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这么可爱,谁都会喜欢的。”
一道男音,声线华丽轻飘。
小淡淡闻声抬头,愣了一瞬。
她朝后胡乱抓了几把,握住了上前来的小执墨的手。
一个年轻男人。
准确来说,是一个落魄的年轻男人。
看上去二十岁出头,一件油渍水渍横生的灰色脏T恤,外面随便套了件领子已经破掉的墨绿军大衣,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膝盖被磨破了。
他没有穿秋裤,隐约可见冻得淤青的腿部皮肤。
胡子拉渣,大概是好多天没有好好洗洗睡过,顶着鸡窝头和两个浓重的黑眼圈,潦倒的模样。
“请问你是?”
小姑娘礼貌地收回了视线,依旧对这个流浪汉笑了笑,客客气气地出声询问。
“我知道你,”那个男人没有正面回答,反而轻笑了一声,狭长的凤眸微挑,眉梢间似乎带着几分妖气,转而又指了一下旁边的小执墨,“我也知道他。”
在这样一个男人身上,一个干净的背包,一双让人惊艳的眼睛,竟显得毫无违和感。
“然后呢?”
小执墨不动声色,略带警惕,把小姑娘往身后护了护,给她递了一个安心的眼神。
男人没有说话,而是将自己身后那个冲锋包取下一边,背在身前。
动作慢条斯理。
然后,从里面拿出了一个保存良好的笔记本。
翻开扉页的时候,两个小孩同时看到了两个飘逸行云的大字,木易。
男人把笔记本翻到中间,取出了一个夹在里面的信封。
接着,把信封封口小心翼翼掀开,从里面抽出了一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