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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材地宝(第2页)

他爱上了JAVA,越来越知道JAVA能够做的事情还真挺多的,可能比GO还要多。编程语言是一个活着的进化物种,而诞生于“自动释放内存”这个理念的号称要一统江湖的JAVA,是这个世界上最古老、最庞杂、最强大的语言。

从淘宝、京东,到安卓,都有JAVA在背后默默地支撑一切,表面上,甲骨文公司收购了JAVA的拥有者Solaris,从而控制了JAVA,但是,安卓可以通过重写函数而彻底拥有自己的代码。与此相对,GO却是完全被谷歌控制,类似的C#由微软完全控制,都不如JAVA的种性强韧。

黄格是一个不畏惧任何困难的蠢蛋哥伦布,在软件公司,所有的程序员都希望自己要对付的是最简单的任务,只有他,是反其道而行之,公司里最艰巨的任务,他都去迎难而上,仿佛美军的101空降师。“我们伞兵天生就是要被包围的!”鸿鹄(HAO)之志的蠢蛋哥伦布的志向,你们不懂呢。

就在入职之后的第一个月接近尾声之时,他在小团队里的“兵王”身份已经确认,跟他住在一个房间里的上铺的兄弟,说他说的梦话都带着JAVA的函数,令人肃然起敬。

黄格对林冬说:“不好意思,我实习期的工资才4500,只能下个月才还你的钱了。”

林冬:“是吗?我都让你来我们公司了,试用期8000,我跟HR确认过了。还有,你说的那种屏幕,我们跟面板供应商的工程师深入交流过了,是可行的,你不想来我们公司创造历史吗?我们加班加点,可能比苹果更快研发出局部透明显示屏。”

黄格:“嘿嘿,那恭喜你了,我还在考虑,我也想不到我会这么喜欢这么艰苦的工作。作为一个程序员,写代码让我感觉自己手中有剑,而作为设计师,太多的外部因素被别人左右,比如,我根本就无法控制面板供应商的方案,感觉好无力。而且,我知道,显示器这个行业非常特殊,需要极其恐怖的资金投入,一般公司是没法儿进入的,除非有国家资金支持。还不一定成功,以至于连日系的厂商都在巨亏。”

林冬:“创造历史!你太年轻太简单时而幼稚!这个机会太难得了,我是觉得应该对你的创意给你回报才诚意邀请你的,过了这个村儿,就没这个店儿咯。快点决定!晚上我请你吃饭,给我你的决定。”

真是霸道,好吧,要提前下班,本来今天还挺忙的。

林冬想用一顿西餐,有一千多块钱的法国葡萄酒的那种,来收买年轻简单的青年。可惜,鸿鹄之志的青年不是这么好收买的,在晚餐的最后,他迷离地说:“土豪,我们做朋友吧。但不要做上下级。”

林冬惊讶的说:“这是拒绝了?为了你那4500块钱的破工作?”

黄格:“破工作虽然破了一点,但是我手中有剑,虽然是一把破青铜剑,以后打怪多了自然会升级的。我必须沿着我的既定路线完成我的人生轨迹,先做一个程序员。”

林冬:“程序员是食物链下游的生物……”

黄格:“哦?不对的,我告诉一个你可能不知道的故事,谷歌的最初商用版本,几乎全部出自一个程序员之手,一个,请注意。而现在,谷歌是好几千亿美元的巨无霸。几乎是从零开始膨胀的怪物。

我的老师说,其实,这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程序员,只需要天才的想法和地狱般饱受煎熬的执行,简称天材地宝。有了天材地宝,就可以改变世界。

凯鹏华盈的主席约翰?杜尔经常会问:如果我们按照你要的钱投资了你,请问两年之后世界会有什么不同?我希望我有能力有信心回答:大不相同。我感兴趣的是超级复杂系统。等我成了编程老手,我就可以创造我梦想中的超级复杂系统。没有任何人能改变我的想法,你就憋诱惑我了。”

林冬:“你还有个老师?北(Qing)大(Niao)的老师吗?”

黄格:“嗯,高手在民间,想不到吧?我经常跟老师交流高科技的,那个局部透明显示器的主意,就是老师启发的,他当时问我们透明显示器有什么作用,让我们发散思维。”

林冬:“没想到啊没想到,民间还真的有禅师与青年。”

招揽民间高手失败,不过,从此,林冬真的跟黄格成了好朋友,经常在一起吃饭,以后就没有这么好的西餐了,大都是吃汉堡快餐,快快解决,然后去附近的公共绿地去,一边散步一边交流各自的进展。两个大老爷们儿吃什么鸟西餐啊。

黄格有一次对好朋友说:“我觉得,做产品最好是每一次都做最好的自己,手机应该用非常接近原版安卓的系统,尽量不要自己胡乱创新,浪费精力又不一定讨好,有一个噱头就不错了。把价格控制在2000到3000块钱这个中端机的价位,利润也可以学小米,控制在5%,这样才会爆款。”

林冬:“你看好小米的模式?”

黄格:“高利润是苹果模式,对国产机来说,是不存在的,一辈子也不可能。要做手机异军突起,应该打定主意10年到20年不赚钱,5%的利润只是防止破产的安全气囊。”

林冬苦笑:“我也想试试这个,但是我只是排名第三的股东,公司老板不是这么想的,他就是想赚钱,快快的赚钱。你不是喜欢看《冰与火之歌》吗?冰与火跟魔戒的最大区别,就是反应这个残酷的世界,没有角色是安全的,所有人都是迷茫的,所以,想得太远都没有意义。这才是现实,这才是竞争。对了,你年纪轻轻,为什么会喜欢看这种书?我以为只有像我这种快40的人才会欣赏。不是喜欢,是欣赏,好像我们这种中年人不会说喜欢了,只有欣赏。”

黄格的思绪回到了好多年前,一个美丽的中学女老师,也是他的初恋,送给他一本纸质的《冰与火之歌》,她说:“这个书翻译得很好,你应该看看。”少年当然不应该欣赏这种残酷之书,但既然是初恋情人送的,当然要看,可当他真的代入进去看得入迷之后,女老师居然忽然说:“我要结婚了。”

新郎当然不是黄格,那时候他才是中学生,17岁的花季雨季少年。

黄格不解与愤怒,他以为他们正在热恋。女老师说:“这就是为什么我要送你这本书,帮助你长大,让你知道,生活不比歌谣。”

从此黄格失去了恋爱的能力,一直到现在,仍然单身,跟美丽的中学女老师相比,身边的女孩儿都太幼稚了,没兴趣。而且,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事业要奋斗。

黄格还没来得及回答林冬的问题,林冬自己又说:“哦,等下我妹妹要来,她要借我的车去玩儿。”

黄格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忽然间失去了聊天的兴致,被回忆攫取了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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