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出现这样一个亡命之徒,让小镇上的武装组织充满警惕,在眼线的盯着下,看着葛震走进镇西头佣兵汇聚地。
佣兵汇聚地就在一个破破烂烂的院子里,一群穿着各式迷彩服的雇佣兵在里面喝着劣质酒,嘴里说着最粗俗的话语,笑的哈哈作响。
“这是乞丐?”葛震发出自语声。
佣兵,在他的理念里应该都是那种体型彪悍、穿着通用迷彩服,端着突击步枪,嘴里叼着雪茄的。
可眼前的这些佣兵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他们穿的迷彩服甚至都有国内劳保店卖的那种老款,而且有的只有上衣,破破丢丢,看起来油腻腻的、脏兮兮的。
还有这些佣兵使用的枪,全都是阿富汗战场上论斤卖的AK,木质枪托要么被磨的光滑铮亮,要么破损严重,缠着布带,勉强还能用。
乞丐,的确是乞丐,不入流的雇佣兵跟乞丐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就是一把枪冲锋陷阵,活下来赚点小钱,死了就死了,一文不值。
葛震的到来让本来乱糟糟的佣兵汇聚地变得寂静,这些乞丐一样的家伙眼睛发光的盯着他。
“小娘儿们,把你身上的衣服脱下来。”一个醉醺醺的大胡子佣兵走过来,笑着说道:“我要你的衣服,不要你的菊花,哈哈哈哈……”
满嘴的酒气,还带着一股腐臭味,熏得葛震都有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随后,这个佣兵蛮横的伸手,要拔掉他的衣服。
“啪!”
葛震闪电般抓住他伸来的手,将其右手腕狠狠反折。
“咔吧!”
骨骼断裂声响起。
“啊!——”
惨叫几乎同时发出。
“哗啦!”
一群佣兵全都站起来,气势汹汹的跑过来。
在他们看来,自己这些人已经是团体,虽然经常出现枪活的冲突,可面对一个穿着标准制式迷彩服以及制式作战靴的人,还是可以瞬间抱成一团。
他们是乞丐佣兵,葛震穿的衣服在他们眼中来说就是土豪。
“哪儿来的娘儿们,敢来这里撒野?兄弟们上,拔掉他的衣服看看这个家伙到底有没有鸟,哈哈哈哈……谁先抓到他的鸟,作战服就是谁的!”
佣兵们马上冲过来,向葛震发动攻击,对他们来说,这一身衣服太拉风了,是他们想要得不到的。
遭到攻击,葛震露出嘲讽的表情,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呼!”
一个拳头狠狠砸来,在将要跟脸颊接触的那一瞬,被葛震伸手抓住。
“啪!”
抓住拳头,立即下滑,以手扣住其手腕,反向折断。
“咔吧!”
“啊!……我的手……”
“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