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万泽在他身后微微起声。盛永伦从回忆中惊醒过来。不知为什么,突然会想到广州、想到上海、想到他的过去和父母。这些被大伯父刻意压下去,秘而不宣的家事是他心底最深的秘密。这么多年来,为了让大伯父和太婆安心,他装得好像已经忘却了,不记得父母是怎么死的。他在太婆面前装好孙儿,尽心尽力逗她开心。在家的时候,每星期总要下厨做一道美食给太婆吃。
“太婆老了,牙都掉了。”
小眉笑着说:“老太太,这是杏仁粥。不要牙口。小少爷亲自做的。”
“好,好。”太婆笑着说道:“阿伦,盛一碗给你大伯父送去。”
三代富贵方知饮食,盛家乃是钟鸣鼎食之家。盛观恒亦是美食家。盛永伦精于美食,吃得刁钻也无可厚非。
可只有他知道,无论自己离上海有多远,离父母的死亡有多长时间,并没有一日能够忘记。他嬉笑怒骂、玩世不恭的背后藏着深刻的忧郁和仇恨。此时此刻,他特别想向人倾诉,告诉她自己心底关于过去的苦闷和难过。
“是宜室来了吗?”留声机的声音抑扬顿挫压着他的声音也跟着支离破碎起来。他把手里的火柴吹灭,回头说道:“……来得可真晚!宜室,今天我们吃法国菜,好不好?”
突然,他的笑凝结在脸上,“怎么是你?”腹中升腾起一股怒气,不客气地质问道:“宜室呢?”
沈兰香抱紧手里的花,困窘得像有万根针扎着她的脸,身无无立锥之地。结结巴巴地说道:“……宜……室……让……我把花转交给你……希望你早日恢复……健康。”
他沉默地站着,像雕塑一样。不用说话,冰冷的眼神透出所有的拒意。
“她为什么不自己来?”
“她,她——”
“她干什么去了?”
他喷薄的怒火让沈兰香身体一颤,她站不下去,把花往身边的万泽怀里一塞,转身跑出去。
蜡烛的泪越烧越多,像少女的眼泪,伤心中难免带着许多不甘。可有什么办法,当爱情的火焰为一个人烧得越炙热对其他人就越不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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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室怎么会喜欢上王焕之,这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
或许本身喜欢就是一桩说不清的糊涂事。万千人之中,一瞬间,看对眼,没理由就突然地喜欢上。
宜室就读的女校和松岛大学相隔一条后巷,无事的时候,她喜欢来大学的图书馆蹭书。常常要经过图书馆前的煤渣路,无意中和王焕之碰到过几次。在学校,同学碰到同学,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也不是他吸引她的原因。
吸引她注意的是——王焕之喜欢猫。
宜室第一次看到,野猫也会亲近人,围在他的脚边蹭啊蹭啊,将柔软的身体伏在他的皮鞋上撒娇。绿荫下他笑得像三月的春水。弯腰抚摸着猫咪的肚皮,把它们抱起来搂在怀里。
她看呆了,完全不知道男孩也有爱猫,喜欢猫的。更不知道男孩温柔起来,桀骜的野猫也能折服。
他身上有种和其他人不同的特殊气质,素洁、干净、腼腆、还有难得一见的温柔。
她身边的男人没有一个有这样的气质,哪怕是沉静文雅的嘉禾,也不会净到这种程度。宛如冬日素洁的初雪,铺在门前的台阶,让她不忍践踏。
“你真的很喜欢猫啊。”宜室偏着头,由衷的感慨道。
王焕之一愣,手里的大橘猫正四脚朝天地躺在他的膝盖上。这只长毛的橘猫不是街上没人要的流浪猫,而是造山书店老板养的家猫。每次来书店,这只大肥猫就要来他脚边转悠几圈,装腔作势地叫唤几声。直到烦得他把它抱起才心满意足。
“它好可爱,我也想抱一抱。”
猫咪好像听到宜室的话,在他膝盖上伸个懒腰,抖抖身上的毛,慵懒地爬回摇椅上去。
“它好像不怎么喜欢我,哈哈,哈哈哈。”
书店老板幽默地说道:“大概是因为上官小姐太漂亮了,同性相斥。所以我的猫不怎么喜欢你。”
宜室笑着说道:“老板真会说话。”
书店老板看她很想抱猫的样子,把胖猫从摇椅上提起来。长长的猫身体如米袋子一样垂下去,“来,抱抱吧。”
“……真的,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