西,有一种什么让他们怀念的味道吧。她也深知,即使现在她已经成为小少爷的御用奶妈,甚至逼得其他厨师要把小少爷的菜单教给她来做,这些事情也不是她能乱嚼舌根的。

她留在这个大家庭的使命,就是好好伺候小少爷长大,为自己的儿子挣一份读书的钱,如果能继续留在这里,大概还能给她攒一份彩礼,让他长大了能娶个好姑娘吧。

当下最幸运的事,就是小少爷对自己特别亲,完全不把自己当保姆当佣人来看,大概也是因为他的亲近,主家一家对自己也越发和善。家主唐建业虽然不怒自威,但他对自己总是要柔和一些,主母林泓仪虽然富贵之气让人不敢直视,却把她当妹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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