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若游龙,飘若惊鸿
王羲之与魏晋书法
讲魏晋风流而不讲书法,是不可以的。
书法是中国人特有的艺术,老外基本上没有书法这一行。英文中有个词叫Calligraphy,说的也是字的写法,但顶多相当于中国人写艺术字,跟中国书法境界相差太远。中国书法这个词翻译成英文,变成ChineseCalligraphy,实在是不得已,是很委屈的。我想,把“中国书法”译成TheChineseArtofCalligraphy,或者TheChineseArtofWritingCharacters,也许要好一点吧。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从发蒙开始就要拿毛笔写字,一直写到老。如果一个人字写得丑,是会被人瞧不起的,反之,如果字写得漂亮,就会得到别人的欣赏。用现在的事情打比方,一个人的字就像一张带照片的名片,眉清目秀跟面目可憎,那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古代知识分子很少,魏晋及其之前能读书的都是贵族,所以书法也就是贵族们的名片,名片丑了怎么好意思递出去?
中国古人讲“书画同源”,是说中国的画和书法是同一个源头,都是用毛笔在绢或纸上运行,技巧也相似。虽然书画同源,但是书在画先,在中国人的眼里,书法是比绘画更高一级的艺术。这一点跟现代人的观念颇不一致。
魏晋时代中国书法已经完全成熟,篆、隶、真(楷)、行、草,没有一样没有大名家。那个时代士族精英分子对书法的爱好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凡名士几乎没有不看重书艺的。一个大家族里有人字写得好,就会带动这个家族其他有天分的人,书法技巧也就代代相传,以至于出现了很多人才辈出的书法家族,这是魏晋以前和以后都不多见的。魏晋南北朝时最大的两个门阀家族,琅邪(今山东临沂)王氏和陈郡(今河南太康)谢氏都是有名的书法大族,特别是王氏,可说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书法家族。另外像颍川钟氏、弘农张氏、河东卫氏、安平崔氏、颍川庾氏、谯国桓氏、高平郗氏、琅邪颜氏、泰山羊氏、吴郡陆氏,也都出过成群的书法家。魏晋书风的代表人物是钟、王,钟就是钟繇,是钟会的父亲,是魏国的开国功臣,官做到太傅;王就是王羲之,加上王羲之的儿子王献之,都是东晋人。钟繇和王羲之的真迹现在都看不到了,看到的都是唐人的摹本,王献之的真迹也只剩下《鸭头丸帖》十五字,其余也都是摹本。
王羲之被中国人称为书圣,在中国传统艺术史上的地位无人能及。他各体书法都写得非常好,都达到当时的最高水平,尤以楷书、行书、草书最为精妙。他写的行书《兰亭序》被誉为古今行书第一帖,对此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他的儿子王献之字也写得非常好,几乎达到了跟父亲并驾齐驱的地步,书法史上合称“二王”。
为什么二王在书法史上有这么高的地位?难道仅仅因为他们的字写得好,比所有人都好吗?从来的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和书法史家都没有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他们之所以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根本原因是二王的书法在中国书法发展史上乃是一个分水岭。
二王以前,篆、隶、真(楷)、行、草各体虽已成立,但基本上还带有古朴的特点,从二王开始,中国书法从古朴走向流丽,书法家的个人色彩越来越鲜明。中国书法实际上是在二王的手上完成了“现代化”,就像中国诗歌在唐代完成了“现代化”一样。唐以前的诗体称为“古体”,唐以后则称为“近体”,也可以说二王以前的书法是“古体”,二王以后就变成了“近体”了。这里讲的“现代化”当然是一个比喻,不是我们今天常说的现代化,但“古近”“传统现代”本来就是相对的说法,没有什么绝对含义。唐朝的韩愈说到王羲之的字,有一句诗—“羲之俗书趁姿媚”(《石鼓歌》),有人以为韩愈对王羲之评价不高,其实韩愈的话正是点出了王羲之在中国书法史上的分水岭作用。这里说的“俗书”,是跟古体相对而言,更接近大多数人的审美趣味。“姿媚”就是流丽,跟朴拙相对而言,更接近现代(东晋)人的美感。前人评王羲之的字,还有“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宛若游龙,飘若惊鸿”“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等评语,都是说王羲之的字具有流畅、美丽、个性色彩鲜明等特征。
中国书法从大的方面看,到二王时代就基本定形了,不再出现新的书体,因为书写所用的工具(毛笔)和材料(纸与绢)从那以后基本没变,能变的只是个人的书写风格。
王羲之出身豪门,是东晋名相王导的族侄,从小就是一个天才少年,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当时的大臣周所赏识。有一次周请客,王羲之也敬陪末座。当时最贵重的食物是牛心,一般都是年高德劭的贵宾先尝,周却把第一块牛心夹给了年龄最小的王羲之,这事一时传扬开去,十三岁的王羲之就变得有名了。后来太尉郗鉴想要同王家结亲,派一个门生到王家去见王导,说明来意后,王导就叫门生去见王家的子侄,让他从中挑选一个。门生回来向郗鉴报告,说王家子弟听说我来挑选女婿,都颇矜持,只有一个青年光着肚皮躺在东边的床上吃东西,完全不把这当回事。郗鉴回答说,就这个好。因为郗鉴也是一个崇尚自然的人,所以很欣赏这个态度自然、淡于名利的青年。这个“坦腹东床”的青年就是王羲之,后来他真的成了郗家的女婿。现代汉语中有一个成语“东床快婿”,就是从这个故事来的。“快婿”是好女婿的意思,快不是快慢的快,是快人快事的快。
王羲之练习书法是很刻苦的,他曾经说过:“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使人耽之若是,未必后之也。”张芝是汉朝有名的草书家,练习书法非常勤奋,把一池水都写黑了,王羲之就说:我如果像他这样勤奋,不会输给他。这话里有自负,同时也说明勤奋的重要。王羲之没有说过他是不是也把一池水写黑了,现在倒是有几个地方留下了王羲之的洗砚池。王羲之在书法上下的功夫显然不比张芝少,后来的成就也比张芝更大。在书法上不下苦功是练不出来的,《晋书·王羲之传》里讲,王羲之在书法上原来还赶不上庾翼和郗愔,晚年却超过了他们和其他所有人,可见他是下过苦功之后才达到更高境界的。今天我们看到社会上许多自命为书法家的人,还没有练过几年字就自称书法家,实在是好笑。还有一些人老想取巧,自命前卫,笔画的基本功还没掌握好,就在字的大小、歪斜、奇形怪状上做文章,把一幅字弄得像一幅画一样,有时候连什么字都完全认不出来,这不是写字,而是画字。中国的书法跟绘画相通,但毕竟是两种艺术,书法是写出来的,不是画出来的,书法可以创新,但是应该在写字上创新,不是用画字来冒充创新。那种画出来的“书法”,即便也有欣赏价值,也只能叫作线条的艺术,是一种特殊的受中国书法启发的线条艺术,可以自成一类,不必称为书法,更不必称为中国书法。因为字是一种符号,符号就有能指与所指,如果写得叫人完全看不懂,那就只有能指,没有所指,就不成其为符号,写出来的东西就不是字,因而也就不是书法艺术。
当然,王羲之的书法不是光靠刻苦练成的,刻苦只是练技术,而艺术除了技术成分外还要加上天分和才气。王羲之之所以能够成为书圣,首先是因为他天分高,才气高。前面讲过他从小就是一个天才少年,长大以后更是众望所归。《晋书》本传里讲:“羲之既少有美誉,朝廷公卿皆爱其才器。”但他并不怎么喜欢做官。有一次朝廷授命他做护军将军,他推辞不做,当时的名臣殷浩写信劝他,就说:“悠悠者以足下出处,观政之隆替,如吾等亦谓为然。”(一般人都以你的出不出山作为观察政治搞得好不好的标准,像我们这些人也认为是这样。)可见当时人们对他的评价和期待有多么高。王羲之就是王羲之,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王羲之的。不刻苦固然不行,光刻苦也是不够的,如果缺乏才情和天分,就算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练字,也不能保证成为一个真正的书法家。现在有些朋友不明白这个道理,对于自己的天分和才情缺乏自知之明,又不肯努力读书,结果写来写去顶多就是一个书匠,离书法家还差得远。
王献之对中国书法的主要贡献,是他创造了一种新体行书,当时的人无以名之,称为“破体”。王献之这种行书保留了王羲之行书的结体,而舍弃了王羲之行书以隶体方笔为主的特点,增添了篆体的圆笔成分(前人说王羲之以骨胜,王献之以筋胜,即此意)。同时这种行书保留了张芝草书的连笔特征,但舍弃了张芝草书的章草成分。张怀瓘《书断》里有:(王献之)尤善草隶,幼学于父,次习于张,后改变制度,别创其法,率尔私心,冥合天矩,观其逸志,莫之与京。
另有一段这样讲:
伯英学崔、杜之法,温故知新,因而变之以成今草,转精其妙。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其隔行。惟王子敬明其深指,故行首之字,往往继前行之末,世称一笔书者……这里引用的两段话,第一段指出王献之在王羲之、张芝之外别创一法,第二段则指出王献之继承了张芝的连笔草意。张芝本来是章草大家,晚年发明连笔,变章草为今草,王献之则继承并发扬了这个创变,并用于行书。
自晋至唐,对王献之的评价都很高,论书者一致把张芝、钟繇、羲之、献之四人列为神品,即书法家的最高一级,其他书法家都不能与之相比(如唐李嗣真的《书后品》)。张怀瓘《书议》对王献之尤其赞不绝口:子敬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遁圆,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独绝也。
值得注意的是,张怀瓘特别指出这种新体的特点是:“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为便于理解,我把它翻译成白话就是:这种书体既非草书,也非行书,它比草书更便利,比行书更舒展,中间也可以夹些草字。它不沿袭老旧的套路,也不拘泥僵硬的规则,它格外漂亮,又很简易。态度轻松,神采飞扬,显得超群而优雅。写的时候可以根据情形来选择行、草的比例,既惬意又方便。
王献之创造的这种新体行书很快就流行开来,几乎成为书家的最爱。张怀瓘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行草”。从二王至今,汉字流行的书体基本上固定下来,一共是六体,即篆书、隶书、楷书、草书、行书(又称真行)、行草。
现在还可以看到王羲之的作品,有《兰亭序》《快雪时晴帖》《丧乱帖》《奉橘帖》《姨母帖》《孔侍中帖》《频有哀祸帖》《平安帖》等,还有唐朝的怀仁和尚集王羲之的字所成的《圣教序》,简称《集王圣教序》。但这些作品都不是真迹,大多是唐朝书法家模仿王羲之的字,其中模仿得最逼真的是冯承素仿的《兰亭序》(神龙本),因为他是采用双勾的方法临摹的。所谓双勾就是先用透明纸把原字的边勾画出来,再来临摹,在没有发明影印机之前,这大概是最不失真的办法。《兰亭序》在唐朝的时候还有真迹存在,传说这真迹藏在一个庙里,庙里的老和尚是王羲之的后代,唐太宗非常喜欢王羲之的书法,便派一个叫肖翼的大臣,装作一个穷秀才搬到庙里读书,渐渐跟老和尚成了好朋友,居然让老和尚把从不示人的《兰亭序》真迹拿出来给他看,结果这真迹就被他偷走了,交给唐太宗。唐太宗临死的遗嘱是把《兰亭序》真迹陪葬,所以至此留在世上的就只有几种摹本了。不知道这个故事是否属实,总之我们今天是看不到王羲之的真迹了。
不要说王羲之,连他儿子王献之的真迹也基本上看不到了。今天知道的王献之最有名的作品《鸭头丸帖》《中秋帖》《地黄汤帖》《送梨帖》《鹅群帖》和《洛神赋十三行》,除了《鸭头丸帖》,其他都不是真迹而是摹本。清朝乾隆皇帝曾经同时拥有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王献之的《中秋帖》和王珣(王献之的族弟)的《伯远帖》,觉得非常自豪,特别把它们藏在养心殿的西暖阁里,并将西暖阁命名为“三希堂”。“三希”就是指以上三种书法珍品,“希”通“稀”,稀有之意。乾隆亲自在《伯远帖》开头题了几句话:“唐人真迹已不可多得,况晋人耶!内府所藏右军快雪帖,大令中秋帖,皆希世之珍。今又得王珣此幅,茧纸家风,信堪并美!几余清赏,亦临池一助也。”其实乾隆藏的这三件也并非真迹,至少无法断定。不过它们即使是摹本,也是唐朝或唐朝以前留下来的,也算相当稀有了。请注意,这三件稀世之珍的书者都是琅邪王氏的人,王羲之是王导的族侄,王献之和王珣则是王导的孙辈。乾隆说的“茧纸家风”,正是说王氏以书法传家的家风。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自东晋以后,北方就为胡人所占领,经历了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等好几个朝代。中国文化在长江南北本来就有区别,到这时区别就更明显了。这一点在书法上也有反映。北朝的书法继续保留着魏晋之前的古朴,变化不太大,而南朝的书法却逐渐变得“现代化”起来,趋向流丽。北朝的书法作品保留下来的大多刻在石碑上,南朝的书法作品保留下来的大多写在绢纸上,又称“帖”。清朝的大臣、大学者阮元特别注意到魏晋南北朝时南北书风的不同,认为北方的书风刚健,南朝的书风流美。从此,谈到中国书法就有了所谓碑派与帖派、碑学与帖学之分。阮元提倡以北碑的刚健来弥补帖派的不足,这个主张当然也不无道理,但后来被包世臣、康有为大肆鼓吹,似乎碑派胜过帖派,碑派比帖派还正宗,这就未免言过其实了。其实帖派无疑是中国书法的正宗,因为中国书法尤其是二王所开创的“近体”书法,本来就是用毛笔写在绢上或纸上的,流丽是必然也是最正宗的特色。至于碑派(或称北碑或称魏碑),其所以较为刚健,是因为用刀刻在石头上的缘故,但用刀刻在石头上毕竟不是中国书法的本来面目,而是为了保存不得已而为之。即使是碑刻,多半还是要先用笔写好再刻。所以适当提倡北碑,以其刚健之风弥补帖派的某些不足是可以的,如果硬要把北碑视为正宗,偏要用毛笔写出刀刻的味道,就未免矫枉过正了。好像马拉车、牛犁田,本是顺其自然,现在非要用马来犁田、用牛来拉车,当然也可以,但一定要说这样才对,那就有点莫明其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