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默言,你知道阿颂今天在小倌馆里还抓到了谁?”程明秀问。
她这么问,这个人肯定是令人意外,想不到的。
“谁?”默言顺着她的话问。
“鲁国公。”
默言手中的茶惊落,春喜眼疾手快拨开,溅了一手背,烫红了,默言忙去拉她的手,涂药,程明秀皱眉:“这么意外做什么?难道你没想到?”
默言:“怎么可能想到?不过也奇怪,姓余的是如何会求娶你的,实在你们两家八竿子打不到一处去,怎么认识的,原来如此。”
“呵呵,这么好的父亲,我真是……上辈子做过什么,这一世才能遇上?”程明秀掐着随手从路边扯的一根狗尾巴草,一截一截扔着,就象掐断的不是小草,而是鲁国公的脖子。
默言起身,走过去张开双臂,拥住她:“不管你上辈子做过什么,反正这辈子你遇上了我,还有阿颂,春喜,将来还会遇到很多同我们一样的人,不是每个人都是鲁国公。”【1】【6】【6】【小】【说】
程明秀的泪无声滴落在她肩头,咧嘴笑道:“是啊,不重要的人,遇到就遇到了吧,不理就是,不必为了一个人就放弃好不容易得来的一辈子,往后的日子,为了遇到更多更多同你一样的人而好好过着。”
默言紧了紧手臂,拍拍她的背:“咱们年轻呢,相信我,一定能帮你找个更好的。”
“也可以不嫁,顾默言,你养我吧。”程明秀笑道:“一日三餐,衣能蔽体的那种,真的,我吃得很少,也不用穿多好。”
默言鼻子一酸:“好,我养你,你帮我养儿子。”
“好。”
春喜手有点疼,扯了扯默言:“夫人,我先进去了。”
默言:“多宝格里不有药,你自己再涂一涂。”
“好咧。”春喜往屋里去,见长福还歪在廊柱上傻靠着,拽着他一道进去了。
进了屋,春喜却没去拿药,躲在门后偷看,长福小声:“干嘛呀,手不疼吗?药呢?我帮你。”
“别吵,一点茶水能有多重的伤,夫人已经帮着涂药了。”
“那你还……”
“闭嘴,别吵。”
“我想杀了他,杀了他,凭什么,凭什么,他有什么资格卖掉我?生了我又如何?管过我什么?吃得比狗不如,穿得比下人差,天天挨打挨骂,顶着小姐的名头,比最下贱的仆人还不如,没给过我好,凭什么卖掉我?”
程明秀对着廊柱子掌打脚踢,一边骂,哭得眼泪哗啦毫无形象。
默言也很难过,对于这次的婚事,她是有期盼的,虽说表现和很冷淡,但得知鲁国公亲自为她张罗了婚事,还让她回程家族谱,那晚她兴奋得没睡觉,在屋里转了来转去,亲手做了两双鞋,一件袍子,这几个月存的月例钱全花在那件袍子上了,上好的云锦,又镶了金丝线,当然贵得很。
她往日也不常做女红,指尖扎得洞密密麻麻的,打算出嫁前夜送出去,哪知,是这样的结果。
她见过姓余的那个人,年岁大那么多,看起来一本正经,可那眼神,那看她的眼神,冷漠中多了丝厌恶,那不是一个男人看女人的眼神,程明秀虽知自己声名不太好,可对方也是鳏夫,自己未嫁过,家世也高过他,也算是般配,若说相貌,比不上顾默言,但还是有几分颜值的,怎么就让他讨厌了?
因为名声?既然求娶,名声的事,早就该有心理准备了,介意别娶就是了,虽然只是一眼,却让程明秀很不舒服。
所以,她不喜欢这个人,一个冰冷又虚伪的人。
可因为是鲁国公亲自张罗的,长这么大,做了他十几年女儿,还是头一回关心她,为她前程操心。
从小,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吸引他注意,得到他的关爱,哪怕只是施舍一点点,她也觉得莫大满足也幸福。
所以,既便那个人她不喜欢,因为是他张罗的,所以乖乖答应,只想做回以前那个顺从讨好的女儿,哪知,那个人以前不是个称职的父亲,现在没资格当父亲,连做个人都没资格。
“我听阿福说,抓人时,正值午时,归如宾正是客满的时候,鲁国公衣衫不整押出来,满大街的人都看到了。”默言道。
程明秀愣了愣,随即大笑:“真的吗?那岂不是……脸面全没了?他没大喊‘放肆,我是鲁国公’吗?”
“没有,头缩进衣领子里了,生怕人认出他来,可偏有衙役大喊他的名字,所以,满大街的人不认得也认得他了。”
“那姓余的,他前岳父当场打了他一记耳光,找了一大桶粪,从头浇下去,又臭了满大街。”
程明秀抱住默言哽声道:“谢谢,默言,如果没有你和阿颂,我可能早死了。”
“我们重生了,明秀,你重生了,我也重生过,你看,重生的我活得有多好,所以,相信我,你也一样能过得好的。”
“嗯,晓得的。”程明秀笑了:“进去吧,怀着孕呢,好好歇着,别担心,我好多了,很痛快,从来没这么痛快过。”
说完她仍笑着,泪却仍不住的流。
默言拿帕子帮她擦,她却转过身去:“别擦,最后一次了,以后再也不会,就当他们都死了,我生来就是个孤儿。”
默言:“好啦,反正我现在也无父无母的,咱们以后就相依为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