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炉一端出去,原本熏人的气息一下子就消散了不少,苏逢春掀开帘子,朝着冬藏嫣然一笑,“多谢。”“苏姑娘客气了。”冬藏福了福身,“奴就在车后,您有事儿吩咐一声就是。”苏逢春点点头,又缩回了车马里。马车摇摇晃晃,苏逢春又坐在厚实的毛绒坐垫上面,不一会儿整个人就昏昏沉沉的要打起了瞌睡。…冬藏刚回去,薄秋便瞟了一眼过去,“做什么事儿呢。”“苏姑娘不喜那熏香,我去给端出来了。”冬藏坐到了薄秋身边,笑着回答,“我之前便听说这苏姑娘是个极有意思的姑娘,今日一见,果真如此。”“咱们二人在苏姑娘的手下,也算是一件幸事。”薄秋勾唇一笑,原本像芙蓉花一样饱满艳丽的面容便霎那间生动起来,美目流转两分落到了冬藏身上,这样的气韵,别说是男人,就是冬藏跟薄秋相处的这样久了,有时候还会被薄秋惊艳一瞬。可是紧接着,冬藏就想起了临行之前玉芳姑姑给自己的毒药,此时此刻就随身贴在冬藏的胸口前,仿佛烧红的赤铁一样烫的冬藏心中发慌。薄秋盯着自己饱满圆润的红指甲,上面用夹竹桃包裹染成了有些偏黄的红色,这是薄秋闲来无事自己染就的,瞧着有些染色不均,和宫中娘娘们手上精细用白帆珍珠粉添加出来的那种饱满鲜艳的石榴红色简直是相形见绌。一个是薄秋只敢偷偷染上几枚指头,后来被玉芳姑姑看到了以后却也没有多说什么,薄秋便以为自己是得了太后的允许。太后对自己似乎一直青睐有加。薄秋自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她家中有姐妹四个,数薄秋长得最为出挑。《诗经硕人》里有那么一句形容,‘秦首峨眉,巧笑倩兮,美目流转。’用来形容薄秋真是恰如其分。虽然薄秋出身不高,但是从小便展示出极致的美貌,让她的父母认为她日后大有可为,便倾尽全力供养了那么一个薄秋出来,所以她识字,懂珠算,也善琴艺。薄秋并非美而不自知,相反,在她那个小镇子,薄秋是出了名的美人,所以她从小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注定不凡,也知道自己以后是要进宫做贵人的命数。这虽然是薄秋自以为然的,但的确她进宫之后只做过短时间的杂役,在宫中一路长红的走到了太后面前。原本薄秋是最有可能成为玉芳姑姑接班的人选,她进宫比冬藏要早得多,而且人也更伶俐些,只是薄秋志不在此,玉芳姑姑看在眼中,后来也就渐渐地放弃了。毕竟薄秋曾经得到过皇帝的示好,虽然最后没能成功,但对于薄秋来说,她早就不将自己看作奴仆了。毕竟连皇帝她都拒绝得,又遑论旁人。这次出使漠北,薄秋也清楚太后交给她的任务,她不知道苏逢春得身世,只当作苏逢春是随行得医者,而这些高级的规格则被薄秋理解为是王从钰的原因。薄秋懒散的吹着自己的指尖,笑着瞧了一眼冬藏,“我们这次前去漠北,可不是为了伺候人的。”相处多年,冬藏自然也知道薄秋是个心高气傲的,不过冬藏一贯性子沉稳,从不与人红脸,因此听到薄秋这样说,冬藏也只是摇摇头,劝道,“咱们为奴为婢的,还是要尽了咱们的本分。”“那等富贵,若是命里没有,也强求不来。”薄秋听到冬藏这样说有些生气,秀眉一皱,想要说什么,打量了冬藏两眼却又呼了一口气,笑着说,“罢了,我与你说什么。”“咱们不是一路人。”薄秋捏起帕子挥了挥,“你愿意一辈子为人奴婢,莫要拉上我。”:()买得一枝春欲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