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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挑战(第2页)

挂了电话,他感到心里十分憋屈,这种憋屈就象当初张远在机场被扣,而他却一点办法都没有一样。

跑到阳台抽了根烟,平复了一下情绪,看看时间尚早,又跟自己的老板兼经纪人丁姐打了个电话。

“行啊,没问题。既然是客串,那公司就不插手了。”丁姐很爽快。

但王大伦一听连忙道:“丁姐,别介。我虽然没跟公司签合同,但我就是公司旗下的艺人,咱们该怎么着,就怎么着。”

“呵呵,行啊,那你跟她们说一下,约个时间,我跟她们把合同谈一下,签了。”

“哎,谢谢了,丁姐。”

知恩图报,投桃报李,按规矩办事,这是王大伦踏进这个圈子,就给自己立下的信条。

既然老贾那里有了准信,丁姐那边也通了气,他索性就不等明天了,直接打电话过去跟李晓婉说了一下,并且约好下星期一签合同。至于片酬啥的,他现在也不用关心了,毕竟哥现在也是有经纪人的卡司。

“对了,晓婉姐,我在戏里演个啥角色?”最后,他还好奇地问了一声。

“哦,是薛怀义。戏份不多,大概就两集,剧本我就交给你经纪人了,到时你有空再好好看看。”

“行,谢谢晓婉姐。”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本尊的记忆,王大伦都对薛怀义这个名字很陌生。唐朝,姓薛,他唯一有印象的就是评书人物中三箭定天山的薛仁贵,樊梨花的老公薛丁山和反唐的薛刚,这薛家祖孙三代。

至于薛怀义是何许人也?他想大概也是个武将吧。

第二天,杨君的戏终于杀青了,因为他被王大伦和周诗万手下头号马仔马卫东一顿乱枪给打死了。

话说这场戏拍的实在让他不舒服,脑子里无数个为毛:为毛一个在押犯人会在探望女友的时候身边的警察会听这个犯人的吩咐去打电话,没有人看守,万一犯人跑了怎么办?而且堂堂一家大医院的住院大楼里居然连部电话都没有,警察需要下楼去打电话,以至于王大伦和马卫东能够轻易得手,都逃到楼下了,警察才出现。

为毛威力强大的五四式手枪,在近距离射击时,趴在女朋友身上的杨君被打的满身血窟窿,而他的女朋友却连跟毛都伤着……

带着无数个国产电视剧的为毛,送走了杨君,王大伦脱下西装,换上病号服,迎来跟王志闻老师的对手戏。

其实一开始他对王志闻细胳膊细腿的,能不能演好一个冲杀在第一线的刑警队长心里是有疑义的。就比如穿警服,他穿警服永远比不上陈大伟、常龙那样英姿飒爽,甚至都比不上王魁荣有气势,有点那种穿龙袍都不象太子的感觉。

可能他自己也清楚自身的缺陷,除了刚开始的几场戏他穿警服之外,以后的戏基本上全部是便服。刑警嘛,穿便服也说得过去。

但当王志闻站在镜头前演戏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个论长相没有道明叔帅气,论气势没有姜闻那样充满激情的人,但他又偏偏为什么就能跟这两人齐名,成为国内男演员中的翘楚?

无他,唯演技耳!

演员演戏不单单是全靠剧本,编剧没有演戏的经验,他不可能在剧本上面面俱到,甚至连忙动作都刻画出来。

一句台词,需要什么动作,什么眼神,什么表情,说话的语气等等,这些都需要演员自己去琢磨,去刻画。

王志闻在演戏的时候,王大伦发现他的小动作特别多。比如卷卷袖子,抹抹嘴巴,撩撩头发,叉叉腰;走路的姿势也各有不同,时而轻快,时而沉重,时而急促,时而缓慢。而偏偏这些动作不但看上去十分的自然,而且配合他的表情又跟剧情十分贴切。更别说他的台词功力,在国内绝对算得上是首屈一指。

正是他的这些演技弥补了他在形象上的不足,在观摩他的表演,王大伦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被他带进戏中,感觉眼前这个瘦弱的男人就是一个刑警队长。

所以当有机会能和王志闻老师演对手戏时,王大伦第一次有种紧张的感觉,但相比紧张,他又觉得更加兴奋。如同一个武学爱好者,在面对一位真正的武林高手,明知不敌,也要较量切磋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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