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信芳一回到寓馆,就看到大堂内坐了许多人,人声鼎沸,一扫往日的沉闷气象。
这些人,考的好坏真是一目了然,自觉良好的高谈阔论、呼朋唤友,考得不好的低头苦饮,不发一言。
吴山坐在众人中间,手里拿着酒杯,神采飞扬,见到叶信芳两眼一亮,拿起桌上的一个空酒杯斟满,走过来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叶兄怎么才回来,莫非是考的特别好?”
成绩尚未出来,叶信芳不敢把话说得太满,摇了摇头,道:“好坏难料,静待结果,只求做个孙山即可。”
吴山摇了摇头,道:“叶兄过谦了,日日见你苦读,肯定是考得极好的。”
旁边众人一起附和,各类吹捧之词如同不要钱一般倒出来。
“来,为了庆祝考得好,叶兄喝了这杯。”吴山将酒杯举在叶信芳身前。
叶信芳见不得这种阵仗,自来滴酒不沾,摆了摆手道:“我喝不得酒,还请见谅。”
“别嘛,今天高兴,叶兄一定要喝一杯!不喝就是看不起我们!”众人起哄。
叶信芳一直不懂,为什么从古至今的人类,都对于酒类如此的热爱,那些酒桌文化例如什么不喝就是不给面子、感情深一口闷,更是让他觉得难以理解,每次尝试饮酒,他都只能感受到刺鼻的味道以及十分辛辣的口感。
而这些,被酒鬼们称作清香甘醇。
尴尬不知如何脱身之际,只听得旁边传来一声嗤笑。
“不过是第一场,就这般志得意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已经中举了呢。”声音沙哑,面容憔悴,开口之人正是叶信芳另外一个邻居,整天阴沉脸的刘俊言。
众人一噎,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书生站了起来,醉醺醺的开口道:“你自己自命清高不理人,我们不招惹你就是,你干什么讥讽人?”
“你们吵到我了,吃饭都没心情。”说完咳了两声,转而对小二道:“乌烟瘴气的,送到我房间里去。”
叶信芳也跟着对小二道,“一碟青菜,一碟土豆丝,两碗姜汤,一份米饭,也送到我房间来,卯字二号房。”
说完,对着众人拱了拱手:“今日疲惫了,就不陪着诸位了。”
吴山还想挽留,只听旁边那青衣书生挖苦道:“强拉着人家做什么,他跟那死人脸才是一家的,瞧不上我们这些俗人呢。”
叶信芳充耳不闻,忽然想起从前看的修仙文里的一句话:不至化神,皆为蝼蚁。
秀才还只是古代最底层的士族,而就算府试过了,也只是有一个童生的名头,考到胡子花白还是老童生的比比皆是,童生还称不上士这一阶层,顶多算个预备役。叶信芳觉得,有这时间在大堂里互相吹捧,还不如回屋里多写两个字。
寓馆的服务很好,不多时便有饭菜上门,叶信芳端起一碗姜汤,刚打算敲门,便想起吴山的嘱托,清了清嗓子,扬声问道:“刘兄可在?”
“你找我干什么?”刘俊彦打开门,不高兴的问道。
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不能敲门,是吴山说的吧?你的喊声,还是打扰到我了。”
有点孤僻?叶信芳心想,面上却露出一个笑容,说道:“刚才在大厅里多谢刘兄解围。”
刘俊彦神色有些不自然,微微侧过脸,移开视线,道:“我又不是为了你,只是看不惯他们而已。”
叶信芳透过敞开的门,看见屋内桌子上,只有一碗红薯饭和一碟咸菜,显然对方家境贫寒。
“刚才在大厅里听见你咳嗽,怕你着凉,找店家要了一碗姜汤,趁热喝了吧。”叶信芳脸上带着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