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你和他的关系应该很不一般吧。”
不一般.若是否认,又显得矫情得很,但程清池也不晓得该怎么样界定这种关系,于是她保持沉默,选择不回答。
刘大妈一下子就看出来了,“你们是情侣,是夫妻?肯定不是兄妹或者单纯的朋友吧。”
她到底年长,那么多岁数都不是白活的,阅历丰富,一双眼眸,足够洞察世事。
“不是。”
程清池这回倒是矢口否认了。
“哦,这样呐”刘大妈若有所思,“那天下着很大的雨,我看见他浑身是伤,脸几乎都被血染红了,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可怕得很。他抱着你,几乎是把我家药铺的门一脚踹开的,你都不晓得,当时很晚了,我吓得差点昏过去。”
“不过我知道,他不是坏人,估计是在附近山头落了难,再说了,也没有谁看得上我这个小破药馆,所以我还算冷静,过去看了一下他的情况,果然,受了很严重的伤。”
刘大妈絮絮叨叨地回忆五天前那个夜晚,该怎么形容呢?她的记性其实没有那么好,年纪大了,记忆力也日渐衰退,电闪雷鸣的场景早已模糊,不过,她倒是对那双焦急又凌厉的眼睛记得很深。
那个男人喘着气,浑身都湿透,体力明显已经到了极限,在精疲力尽的那一刻,他跪倒在地上,表情吃力痛苦,手却一直用力地拖着一个女生的身体,甚至都没有让她触碰到地面,他看着刘大妈,艰难地开口,“救救她”
那女生的身上,全都是肮脏的泥泞,面目全非,奄奄一息——她的生命力很顽强,还活着,小小的唇一张一合,似乎在挣扎着呼吸。
刘大妈明白了。
她行医治病那么多年,医术高明,后来子女都有了各自的生活,这才回归清闲,开了家药铺算是退休。沈遇也是看见了牌匾,才一脚踹开了门,好在他遇到的是刘大妈这种菩萨心肠的人,不然还真的会当成入室行凶的罪犯。
不得不说,程清池这个女生的生命力确实顽强,不管是车祸坠崖还是被山洪冲走,寻常人折腾一次估摸着就要进鬼门关了,而她在最后一刻还有呼吸,哪怕那呼吸很虚弱。
更厉害的是,大抵是上天真的眷顾,觉得她命不该绝,这女孩儿除了皮外伤,并未有什么严重的内伤,用了点药,处理一下伤口,昏迷了几天倒是自己醒过来了。
相反,沈遇还是那个需要好好休养的人,这也是刘大妈身为一个医者,极力要求他们留下来观察一段时间,把身体养好,把伤养好再找出山的路。
这个村子四面环水,封闭偏远,她不知这年轻的男女是怎么落难到这里的,光是去县城,就要走个把小时的山路,再坐一天半的长途汽车,更别说还要远的地方了。而从这里出去的路只有这么单独一条,必须经过县城。
沈遇没有明着拒绝刘妈的提议,他知道她也是为了他们好,但他的时间等不及他在这里闲情逸致地养身体。
亲人朋友会担心不说,还有偌大一个沈氏需要他运转,如果连站在它顶端控制一切的主宰者都消失了,找不到了,那么事态的性质便会变得非常可怕。各方股东蠢蠢欲动,多拖延一天,集团稳固的风险就多一天,而政商和媒体界也会风起云涌,说不定格局还会因此洗牌,现实就是这么地残忍。
只不过依照当前的情况,沈遇好像也没有别的法子,刘妈就怕他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瞎闯山路,每当他一有想走的念头,就千万般地挽留。
她说,“你这孩子,我也算是花了很大功夫将你的命救了回来,你若是没出这座山,反而赔上了自己,到底是在伤害谁呢?我一把年纪了,好事做了大半辈子,再过几年差不多也要入土了,你非要走,我也没有办法拦,只不过,哪日要是在山林深处发现了你的尸体,我只会怪我自己当初怎么不坚持阻拦,只会觉得自己害人一命,心生愧疚,你呀,就当是积德,能让我死后上天堂,而不是因为罪孽去地域。”
她苦口婆心这么一说,沈遇也不方便再多向她打探什么,也不是没有问过村子里其他人,不过结果也都知道,几乎没有什么收获。他们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说话要么含糊,带着浓浓的方言味,他听不大懂,要么就是不知道哪里还有路可以出去,也不知道所谓的沈氏集团。
沈遇没有别的法子,毕竟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在别人的地盘还得听别人的。
他打算过几天,等程清池还有他的伤势恢复得差不多了,再依照刘妈所说的,走几个小时的山路,再到县城。
说起这个,沈遇也第一次有了很严重的自责心理。
手机早就在出事的时候不知所踪,他平时不怎么打电话,也不怎么接电话,私人号码仅仅存了那么几个,不过他从未特意背过那些数字,平时又有助理和秘书,想联系谁只管吩咐下去便是,根本不需要他出多少功夫。
现在好了,想找人过来将他救出去,因为电话号码记不住,也没有办法。
最最要紧的,是这个穷乡僻壤,没有网络
程清池见到总是趋近于暴走和焦虑状态的沈遇,便会踮起脚,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这位小伙子,你不要急。”
她学着刘妈的语气,“冥冥之中,上天自有安排,你先要自己静下来,想想着自己处在一片很恬静的花海.”
沈遇拍掉她的手,没好气道,“你以为我不想?怎么静下来?”
于是程清池便自然而然地将扫帚递给他,“喏,你先把地给扫了。”
沈遇:.
他斜了她一眼,竟还真的接了过去,乖乖地扫着地上的药渣。
这个场景,太过柔和,美好的毫无攻击性,温暖的太阳光线斑驳落到了沈遇单如纸片一般单薄的脊背上,又似乎透过了空荡荡的运动服,她能看见他俯身的那一刻,露出来的黑色T恤,还有T恤下面藏着的锁骨,若隐若现。
这场景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沈遇,程清池都要产生错觉,如果他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应该也是个性情温和的男孩子,闲暇时间,会帮妈妈做家务的那种;而熟悉的是,她始终觉得,这样的景象,自己是在哪里见过的,就连这样的穿衣风格,她都是觉得很眼熟的,可她想不起来。
大抵十八九岁的男孩子,都是这个样子打扮,比如陆林修,他穿校服的时候,里面就喜欢穿一件潮牌T恤或者是卫衣。
沈遇自从到了这个村庄,那股儿谁都看不起的劲儿虽然还在,但发作得没有那么明显了,程清池也不止一次地拿这个嘲笑反击他,是不是大丈夫能伸能缩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