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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番外 恶魔的自白(第1页)

童年时起,我便与别的孩子不同,我看不到他们看到的世界。

——埃德加·爱伦·坡

我叫汪海润,今年二十七岁,云泰市人。

我的名字里有好多水,所以我从小就喜欢水。只要一泡进游泳池,就不愿意出来。即使小时候和妈妈去那种公共浴池里洗澡,都是莫大的享受。因此,我就有了我的小名,池子。

我喜欢这个小名,但我只准喜欢我的人这样叫我。

从我出生的时候起,我就比任何人都优越。上学以后,我用的文具、书包都比别的同学要好,男同学都喜欢我。虽然在我六岁的时候,我妈妈因病突然离去,但是我的父亲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时刻存在的爱。

父亲是个企业家,虽然他的发家史不值得一提。父亲当初是靠制作、贩卖毒鼠强,捞到了第一桶金。在我上初中的时候,他已经转行做地产,是全市有名的有钱人了;我上高中时,他就已经是云泰十强企业的董事长了。

父亲很忙,但是对我从来没有疏忽过。没有人敢欺负我,因为父亲对欺负我的人零容忍。老师们也都很照顾我,从来没有过打骂。即使我逃学、不写作业,他们也只是宽容地一笑了之。所以我长到二十五岁,都是顺风顺水的。

我从小就喜欢和男孩子在一起玩,虽然外表一点儿也不男性化,但是我有一颗男孩的心。打游戏、踢足球,我都会参与。爸爸经常温和地教育我说,女孩子就该有女孩子的模样,不然没有男孩子敢要,但我一点儿也不认同他的说法,因为我的课桌抽屉里,有整整一包情书。不过我不喜欢他们,他们要么中规中矩,要么胆小懦弱。我觉得可能不够男人味的男人,根本不可能入得了我的法眼。

我贪玩,所以学习成绩不好。当初高考后,虽然可以去上大专,但我依旧选择了护校。原因很简单,我喜欢那一身护士服。

爸爸激烈反对,他说我哪怕去学个会计,也比学伺候人的护士强,但我从小就是个很有主见的人,爸爸于是再一次从了我。

护校都是女生,一年读下来后,我隐约发现我可能是喜欢女人的。因为有一次一个女同学喝醉了亲我,我觉得也很享受。

爸爸发现了我的异常,他要求我中途辍学,然后送我去国外,自费学习经济管理。我是他的独女,他必须为他庞大资产的继承问题考虑。我没有同意出国留学,理由是我长这么大没有离开过云泰市,我不愿意独自出去面对一个陌生的世界。但我同意了辍学,因为经过一年的学习,我知道我没法干护士这个又脏又累还有风险的活儿。

在爸爸的帮助下,我去上了云泰大学经济管理系成人教育。每天的课程我根本听不进去,什么会计学基础啊、西方经济学啊、管理学啊、统计学啊什么的,就像是一堆乱码在我的眼前,根本塞不进我的脑子里。

我每天想的就是,我到底是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

前年夏天,我遇上了小偷。在一个银行门口,一个小偷在我背后掏我的口袋,被我发现了。以我的性格,怎么可能让小偷嚣张?于是我就冲上去抓住了他。没想到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小刀划伤了我,而且准备向我继续发动攻击。

那一刻,我看见他手中沾着我血迹的刀,我觉得我快要死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个头戴钢盔、手拿长枪的人突然从银行里冲了出来,一脚就把小偷踹出了几米远,然后用枪指着小偷说:“跪下。”

小偷在这人的要求下,向我磕头求饶。我见我胳膊上也只是皮外伤,就没再追究,放小偷走了。其实我根本没心思去管什么小偷不小偷的,在那一刻,我确信了我自己还是喜欢男人的,至少也是个双性恋。我被这个身材高大、面貌俊秀、英雄救美的银行押运员吸引了,所以我去问他要了电话号码。他叫水良,他的姓居然是水,我知道我们一定是有缘的。

这是我的初恋,也是我唯一的一次爱情。

父亲动用了所有关系,去调查水良。虽然侵犯了他的隐私,但是他一点儿也不见怪,他说理解一个父亲为了女儿的幸福所做出的一切事情。

虽然水良出身贫苦,也没有什么正经的工作,但是父亲认为他忠厚老实,而且对我无微不至,所以父亲同意了我们的恋情。

如果要列举水良对我的好,我可以说整整一个晚上。反正我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男人,也是最忠心不二的男人,我信任他,信任他的一切。

我爱他,爱他的一切。他说过,一辈子也不会离开我。

我们的婚姻很幸福。有水良对我的好,还有父亲给了我们一切。只要我们需要的,我们就一定可以得到。去年,我们的爱情终于有了结晶,一个可爱的宝宝。

父亲视宝宝为珍宝,但公司不能一日无主,所以父亲也只有在周末的时候才会把宝宝接走。一方面给我们小两口亲热的时间,一方面他可以单独和宝宝相处。

可是这个美满的家庭,在那一天突然破裂了。

因为你们。

你们在我家抓走水良后,我和父亲认定你们抓错人了。那么忠厚、善良的一个人,怎么会是杀人犯?我绝对不会相信,父亲也绝对不会相信。

于是父亲托了公安局的人,打听了案情。你们说已经证据确凿,水良就是杀害五名少女的凶手,杀人的原因,居然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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