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郊外一处民房外,停着一辆和这个小山村完全不符合的宝马X6,流线状的外形,配上高大华丽的车身,显得无比耀眼。
而在民房内,宗盛和宗兴两个人看着房屋里面躺着的六个死人,脸色很是难看。
房间很简陋,有几盒吃过的泡面,还有暖水瓶,除此之外就只有一团松动了的绳子。
一名穿着军绿色背心的男人一一查看这六个人的伤口,开口说道,“都是一个人干的,并且没有陷入久战,全都是一击毙命。对方下手很是老辣。”
“不可能,怎么可能会有人能瞬间杀死这六个人呢?”宗兴眯着眼睛开口询问道。
那名穿着军绿色背心的男人开口说道,“猎鹰的人虽然强,但却也不是无敌,至少我在北非呆的那几年,就知道有不下五个人有这个手段。”
“别那你们这群雇佣兵来说,国内不可能有人做的到这一点。”宗兴的表情有些不太好。
军绿色背心的男人皱了皱眉头,“说不定真是那几个变态其中的一个做的这事。”
“何以见得?”宗盛不由得问出声来。
军绿色背心的男人翻开其中一个人的伤口,开口说道,“可以感觉的到这个人的伤口被切的很平滑,很完美。”
“完美?”宗盛脸色有些难看,“这么恶心的东西,怎么能算完美。”
“不,这对我们这些在刀口上舔血的人来说,是一种艺术,杀人艺术。”军绿色背心的男人开口说道。
“哦?那你说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宗兴开口说道。
“切口很平滑,杀人的人很明显善于杀人,知道用多少力气能一击毙命,绝不浪费哪怕是一点儿的力气,他是真的把杀人当作一种艺术来对待,我所认识,听说的人里,大概有三个人杀人的时候会有这种习惯,而这三个人只有一个可能会出现在国内。”军绿色背心的男人说到这的时候,背心上满是冷汗,“希望不是他,所有在那个地方混日子的人,都不会有人希望能见到他的。”
“谁?”宗兴挑了挑眉头,开口询问。
军绿色背心的男人并没有说话,而是将自己的身子探出窗外,很快,就在临近屋檐的地方找到了一个用匕首刻画出来的图案。
很简单的几笔,却活生活色地勾描出了一个生物。
孔雀!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身子缩了回来,开口说道,“果然是他,也只有他才能做到瞬间杀死一个人。”
“谁?”宗兴再一次问道。
“在我们那,他有两个外号。他的敌人,都叫他杀人机器,因为他除了杀人,根本什么都不会,或者说,他学的东西全部都只是为了杀人。”军绿色背心的男人擦了一把汗,开口说道,“而我们自己人则称呼他为,孔雀大明王。”
“孔雀大明王?”宗盛挑了挑眉头。
军绿色背心的男人点了点头,“没错,从来没有人质疑过他会没有完不成的任务,对我们这些时刻把脑袋别在腰间的人来说,他就是神,就是佛陀!”
“那他叫什么?”宗兴开口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